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单位和个人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及对策建议

10.3 单位和个人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及对策建议


我国监管部门对单位和个人参与境内境外期货交易的业务,即套期保值和套利业务进行了规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是单位和个人参与期货交易的外部约束条件,也是监管部门对单位和个人参与期货交易所面临的风险的防范措施。

《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对会员或客户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从事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规定。黄金的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分为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和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两种套期保值交易头寸数量都实行期货交易所审批制。申请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要具备与套期保值交易品种相关的生产经营资格。期货交易所会对申请人的年度现货经营计划、购销合同及套期保值交易方案进行审核,以确定其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额度。而交易所对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则是根据申请人的交易部位和数量、现货经营状况、对应期货合约的持仓状况、可供交割品在交易所库存情况及期现价格情况等,确定其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获准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会员或客户,要在相应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的第三个交易日收市前按批准的交易部位和头寸建仓,未建仓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套期保值交易头寸。黄金套期保值交易头寸自交割月份第一交易日起就不得重复使用。

《上海期货交易所套利交易管理办法》将套利交易和投机交易合并为非套期保值交易。非套期保值交易头寸首先要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各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的限仓比例和持仓限额规定执行,其次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可以通过申请套利交易头寸来扩大其非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套利交易头寸分为一般月份和临近交割月份头寸,其中黄金的一般月份套利交易头寸为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二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头寸,临近交割月份为交割月前第一月和交割月份的头寸。申请套利交易头寸的客户要向其开户的期货公司会员申报,由期货公司会员进行审核后再向交易所办理申报手续;非期货公司会员则直接向交易所办理申报手续。交易所对一般月份和临近交割月份套利交易头寸的申请,按资信情况、历史交易状况、套利头寸使用情况等进行审核,以确定其一般月份和临近交割月份套利交易头寸。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境内外期货交易,应当遵循套期保值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关于企业以国有资产进入期货市场的有关规定。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境外商品期货交易的品种要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境外期货项下购汇、结汇,以及外汇收支要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企业从事境外期货业务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并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企业从事境外期货业务主要需要具备进出口权并且确有在境外期货市场上套期保值的需要,以及企业要有符合要求的交易、通信及信息服务设施相应的从业人员。与此同时,国家监管机构会直接对获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监管。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持证企业套期保值交易的真实性及年度风险敞口,国家外汇局监控持证企业境外期货业务保证金账户和境内期货外汇专户。此外,持证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企业还要在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上月境外期货业务情况。

10.3.2 单位和个人期货交易凤险管理建议

黄金期货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是单位和个人投资者,单位参与者往往是黄金生产商、工业用金单位、黄金销售商,以及机构投资者等。黄金生产商、工业用金单位、黄金销售商一般是参与套期保值交易,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一般是参与套利交易和投机交易。此外,因为黄金期货的价格波动与其他投资品种的波动相反,相当部分黄金期货市场的参与者是把黄金期货作为其组合投资的一部分的。期货市场出现的初衷是有利于商品的生产者对冲价格波动的风险,而且期货交易是零和博弈。监管部门和大多数期货交易参与者不期望期货价格波动过大,因此监管部门的种种规定及监管措施主要就是控制价格波动的幅度,以及防范交易风险。

黄金由于具有金融属性、商品属性和货币属性,波动原因比较复杂,它的价格表现与全球政治经济局势有密切关系。金矿的勘探、开采、冶炼、工业需求、期货市场对冲、央行储备、民间消费等都与黄金价格表现有关。这些因素的分析需要对世界宏观政治经济环境及政策、金融市场、行业发展、供需情况等进行分析。由于黄金期货市场参与者众多,参与者的信息来源广泛,交易行为是交易参与者综合考虑各方面信息的判断,因此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数据是黄金期货现货市场当前状态的客观具体表现,其价格变化直接反映了期贷市场参与者收集到的所有有效信息。因此,对黄金市场上黄金期货交易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是非常必要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的参与者主要是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单位和公民,对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量价关系、黄金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关系、黄金市场基差,以及黄金期货价格波动风险进行分析是交易数据分析的重点。

在黄金期货交易中,从事套期保值的交易者面临的交易风险相对比非套期保值的交易者小。但是,无论是从事套期保值交易还是非套期保值交易,只要对黄金期货价格的研究不够深入就有可能存在较大的交易风险。相较于有资金实力、期货交易经验丰富、信息收集分析能力强的非经纪期货公司会员和单位等机构交易者,在黄金期货市场参与期货交易的中小型单位和个人投资者在资金、投资技巧、对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能力等方面均不占优势,而且较多的单位和个人是从事非套期保值交易或者交易的策略比较简单,这样就面临着较大的交易风险,期货交易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单位和个人投资者更需要与知名的期货公司和期货交易经验丰富的经纪人合作,加强对黄金期货市场价格波动特征的研究,以及采用科学的交易策略是单位和个人投资者进行黄金期货交易的科学思路。

根据上海黄金期货连续主力合约收益率时间序列数据的统计特征的分析,可以得出收益率变化存在一定的趋势,即收益率的过去波动对市场未来波动有着正向而减缓的影响;当期成交量对价格波动有明显的解释作用,而当期持仓量的增加会降低成交量对价格波动的影响程度。我国黄金现货市场价格单向引导黄金期货市场价格的变化,黄金期货市场不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我国黄金市场基差的波动较大,波动不具有非对称性,交易者对于市场上的利空消息和利好消息冲击的反应无显著差异。黄金期货市场存在收益率的波动是持久的,市场风险较大,存在高风险与高收益的情况;收益率波动的杠杆效应不明显,利空消息的冲击与利好消息的冲击对收益率波动的影响是一致的。根据VaR 计算结果和后验测试结果,可以在不同的置信水平下选择恰当的模型对黄金期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进行测度以较准确的估计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