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期货经纪公司风险管理及对策建议

10.2 期货经纪公司风险管理及对策建议


10.2.1 期货经纪公司风险管理

期货经纪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设立的经营期货业务的金融机构。期货经纪公司的设立要获得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是根据期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上海期货交易所审查批准,在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活动的企业法人。交易所会员分为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和非期货经纪公司会员。非经纪会员进行自营期货交易,而其他单位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只能通过委托经纪会员的方式来进行期货交易。《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从公司设立、公司治理、经纪业务、客户资产保护、监督管理方面对期货经纪公司进行了规定,以防范风险确保正常运营。

1. 公司设立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对期货公司的设立、需要具备的条件、业务范围、变更行为等进行了规定。《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对期货公司及营业部的设立、业务终止,以及股权、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营业部负责人、住所的变更行为进行了补充和细化。期货公司设立的相关细则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第一,期货公司的设立、从事境内境外期货业务种类、变更行为、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等都需要获得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期货公司的设立还需要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第二,股东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当的经济实力、持续赢利能力,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 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期货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人民币3000 万元,持有5% 以上股权的股东要具备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且至少1 个会计年度赢利或者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2 亿元,而持有100% 股权的股东净资本还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0 亿元,或者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l5 亿元等。第三,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具有相应的任职和从业资格。高级管理人员中具备任职资格的不少于3 人,从业人员中具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5人。第四,期货公司章程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期货公司申请设立时需要提交公司章程草案、经营计划、拟订的期货业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文本、场地、设备、资金证明文件等。综上所述,相关规定主要是从期货公司及营业部设立条件的角度提高准入门槛,并且使其处于监管部门的监控范围之内,对期货公司股东的经济实力和诚信情况,以及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有要求,以确保有经济实力、守法经营的我国法人才能出资开设期货经纪公司。

2. 公司治理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要求期货经纪公司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以明晰职责、强化制衡、加强风险管理。期货公司的公司治理主要是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权利、组织结构、管理流程的角度进行了规定。第一,期货经纪公司要真正实现独立经营,独立核算。期货经纪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超越期货经纪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任免期货经纪公司的高管人员,或者非法干预经营管理活动等。第二,期货经纪公司要具备完善的组织结构及规范的管理流程。期货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首席风险官、风险管理部门等业务部门和岗位及相应职能。董事会要重点审议并决定客户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监事、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知情权和职责能够得到保障和履行;首席风险官及风险管理部门能够对期货经纪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审查、稽核;期货经纪公司有合理设置的业务部门及其相应职能,建立了交易、结算、风险管理、财务等岗位责任制度,公司的交易、结算、财务业务由不同的部门和人员分开办理,并能够对关键岗位及业务实施重点控制。

3. 经纪业务

期货公司的经纪业务是实行许可证制度,管理的重点是确保客户的交易安全和资产安全。相关的规定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第一,期货公司经纪业务要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并且建立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期货保证金存管等业务制度和流程,运营情况能够持续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风险监管指标标准。第二,除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客户必须是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持有相关的合法证件。第三,客户需要签字确认己了解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的《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的内容,并签订相应的期货经纪合同。在期货经纪合同中,双方要约定风险管理的标准、条件及处置措施等。第四,期货公司按照规定为客户申请交易编码,客户也可以通过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交易指令,与此同时期货公司要以适当的方式保存客户的交易指令,并建立客户资料档案和客户投诉处理制度。

4. 客户资产保护

在期货公司的客户资产保护方面,《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主要是督促期货公司规范操作,确保客户的保证金处于监控范围之内, 并且要求期货公司要有相应风险准备金,确保突发情况下客户能够顺利进行交易。第一,期货公司要将客户的保证金与公司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分别管理。第二,期货公司要在规定的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立期货保证金账户,并向其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备案,客户的保证金要存入期货公司通过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网站披露的期货保证金账户。期货公司和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都应当按照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及时向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报送信息。第三,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则,使用自有资金缴存结算担保金、结算准备金,并维持最低数额的结算准备金等专用资金,以确保客户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和客户保证金的安全。第四,期货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风险准备金,客户在期货交易中违约造成保证金不足的,期货公司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垫付,不得占用其他客户的保证金。

5. 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是期货经纪公司的监督管理的主要部门。监管的方法主要是要求期货公司及其管理人员、为期货公司提供相关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在指定的期限内报送期货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资料,以及定期报送年度报告、月度报告等有关资料,以及及时报送重大的事项等,以使期货公司的运营处于国家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之内。另外,中国证监会还可以组织派出机构对期货公司或者营业部的经营管理、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等实施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对期货公司存在问题可以要求其整改。

6. 法律责任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对擅自持有期货公司5% 以上股权,接受未办理开户手续的进行期货交易,或者将客户的资金账号、交易编码借给其他人使用的,中介服务机构不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以及提供及出具的报告、材料等不完整的违规情况的处罚方式进行了规定。《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对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以及相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进行了规定。

10.2.2 期货经纪公司凤险管理建议

近年来,期货经纪公司发生的风险事件表明导致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内部管理存在漏洞,公司职员有违规操作的机会,以及期货公司为了获取可能获得更多的利润而违规操作。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期货公司的内部管理不细致,赢利模式存在问题等。《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了期货公司的管理构架、交易业务、风险监管等,期货公司应遵守国家相应的规定并认真落实,在此基础上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重点加强风险识别、风险测度以及风险应对措施的管理工作。针对我国期货公司存在的赢利模式较窄的问题,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国外期货公司赢利模式的研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内逐步试行探索。期货公司在加强管理、穷实发展基础的同时,要加快发展,逐渐改变传统的赢利模式。期货公司除申请经营境内期货经纪业务外,还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申请经营境外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期货业务,提高期货交易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