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交易单位数量的变更
许多交易员认为,这一点并不那么重要一一您看, 他们从来不会在交易单位的数量上动脑子。但也有另一种情况。比如,这位交易员是在为一家非常大的金融公司工作(恰恰这样的情况也很普遍) 。这位交易员可能同时在多家市场进行交易,这时金钱的动向取决于市场情况和资金的闲置情况,这是一定的而且是很重要的。这种情况下,局部的获利或局部的亏损都为常事。或者,比方说,交易员在对自己的交易系统进行补充之后,又心平气和地用它继续进行交易,因为系统已经预见到了这些情况,这套规则也就没有必要做出修改。现在,我将详细地讲一讲什么时候可以,什么时候不需改变交易单位的数量。
(1) 许多投机商在获得止损订单后会产生增加下一头寸交易单位数量的念头,为的是尽快地把钱赢回来。我坚决不主张这种做法。诚然,如果我得到了止损订单,或者是市场上发生某种不寻常的事,而我出色的交易系统并不能很有把握地应付这种市场情况;或者,市场上没发生任何不寻常的事,只是我的交易系统不能很好地应付这个市场。不管是哪种情况, 总之我没有任何理由增加交易单位数量。有一句俗话需要牢记:"儿子挨父亲的打,不是因为他玩牌,而是因为他输了钱。"
(2) 我们看一看下面这种情况。我建立了多头头寸并订了止损订单。此后,价格先是下跌,在还没有触及止损订单价位时又开始上升。这时常常会产生增加头寸的愿望,以便在价格达到足以建立头寸时我们已经获利。在这种情况下增加头寸是无论如何都不应该的。的确,我们建立头寸时,断定价格一定会涨,但事实却是价格下跌了。当然,价格上升也是可能的,那就一切都好,但是很清楚,建立头寸的决定并不是那么可靠的。交易单位数量增加的同时,为什么我们犯错误的机会也会增加呢?谁说价格反转向上,就是我们建立头寸那个价格运动的继续?也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价格反转向下持续很长时间,而起初的反转向上只不过是价格长期向下运动过程中的一个小小的调整。还有一个必须恪守的规则一一不得增加亏损部位。我不打算用费时费力的计算来证明该规则,而且令您疲劳不堪。我们干脆记住这一规则并照此执行就是。
(3) 您有权提出"难道任何时候都不能增加头寸吗?"这样的问题。我的回答也很简单一一可以,但只有在您赚的钱足以在增加头寸后能够提交stop-trade (停止交易)订单时才可以。如果从建立的头寸中您赚了一半的钱,这时您要增加头寸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比如,您建立了200000的美元的头寸,那您的获利应该是100000美元。这时,以与现价保持合理距离的价位提交停止交易订单就很简单了。
规则之四: 只有在获利的情况下才能增加头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