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要制止邻居放音乐,你会怎么办
法律和经济是社会科学里很重要也很复杂的两个学科,那么,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怎么维护甚至促进经济的顺畅运行的呢?在考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个身边的例子。现在,假设你的一个邻居不管白天还是夜晚都播放音乐,不管这个音乐是多么美妙,晚上11点的时候,你肯定希望有一个安静的环境能睡个好觉,这时候,你该怎么办呢?显然是要制止对方,不管你是主动上门去说,还是打电话找警察跟他说,你的目的都是让他停止播放音乐。
不过,如果播放音乐对于他来说是一个有利可图的事情,整件事情就比较复杂了。对方如果是一个音乐家,需要不断听音乐来获取灵感;他可能从事某种工作,需要晚上播放音乐才能够获得高额的收入。不管如何,情况很可能会演变成:你去敲门的时候,他拒绝关闭音乐;你打电话找警察后,警察到他家时,他关闭音乐,警察走后,他又打开音乐。更进一步,你起诉了他,他被行政拘留了几天。但回家后,由于播放音乐对他来说太重要了,他很可能会选择继续播放音乐。整件事情似乎成了一个死结,那么我们有没有办法解决呢?科斯(Coase)给了我们一个方法:通过法律手段,明确产权。
明确了产权,社会就会走向最优状态
明确产权的意思是,明确规定住户是否拥有在晚上获得安静的权利。如果规定住户拥有获得安静环境的权利,那么住户就拥有“安静”的产权,这意味着邻居不能在晚上播放音乐;如果规定住户不拥有安静的权利,那么他就应该忍受由别人导致的嘈杂声。看起来,产权确定的方式不同会让社会走向不同的状态,但科斯告诉我们:只要明确了产权,社会就会走向相同的最优状态。在对这个问题进行解释之前,我们来假定每个人的“效用”,也就是每件事情对消费者来说的一个量。假设对于播放音乐的那个人来说,播放音乐给他带来的效用是1000元,这可以是他享受音乐所愿意花的钱,也可以是他通过播放音乐赚到的钱。而想要安静环境的人也有一个效用,这是他获得安静的环境愿意付出的成本。比如,他愿意花800元,让对方不要播放音乐;或者接收对方的800元,他就愿意放弃安静睡觉的权利。这样,安静的夜晚对于这个人的效用就是800元。有人可能会说,安静的环境是无价的。其实不然,如果有人过来告诉你:“我以后每天晚上要播放音乐,为了补偿你,我每个月愿意给你10元钱。”你可能觉得对方是在开玩笑,但如果对方逐渐加价,比如每个月给你10000元,你是否愿意收下钱,让对方播放音乐呢?如果你觉得10000元还是不够,那么,对方愿意出10万元呢?甚至100万元呢?总有一个数额是可以补偿你的,这个数额就是你获得安静环境的效用,我们这里假定是800元。
现在,播放音乐对于播放者来说有1000元的效用,而安静的环境对于另一个住户只有800元的效用。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播放音乐的效用大于不播放音乐的效用,因此应该播放音乐,这样社会的总效用最高。但是安静的环境如果对于另一住户有1200元的效用,那么对整个社会来说,就应该保持安静,这样才是最好的社会状态。在科斯看来,对整个社会最重要的不是对是否播放音乐做出规定,而是应该对产权进行明确,然后让住户自己去确定最终的状态。不管最终的状态是什么样的,都是最优的。这可以解决这些年来在网上争论不休的广场舞问题。不同的小区住户,每个人有不同的效用。有的小区,大多数人可能希望安静;有的小区,大多数人可能希望播放音乐并跳广场舞。所以,政府没必要从法律层面规定每个小区都要安静,或者每个小区都要吵闹,而应该确定住户到底应该享有安静的权利,还是应该享有随意播放音乐的权利,也就是明确产权。
广场舞问题为什么迟迟得不到解决
我们来看看为什么明确产权后,整个社会将会自动达到最优状态。为了容易理解,我们还以刚才那个例子来进行说明。如果住户享有安静的权利,同时,播放音乐对播放者来说有1000元的效用,安静的环境对住户有800元的效用,那么,播放者可以拿出800~1000元中的任意数目给想要安静环境的住户,比如900元。这样,播放者可以得到1000元-900元=100元的效用。而另一个住户虽然忍受嘈杂的声音,但得到了900元,这高过自己800元的效用。因此,这个小区可以播放音乐,并且达到了最优状态。如果安静环境对住户的效用有1200元之高,并且明确了住户享有安静的权利,而播放音乐的人最多只能获得1000元的效用,他就不会拿出高于1200元的钱来换取播放音乐的权利。那么,这个小区就享有安静的环境,也达到了最优状态:因为安静的总体效用为1200元,高于嘈杂的环境总体效用的1000元。
如果规定播放音乐的人有权利随时播放音乐,事情会有所不同吗?我们还假定播放音乐给播放者带来的效用是1000元,这时候他有随意播放音乐的权利,如果另一个住户享受安静的效用是1200元,这个小区的最优状态应该是安静。因为产权在播放音乐的人那里,想获得安静的住户就要付出多少钱来购买。住户由于有较高的享受安静环境的效用,他可以拿出1100元给播放者,这样播放音乐的人不需要播放音乐就有了超过播放音乐的效用,而他自己不需要拿出1200元就能享受到安静的环境,两者通过协议达成一致,这个小区最终达到了最优状态——安静。如果住户享受安静的效用是800元,他不愿意付出高于800元的成本来获取安静的权利,那么,播放音乐的人就能享受自己的权利,从而获得1000元的效用,这个小区也会达到最优状态——播放音乐。
这就是科斯定理的内涵:只要确定了产权的归属,市场就会通过自身的行为来达到最优状态,而不管这个产权到底归谁。广场舞的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就在于产权的不明确。跳舞的一方宣称自己有在公共场所健身的权利,而附近小区的住户宣称自己有享有安静环境的权利。正是双方的产权没有得到明确的规定,问题才没有办法有效解决。只要明确产权,也就是明确规定跳舞的人有权利跳舞,或住户有权利获得安静,那么双方通过有效的沟通,就能让问题得以解决。如果明确规定跳舞的人有权利跳舞,这时,周围住户对安静的需求不大,事情就比较容易解决,那就是住户选择忍受。如果周围住户对安静环境的需求很强烈,那么,他们可以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为跳舞的人租一个封闭的环境,或者出钱为跳舞的每一个人配一个耳机。如果明确规定住户有享有安静环境的权利,这时,如果跳舞的人没有那么高的跳舞需求,那么,他们可以选择不跳舞或者换其他的地方跳舞;如果跳舞的人有很强烈的在原来地方跳舞的意愿,那么,他们可以通过交易的方式,用钱作为住户的补偿,来换取跳舞的权利。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通过法律的方式明确产权,市场便可以通过自己的手段,让整个社会达到最优状态。这个方法被越来越多地运用在国际经济中。比如,碳交易市场的兴起,就源自对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有的国家不需要发展工业,因此对排放二氧化碳没有那么大的需求,但另一些国家有很高的排放二氧化碳的需求。考虑到温室效应越来越严重,大气层能够接受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是有上限的。明确好上限之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被分配给不同的国家。之后,排放需求大的国家就可以在碳交易市场上出钱买需求少的国家的排放额度。
西班牙的“资源诅咒”
明确产权后,市场能通过自身的手段达到最优状态之外,还能增加对契约的保护,激励人们奋斗及创新。比如陈志武教授在《金融的逻辑》一书里举了西班牙“资源诅咒”的例子。欧洲列强争霸时,英国为什么能够打败西班牙的皇家海军?西班牙当时占领南美以后,将大量的白银输入国内,这是一种资源红利。西班牙可以利用白银去购买欧洲其他国家各种各样的服务,但是为什么还竞争不过英国?原因就在于,英国那个时候虽然非常穷,但建立了良好的有法律保护的财产权制度,这使得公司的权益、公民的财产能够得到很好的保护。这是一种激励,这种激励促使人们去创造更多的财富。正是基于对产权的保护,英国的股市能够募集到大量资金,同时,英国对外国人的权利也给予有效的保护,这让英国公司能够募集到外国资本。这也使得英国可以集结更多的力量去打败没有产权、没有契约保护制度的西班牙。
美国非常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其在建国初期就制定了专利制度,专利制度为美国的创新提供了重要的原动力。而美国经济发展的奇迹也被认为是由“创造的力量”所推动的。由这些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对于经济的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