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3.2 FSA 的组织架构
FSA 由日本内阁府直属管辖的,日本内阁府由日本总理府、经济企划厅、冲绳开发厅合并而成的。日本内阁总理大臣委任的金融大臣和副大臣是金融厅的最高负责人,直接统领金融厅长宫、证券交易监视委员会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
金融厅长官共设有4个部门:
●审判官。担任行政处罚的行政审判。
●总务企划局。制定与实施金融厅的总体规划和金融制度。
●检查局。对地方各金融机构进行检查。
●监督局。对地方各金融机构进行检查。
证券交易监视委员会事务所主要负责对审查市场、证券分析、行政调查、公开惩罚、处罚事项进行核查。会汁师事务所主要负责对会汁师考试的实施、监察负责人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