第二节 直接投资实现基本可兑换

第二节 直接投资实现基本可兑换


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直接投资拍一经济体的时民对另一经济体的用民企业实施了管理上的控制或贡要影响。按照投资方向划分,分为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包括境外机构和个人)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成项目, 并取得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对外直撞投资是指境内机构通过新设(独资、合资、合作)、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或取得既有企业或项目所有权、控制仪或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一、新世纪以来我国推进直接投资改革的时代背景

1978 年以来,我国推行改革开放政策,由于我问外汇资源较为短缺,利用外资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至新世纪初的20 多年间,我国利用外资构成发生了重大改变; 1979 年至1991 年间,我国以借用外债为主,外商直接投资比例不到一班,但处于上升势头;从1992 年开始,外商直接投资比重开始超过对外借款,逐渐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

2000 年以前,资本项目外汇管管理政策的制定基本上围绕"宽进严出"展开的、在战投资外汇管理也以鼓励流入、限制流出为导向、着重在吸收和利用外资方面放松管制,而对资金流出严格监管;在管理模式上, 行政审批色彩较浓。

2000年以来,随着生产技术进步和经济全球化发展,世界经济结构与国际资本流动发生了深刻变化,投资贸易的便利化趋势加快。同样,规模日益庞大影响日益重要的跨境直接投资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在积极影响我国的国际收支。一方面,外商直接投资稳步增长。国际收支平衡表显示,2002年到2015年,外商直接投资流入增加2004亿美元,增长4.06倍。另一方面,对外直接投资也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02年到2015年,对外直接投资流出增加1853亿美元,增长74.12倍。

同时,随着我国加速融入经济全球化,外商直接投资等资本项下资金流入逐年增长,资本项下开始出现持续大额顺差。此时,摆在监管者面前的,不再是一昧地吸引外资,而是如何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为此,资本项目管理的中心开始转向鼓励资金有序流出和防止投机性资金流入,以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面对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以及跨境资金流动对经济金融安全提出的新挑战,外汇局不断丰富实践、总结经验、放管结合,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突破口,不断深化改革,积极构建“引进来”和“走出去”均衡管理的外汇政策体系,稳步推动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开放,有序提高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和便利化程度,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率先实现了基本可兑换。

二、推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的思路与举措

随着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国际收支形式的发展变化,外商直接投资(FDI)外汇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FDI项下世纪汇兑管制程度在整个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中相对较低,但由于政策主体框架成形于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前后,整体上仍留有较为浓重的危机管理特征,体现为减缓资金流动性的政策意图较明显,在资金跨境出入方面设置得管理环节较多、管理链条较长。外商直接投资的各个主要环节(登记、账户开立、资金划转、汇兑等)几乎都需要企业事先到外汇局逐笔办理登记或审批,导致外汇管理的社会成本较高。这一管理框架在此后维持了较长时间,直至2012年,外汇局虽然曾多次出台FDI项下简政放权政策,但由于原有管理框架没有恨本性改变,以下放审批仅限为主的改革方式无法根本解决管理环节过多、管理成本过高的问题。

2000-2008 年,建立完善FDI 外汇管理框架。我国现行的外商直拨投资外汇管理框架建立于1994 年汇率并轨及1996 年外商投资企业纳入银行钻售汇体系之后。当时FDI 外汇管用主要着眼于以下三个目标:

一是确保以外国投资者在境内投资的真实性、合规性; 二居优化境内投资环境,促进外资的有效利用 ; 三是从外汇管用角度提高外资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防范与化解相应的金融风险,促近国际收支平衡。相应地、FDI 外汇管用的主要内容包括: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资本金账户及外国投资专用外汇账户等FDI 项下各类外汇账户管理,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外资外汇在记制度,境内原币划转、外汇资金结汇、境内再投资、对外购个付汇等FDI项下核准业务,外向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等。等此外, 2008 年进一步强化了资本金支付结汇制度,要求外向投资企业在办理资本金时提交上一笔结汇资金支付的发票等凭证。

2009-2013 年,构建以登记为核心的FDI 外汇管用框架。2008 年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全国推广,大大提升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的工作效率、服务水平以及统计、监测和分析顶警能力,为后期直接投资外汇付理改币的深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多年的准备, 2012 年底,外汇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对既有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旨在建立与扩大开放相适应、特理效率更高且社会成本较低的FDI外汇管理模式。

新的管理框架以FDI基本信息登记和外国投资者权益确认登记为核心。通过登记设定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流入限额以及相应的结汇条件,全部取消企业后续开户、资金汇入、结汇、资金划转、购汇、汇出等审批事项,银行查询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的登记信息后直接为企业办用,银行办理业务后再通过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反馈相关跨境资金流动和汇兑信息,外汇局借此开展统计监测和事后监管工作。此次改革中,外汇局共取消了35项行政审核,简化合并了14 项行政审核,直接投资项下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

2013 年, 外汇局进一步简化并合并外商直接投资所涉及的外汇登记、账户开立与使用、资金收付及结售汇等环节的外汇管理政策。至此,我国FD1外汇管理以管理为主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

2014-2016 年,进一步简化FDI 外汇管理。2013 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出验区的设立,标志着中国主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五项主要任务和措施,提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在试验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创造条件进行先行先试。行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总体部署,深化金融改吧,扩大对外开放,外汇局在上海自贸区开展了包括"下放且战投资外汇登记业务至银行办理"等在内的一系列改革试点。

2015 年6 月,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外汇局进一步推进FDI 外汇管理改革,并将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在全国推广。具体措施包括: 取消境内直拨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改由银行按照相关外汇管用规定直战审核办理; 简化FDI项下外国投资者出资确认登记管理,取消FDI项下外国投资者非货币出资以及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管记,并将外国投资者货币出资确认替记调整为货币出资入账登记; 外商直接投资外汇资本金实行完全意愿结汇管理。至此,FDI 验资询证制度完成历史使命。取消FDI 外汇年检,改为实行FDI存量权益登记,同时放宽登记时间和登记渠迫,进一步便利企业权益申报。

上述新政实施后电外商直拨投资外汇作用实现了基本可兑换。从宏观层面看,新政的实施有利于降低社会成本,进一步促进直接投资便利化,切实服务涉外经济发展。从微观市场主体角度看,上述政策受到银行和企业的普遍欢迎。银行边过为企业提供包括外汇管记、账户开立和资金汇兑在内的全流程服务,可以吸引和维持优质客户,有利于自身业务发展和服务水平提升。企业缩短了自接投资登记的办理流程,简化了业务管理环节,降低了往返外汇局与银行之间的"脚底成本" 。改革后,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业务、外因投资者出资确认登记业务平均耗时较改革前分别减少16.7 % 和66.7 %

(二) 持续推进对外直接投资( ODI )项下简政放权

2001-2009年,试点对外直接投资管理改革。2002年,外汇局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取消了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制度,实行区域额度管理。2004年,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境内成员公司向境外成员公司房放款,集合或调剂区域、全球外汇资金,优化外汇资源配置。2005年,对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全国推广,对外直接投资购汇总额由33亿美元提高到50亿美元。此后,外汇局又进一步扩大企业境外投资外汇来源,取消购汇额度限制,允许前期费用先行汇出。

2009-2015年,确立以登记为核心的ODI及境外放款管理框架。2009 年,外汇局提出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后,我国外汇管理改革步伐开始提速。同年7月,外汇局在整和和巩固前期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的上线运行,对对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方式和程序进行了简化和规范,初步建立起以登记为核心的对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框架。主要内容包括:简化审核程序,取消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核准;扩大对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境内机构可使用符合规定的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等多种资金来源进行对外在接投资;不再强制要求境外投资利润汇回;等等。

同年,在前期跨同公司境外放款试点的基础上,确立了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外放款管理框架。扩大境外放款主体至符合条作的各类境外投资企业;扩大境外放款的资金来源,允许境内企业在一定限额内使用自有外汇和人民币购汇等多种资金进行境外放款;简化境外放款的核准和汇兑于续,境外放款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 、资金的境内划转以及购汇等均由银行直接办理;完善境外放款的统计监测与风险防范机制,明确了境外放款有效期限;等等。

2012 年,外汇局进一步简化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回管理,并适当放宽个人对外担保管理,促进民间资本"走出去“发展, 2014 年初,外汇局将境内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额度由10 万美元提升至300万美元,并将审核权限全部下放至分支局。

2015-2016 年,进一步深化ODI外汇管理改革。2015 年外汇局决定自2015 年6 月1 日起,取消对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对外直接投资项下相关外汇登记业务改由银行办理;取消境外再投资外汇备案和对外直接投资外汇年检,实行ODI 存量权益登记,并放宽登记时间、简化登记内容。

2016 年,对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加强了对跨境交易真实性的审核。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密切关住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出现的一些非理性对外投资,积极防范相关风险,要求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和"展业三原则"加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项门的真实性审核,促进对外直接投资健康有序发展。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近年来,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增长势头较为强劲。据商务部统计,2016 年, 我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11 299 亿元人民币(折合1701 亿美元) ,同比增长53.8 %。与其他国家相比,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速高达51. 4% , 是全球平均增速0.7% 的73.4 倍, 大大高于德国、日本、欧元区和美国的25.3% 、11. 2%、10.8 % 和-0.8 %的增长速度, 而且高于1985一1990 年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快速增长时期年均36.8 % 的增速。

截至2016 年末,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1. 3 万亿美元。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快速增长, 既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得益于对外直接投资简政放权政策红利的释放。主要包括:

我国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不断提升是对外投资进入发展快车道的主要因素之一。根据英国经济学家邓宁的投资发展周期理论, 一国直接投资流出量或流入量与该国经济发展水平高度相关,即随着一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CDP) 的提高,对外直接投资会逐渐加大,进而从资本净输入国变为资本净输出国。2016 年,我国经济总量位居全球第二位,人均GDP 超过8800 美元,广东、上海、北京、山东等对外投资活跃的省市人均GDP 已超过1万美元,我国已开始进入资本净输出阶段。

国内外投资回报预期分化。国际上, 美欧等发达经济体资产价格处于低位,投资回报预期乐观:东南亚、印度等新兴经济体则凭借低廉劳动力成本具有较强的投资吸引力。而国内正处于三期叠加的结构性调整阶段, 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中,投资和出口均出现萎缩, 传统产业投资相对饱和,国内产能过剩、去库存压力较大, 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上升,投资回报率降低。

国家战略及政策推动。"一带一路"、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国际产能合作等战略性投资是我国对外投资的重要推动力之一。2016 年,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 相关国家的投资额合计145. 3 亿美元, 占全部非金融类对外投资的8. 54 % 。同时, 投资主管部门大幅放宽了对境外投资的限制, 实行以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方式,对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持续推进"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了企业对外投资的积极性和便利性。

企业国际化发展需要。随着我国工业化水平日趋提高,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加快及发达国家再工业化, 我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需求更加强烈,企业更多通过设立或跨境并购进行全球采购、生产、销售, 建立国际产业价值链。近年来,境内企业加快了海外并购的步伐, 例如,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450 亿美元收购瑞士农业企业先正达, 天津奇信通达科技有限公司96 亿美元用于奇虎360 公司私有化交易, 海航集团60 亿美元收购美国IT 产品服务分销商英迈,青岛海尔54 亿美元收购美国白色家电业务, 中联重科33 亿美元收购美国工程机械企业特雷克斯公司, 等等。

尽管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快速增长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以带动相关产能、装备、产品、技术和服务输出,促进国内产业转型升级,对深化国际经济互利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短期内对外直接投资快速增长引发的金融外汇风险和其他风险需要予以高度关注。因此,在鼓励有条件、有能力、有投资意愿的境内企业"走出去"的同时,也要避免一哄而上和非理性发展, 避免重蹈某些国家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