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股票期权和股指期权的合约条款及相关合约
一、合约条款
依据期权交易场所的不同,期权分为场内期权和场外期权。在交易所上市的期权称为场内期权,在交易所以外交易的期权称为场外期权。
场内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相似,期权合约是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化合约。
场外期权合约没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由交易双方协商决定。
目前,股票期权和股指期权均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属于场内期极。与期货合约相似,交易所的期权合约是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未来某一时间或某一段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约定标的股票、股票价格指数或股指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对股票期权合约的定义为:本规则所称期权合约,是指本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可以在将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股票或者跟踪股票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交易所交易基金")等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权仿真交易业务规则规定的股指期权合约的定义为:股指期权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指数的标准化合约。
对于股指期货期权,由于其标的物是相关股指期货合约,所以在设计期权合约时,相关条款要考虑标的期货合约的条款。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权仿真交易业务规则规定,股指期权合约的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合约乘数、合约类型、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又称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合约月份、行权价格间距、行权方式、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到期日、交割方式、交易代码、上市交易所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规定,期权合约条款主要包括合约简称、合约编码、交易代码、合约标的、合约类型、到期月份、合约单位、行权价格、行权方式、交割方式等。
综合以上介绍,下面对期权合约的主要条款及内涵进行介绍。
第一,合约标的(ConlractUnderlying),也称标的资产,是指期权买方行权时所购买或出售的资产。
例如,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证50和沪探300仿真期权合约的合约标的分别为上证5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的国内首只交易所期权的合约标的为华夏上证50ETF。
第二,合约类型(ContraclType),合约条款中所要列明的合约类型是指期权的权利类型,即期权是看涨期权还是看跌期权。
第三,合约规模和合约价值。合约规模也称合约单位(ContractSize),是指每张期权对应标的资产的数量,是买方行权时每张期权合约能够购买或出售的标的资产的数量。
合约价值,也称合约面值,等于期权价格与合约规模的乘积,为一张期权的权利金总额。
对于期货期权,合约标的为相关期货合约,合约规模通常为一张标的期货合约。
【例2-15】E-miniS&P500股指期货期权和S&P500股指期货期权的合约规模分别为1张E-miniS&P500期货合约和1张S&P500期货合约。
对于股票期权,合约规模与交易所一手股票的规模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如香港交易所大部分股票期权的合约规模与标的股票每手规模相同,有12只股票期权合约规模大于标的股票的合约规模,如标的股票为中国农业银行H股、海通证券H股股票期权的合约规模为10000股和2000股,是1张期权可以购买或出售的标的股票数量。标的股票每手分别为1000股和400股,期权规模分别是标的股票每手的10倍和5倍,招商银行H股股票期权的合约规模为500股,等于标的股票每手股数。
2015年2月9日14点40分,2015年2月到期、执行价格为17.50港元的海通证券H股看涨期权的价格为0.61港元,则:
1手期权的权利金总额=0.61x2000=1220(港元)
意味着买方付出1220港元的代价,取得了在2015年2月26日(合约到期月份最后第二个交易日)按17.50港元的价格购买2000股海通证券H股的权利。
上证50ETF期权的合约单位为10000份,该期权上市首日收盘时,2015年3月合约、行权价格为2.3元的看涨期权的价格为0.123元,看跌期权的价格为0.0969元,上证50ETF的收盘价为2.331元。看涨和看跌期权的合约价值分别为1230元和969元,即付出1230元,拥有了在2015年3月25日、按2.3元的价格购买10000份华夏上证50ETF的权利;付出969元,拥有可在2015年3月25日、按2.3元的价格卖出10000份华夏上证50ETF的权利。
第四,合约乘数(ConlractMultiplier),是指每指数点的价格,是股指期权和股指期货合约特有的条款。
对于股指期货期权,合约乘数通常在相关期货合约中规定,期权合约中只需列出合约规模,如E-miniS&P500指数期权合约和S&P500指数期权合约,合约乘数在相关期货合约中列出(分别为每点50美元和每点250美元)。
对于股票价格指数期权,合约条款中需列出合约标的和合约乘数等相关条款。如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权仿真交易合约,合约乘数均为每点人民币100元(与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乘数不同,股指期货的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300元)。恒生指数期权的合约的标的为恒生指数,合约乘数为每点50港元。
股指期权的合约价值或合约面值为期权价格与合约乘数的乘积。
第五,报价单位,报价单位也称价格单位(PricingUnit),是期权交易报价时所对应的标的资产的单位,即标的资产每计量单位的货币价格。
通常情况下,期权的报价单位与标的资产的报价单位相同。
股票和单只股票期权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价格,境内交易所为元/股,香港交易所为港元/股;ETF期权和标的基金的报价单位为每份基金的价格,境内交易所为元/份基金,香港交易所为港元/份基金。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ETF上市首日.510050C1503M02200期权的结算价为0.1826,意味着该期权结算价为0.1826元,如果某交易者以0.1826元的价格购买期权,便享有以2.20元的价格购买1份上证50ETF的权利。该期权的合约规模为10000份,一张期权的合约价值为1826元。期权交易的申报数量为1张或者其整数倍,即至少买卖1张期权。如果支付1826元购买1张该期权,便享有以2.20元的价格购买10000份上证50ETF的权利。
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的报价单位较为特殊,为点或指数点。
如2015年1月15日沪深1501期货合约的收盘价为2625点,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乘数为300元/点,该日收盘时每张期货合约的价值787500元(2625x300)。如果101501-C-2700的价格为25点,交易者支付25点,或25x100元的期权费购买该期权,便享有按2700点或2700x100元的价格购买沪深300股票价格指数的权利(沪探300仿真期权合约的合约乘数为每点100元)。
第六,最小变动价位【TickSize(MinimumFluctuation)】,是指买卖双方在出价时,价格较上一成交价变动的最低值。上证50和沪深300仿真股指期权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分别为0.2点和0.1点;恒生指数期权的最小变动价位为1个整数点。依据最小变动价位,可以知道合约报价的尾数,如上证50仿真期权合约的价格尾数为小数点后一位,且一定是双数;恒生指数期权的尾数为整数。
第七,执行价格间距(StrikePriceIntervals),是指相临两个执行价格的差。通常情况下,期权合约会规定执行价格间距的原则,而执行价格间距也是决定执行价格数量多少的重要指标。
上证50ETF期权,合约推出时交易所会挂出5个不同执行价格的期权。该期权2015年2月9日首次挂牌,依据2月6日上证50ETF的收盘价确定行极价格及间距。该日指数收盘价为2.291元,每个到期月份的期权,交易所推出5个不同执行价格,一个平值,两个实值,两个虚值,执行价格分别为2.20元、2.25元、2.30元、2.35元和2.40元。
香港交易所股指期权执行价格间距依据执行价格高低不同而区别,恒生指数短期期权合约规定:执行价格低于2000点,间隔50点;2000~8000点,间隔100点;8000点或以上,间隔200点。民期期权合约规定:执行价格低于4000点,间隔100点;4000~8000点,间隔200点;8000~12000点,间隔400点;12000~15000点,间隔600点;15000~19000点,间隔800点;19000点或以上,间隔1000点。
CME集团上市的股指期权,执行价格间距依据执行价格与上一交易日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格的差的不同而有所区别。E-miniS&P500期权合约规定,如果价格在标的期货合约前日结算价的上下50%范围内时,价格间距设定为25点;如果价格在标的期货合约前日结算价的上下20%范围内时,价格间距设定为10点;对于近月合约和次近月合约,价格在标的期货合约前日结算价的上下10%范围内时,价格间距设定为5点。
所以,同一期权合约,剩余期限不同或针对标的资产价格波动情形的不同,执行价格间距可能不同;不同交易所或同一交易所不同的期权合约,执行价格的推出方式和给出数量不同;同一期权合约不同的执行价格段,执行价格的间距也会不同。
例如,上证50ETF期权上市首日,标的指数大幅上涨,合约标的价格发生变化。依据期权交易规则规定:合约标的价格发生变化,导致已挂牌合约中的虚值合约或者实值合约数量不足时,交易所于下一交易日依据行权价格间距,依序加挂新行权价格的合约。2月11日,交易所4个不同到期月份的合约各加挂了2.45元、2.50元两个执行价格的看涨和看跌期权,合计增加了16个合约。
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权仿真交易合约,执行价格间距均为:当月与下两个月合约行权价格间距为50点,平值期权合约上下各挂出3个合约;随后两个季月合约的行权价格间距为100点,平值期权合约上下各挂出2个合约。由此看出,近月合约执行价格间距较小,选择数量多于远月合约。
执行价格间距的大小意味着在某一时点交易所推出的某期权执行价格数量的多少,还决定了同一系列期权的可选择数量,从而决定了期权交易者的参与热情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活跃程度。
全球交易量前几名的其他指数期权产品的行权价间距相对较小,而且行权价格范围较宽,如S&P500指数期权近月合约行权价格间距为5点,远期合约为25点,远低于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仿真期权合约和恒生指数期权合约的行权价格间距。
第八,合约月份(ContractMonths),是指期权合约的到期月份。期权合约在交易所停止交易以及期权买方行权的最后日期均在合约到期月份。
与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相似,在交易所上市的期权品种,交易所会推出一组到期月份不同的期权合约,当一个期权合约到期日才,交易所会挂出新的合约。
例如,上证50ETF期权,合约月份分别为当月、下月和随后的两个季月。上市之初,交易所推出的合约月份有3月、4月、6月和9月。2015年3月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和期权行权日均为2015年3月25日。
上证50和沪深300股指期权仿真交易合约的合约月份均为当月、下两个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共5个合约同时交易。
对于期货期权,通常情况下,期权合约的到期月与标的期货合约的到期月应该相同(连续期权合约除外)。
例如,S&P500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为8个季月合约再加上3个12月合约,该标的的期权合约有4个季月合约和3个连续月份合约(SerialMonths),如l月、2月、4月合约等。2014年12月24日,CME集团交易的S&P500期货合约有2015年和2016年3月、6月、9月、12月共8个季月合约,以及2017年、2018年、2019年3个12月合约;期权合约有2015年3月、6月、9月、12月到期的4个季月合约和1月、2月、4月3个连续合约。与连续合约相对应,8个季月合约属于标准合约。
E-miniS&P500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为5个季月合约,该标的的期权合约有5个季月合约和3个连续月份合约。2014年12月24日,CME集团的E-miniS&P500期货合约有2015年3月、6月、9月、12月合约和2016年3月合约共5个季月合约;期权合约除有与期货合约到期月份相同的5个季月合约,还有2015年1月、2月、4月3个连续月份合约。与连续合约相对应,5个季月合约属于标准合约。
连续期权合约在执行时如果没有对应到期月份的标的期货合约,将以最近月份的期货合约为履约标的。例如,1月、2月的连续期权合约以3月的期货合约为行权标的,4月的连续期权合约以6月的期货合约为行权标的。
标准期权合约和连续期权合约的含义和特点:
1.标准期权合约(StandardOptionContracl)和连续期权合约[Monthly(Serial)OptionContract]:在交易所上市的期权合约,与期货合约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相同,当某月份的合约到期日才,与该月份相同的下一年度或下一期到期的合约会上市交易,即交易所上市的大部分期权合约和期货合约在一年中的任何交易日都挂牌循环交易;但也有一部分合约只在临近交割月才上市交易。如果某期权品种存在以上两类合约,则前一类被称为标准期权合约,后一类被称为连续期权合约。
2.连续期权合约的特点:①合约仅在临近交割月份推出,如10月到期的连续期权合约可能在8月推出。合约的交易时间比较短。②如果连续期权合约没有对应的标的期货合约,则以后面最近月份的期货合约作为履约合约。所以,连续期权合约与后面最近月份的标准期权合约拥有同一个标的期货合约。③不同标的物的期权合约,推出连续期权合约的规定不同。
第九,最后交易日(LastTradeDate),是指期权合约能够在交易所交易的最后日期,为合约月份的某一天。
对于期货期权,为了使期权执行后交易双方获得的标的期货合约头寸能够有较充分的交易时间,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与相同月份的标的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相同,或在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之前。
例如,CME集团上市的大部分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在标的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之前。如GBD/USD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三往前数两个星期五;相同月份的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三往前数两个交易日。所以,在最后交易日执行期权,期权多头至少有一周时间处理期货头寸,除非他们愿意持有标的物。
由于股指期货期权的标的是股指期货合约,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所根据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和l标的股指价格的差价为交易者直接结算盈亏,所以期权合约和标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相同也不影响交易者行权后处理标的期货合约。因此,股指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与标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可以相同。例如,E-miniS&P500期货合约和该标的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均为合约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而该交易所大部分其他产品的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不同。
第十,到期日(ExpirationDate),是买方可以行使权利的最后期限,是期权合约特有的条款。
美式期权的买方在有效期内(含到期日)的任何交易日都可以行使期权,欧式期权的买方只能在到期日行使期权。所以,对美式期权,到期日为行权日的最后日期;对欧式期权,到期日即为行极日。
由于要给期权多头留出行权时间,所以,期权到期日可以和最后交易日为同一日,也可以不同。如果不同的话,到期日应该在最后交易日之后。对于现金结算的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和到期日往往相同。
上证50和沪深300股指期权仿真交易合约、恒生指数踉j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同一日。
第十一,有效期(Validity),是交易者自持有期权合约至期权到期日的期限。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期权,自挂牌交易第一天起至合约到期,可以是几个月,也可以长达几年。
第十二,行权方式,合约条款中所要列明的行权方式是指对期权买方执行期权的时间限定。行权方式由期权是美式期权还是欧式期权决定。
该条款也可以通过执行程序(ExerciseProcedure)等条款来规定。
第十三,交割方式,是指买方行权时买卖双方交割标的资产的方式。对于标的资产为股票价格指数的期权,采用现金结算方式结算标的股价指数;对于到期日执行的股指期货期权,也采用现金方式结算标的期货合约。
除以上所列出的主要条款外,期权合约还会列出交易时间、每日价格限制等条款。
二、合约示例
上证50ETF期权、上证50和沪深300股指期权利香港恒生指数期权期权合约表见表2-3、表2-4和表2-5(相关资料来自各交易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