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约翰•博格对服务社会的愿景
第五部分共分为两章,这两章的唯一共同点是博格总是那么热情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投资者。第一篇文章是博格对受托人原则的看法:一仆不侍二主,文章振聋发联地呼吁重建充满生机活力的诚信社会(最新通过的联邦政府法案也支持这个观点),其目的是“确保作为最终端的投资者……其作为投资主体的权利被保护。”博格有着长达60余年的职业生涯,一直奋战在共同基金行业的最前线,于是他总结的个人经验再加上好几个世纪以来马太与路加这样的布道者所传的福音(“一仆不侍二主”),最终得出了这样一个最重要的结论。另外,博格还讨论了美国开国元勋们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思考,以及近年来美国大法官——例如哈伦•菲斯克•斯通(Harlan Fiske Stone)与本杰明•卡多佐(Benjamin Cardozo)—— 发表的文章著作。他很容易就得出了结论——“信托职责这个概念已经不再是需要讨论的完美模式,而是实实在在的必需品”。
博格对慈善事业的热爱贯穿了他整个职业生涯与世界观,他“深深地相信所有在这个伟大的国家获得成功的人士,都应当用回馈社会的方式来分配自己的财富。”在这篇文章里,博格直截了当、发自肺腑地分析了他的事业与慈善博爱理念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最著名的当属他对布莱尔学院与普林斯顿大学的热爱与支持;对他来说,多少财富才算“足够”;成为承诺为他人服务的受托人(当博格把自己的财富与同行们积累的财富相比较时,他经常用“财务失败者”这样的词来形容自己);为什么他把给予看作快乐与公民的义务:在博格这些文章里将其丰富的内心情感表露无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