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知多少

企业、公司知多少

现代社会中,人类的生活离不开企业。每天早上一睁眼,你就会与各种企业产品打交道。刷牙时,牙刷、牙膏都是由不同的企业生产的,吃早餐时,食物里的酱油、盐、面粉、油等都是由不同的企业提供的。现在,企业的类型多种多样,规模也有大有小,有国有企业,也有私营企业;有外资企业,也有民营企业……不过,从基本组织形式来看,企业有3种基本类型: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其中,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的最主要和最典型的组织形式。

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

我们还是从最基本的来了解,先看独资企业。如果一个人发现自己确实不适合种地,不管自己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依靠土地养活自己,当他发现自己很会酿酒,那么这时,他可能会决定专门从事酿酒工作。比如,他每年购买100元的粮食,酿成酒后获得200元的收入,从而赚取100元的利润。这100元的利润,他可以用来购买生活必需品,从而能够生存下去。随着喝酒的人越来越多或者他酿酒技术的熟练,他发现自己可以通过同样的劳动投入来获得更多的利润。比如,他发现成本降低了,可以通过50元的粮食投入,获得200元的收入。随着他的手艺越来越好,通过100元粮食酿造的酒,他甚至可以获得400元的收入。如果一个人从事酿酒工作的利润达到了300元,而与此同时,一个熟练的农民在土地上劳作一年最多能够获得的收入是200元。那么,这个人很可能会把自己的家人也拉入酿酒作坊。

本来在小作坊里,他一个人工作,一年能有300元的利润。在将自己的老婆、孩子都拉到作坊来之后,他发现,三个人可以在作坊里一年获得900元的利润,这远远高于种地的收入。于是,一个大胆的想法出现了:雇人来干活。农民在土地上劳作一年能得到200元收入,而一个农民在作坊里干活,能产生300元利润。这样,只要付给农民多于200元的工资,比如210元,那么,农民在作坊工作一年就能比种地多拿到10元收入。对于作坊主来说,他雇一个工人能够得到300元-210元=90元的利润。这样,双方达到了共赢的状态,企业便出现了。由于现在只有一个老板,所以,这个企业就是“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是最早出现的企业类型,这种企业的最大优点就是:老板一个人说了算,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等权益高度统一。但这种企业有一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难以筹措资金,并且企业主需要对企业的债务负有无限连带责任。要理解这个问题,我们还回到酿酒作坊的例子。作坊主发现,现在市场上对酒的需求可以说是无限的,能生产出多少就能卖出去多少。而每多雇一个工人,每年就能多赚90元。因此,作坊主的愿望就是:尽量多地雇工人。但是,他手头上积累的钱是有限的,而每多雇一个工人就意味着需要多购买100元的粮食来进行生产。这时,他可以选择用自己的积蓄或者向别人借钱来垫上这部分钱。由于企业的经营权完全在企业主手里,别人虽然借钱给企业主,但债权人是没有办法有效监督企业主的经营的。因此,独资企业的企业主想要借钱就要对借款负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企业亏损,同时企业主将作坊卖出去也没有办法偿还债务时,就需要变卖自己的其他资产来偿付债务。

除了借钱,这个企业主还有别的方法吗?答案是有的,那就是找一个或者几个合伙人。企业主发现自己没有足够的钱,但如果能拉上别人一起干,让其他人将钱投到作坊里来,赚了钱大家一起分、赔了钱大家共同承担,资金问题就能有效解决,这样,合伙企业就产生了。合伙企业的好处是原来的那个作坊主不用独自承担风险,但坏处是,企业不再是一个人说了算,有事的时候需要几个合伙人共同商量。不过,如果合伙人决定借钱的话,几个合伙人还是需要共同承担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的。

公司制企业,让更多人参与经营活动

现在,酿酒作坊在几个合伙人的共同努力下,规模越来越大。合伙人共同的财产没有办法满足企业的扩张速度,他们想要从市场上获得贷款或者借钱,但是又不想因为一次决策失误就要承担无限责任,那么有什么办法吗?答案是将合伙企业变为公司。现代公司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有限责任,也就是公司的每个股东都只承担自己出资的那部分责任,超过出资部分的就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简单一点儿说,公司在成立的时候,每个股东出一部分钱作为公司的启动资金,企业以这些资金作为初始资本进行运行。公司可以去借钱,但是如果公司还不上,股东不需要砸锅卖铁承担无限责任。这样,股东向公司投入的钱和股东自己剩下的钱就划分开了,股东不会因为公司的倒闭而倾家荡产。

当然,在公司制企业的形式下,不再是老板一个人说了算。经营者要将公司的营业收入、利润等情况向股东定期汇报,也需要接受政府、社会的监督。公司制企业的好处是企业主或者股东不再需要承担无限责任,这有利于市场的繁荣,也会促使越来越多的人参与经营活动。

公司制有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制,无最高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份对应一个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先天优势,其在现在经济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

没有王石的万科,还是万科吗

企业,特别是股份制公司形式的企业,它的目标是赢利。企业可以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也可以做出决策。因此,现代企业,特别是现代公司拥有了“人”或者“个体属性”。企业是一个抽象的人,它由一个创始人创办。但在通常情况下,企业发展壮大之后,便不属于某一个自然人,甚至跟创始人没有关系了。比如王石与万科,脱离了万科的王石还是王石吗?没有王石的万科还是万科吗?答案都是肯定的。万科已经有了自己的决策机制和利益目标,王石的离开正是这个决策机制在起作用。万科和王石在经济学的分析里,是两个独立的“人”。

下面我们用酿酒作坊的例子来解释这个过程。作坊主找到了合伙人之后,发现合伙人的钱也不足以支撑企业的发展,同时,作坊主发现即使能找到更多的合伙人,企业发展也会面临瓶颈。比如,作坊主通过计算发现,如果能够雇用10万名工人,企业酿造的酒就不仅能够供应国内市场,还能打入国际市场。而规模效应可以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也就是说企业规模越大,企业的利润就越多。当企业的员工达到10万人时,企业可以以更加优惠的价格收购粮食,企业的成本就会降低。而这么多的工人,让企业有冲动引入更有效的技术,由此,每个工人创造的利润不再是90元,而可能是200元。这样10万名工人就能创造2000万元的利润。要获得这么高额的利润,企业需要有足够多的资金来承担原料成本以及工人的工资等各项费用。虽然每个工人每年的工资只是几百元,但雇用10万名工人的费用是几千万元,这是合伙人达不到的。

面对这个难题,作坊主就可以选择让企业变成股份制公司,将公司的资产划分为股份,然后卖给想要投资的股东。通过多达几万名甚至更多的股东的认购,公司可以获得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资金,利用这个资金就能够扩大规模,进而获得更多的利润。不过,在公司上市、股份化的过程中,作坊主让渡出去了一部分的所有权,这意味着,公司不再是他和合伙人所有,所有的股东都按照比例占有了公司一部分所有权。因此,关于公司的所有经营事务,股东都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至此,公司的创始人和公司本身就分开了。公司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法人”。这个“法人”有自己的目标,能够通过公司的资本为公司的行为负责,需要定期公布财务报告,为投资人负责。

当公司有了作为独立个体行动的能力,就不再依附于创始人了,创始人也不能随意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比如,创始人不能随意更改公司的战略,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公司的存亡。这就是乔布斯(Jobs)创立了苹果公司(Apple Inc.),但能被公司解雇,王石也能够被万科辞退的原因。

正是由于公司的有限责任以及公司作为“法人”不断寻求突破和创新的特点,几百年来,公司在社会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工业革命后,英国能够迅速成为世界第一工业强国,便是依赖公司不断对外扩张达到的。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也是在公司存在的前提下不断进步的。

既然公司这么好,现在社会上还有独资企业和合伙人企业吗?答案是有的。因为这两个类型的企业有它独有的优势。比如,作为独资企业不需要接受社会的监督,那个酿酒作坊的老板如果认为自己家的酿造技术独一无二,不希望别人得到自己的酿酒技术,那他可能会继续采用独资企业的方式,这样就不需要接受社会的监督了。还有一种,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采用的大多是合伙人的方式,因为这类企业的运行基础是诚信。老板为了让客户相信合伙人会提供诚信服务,便宁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