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 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
2002 年5月1 日,德国将德意志联邦银行和保险监管、证券监管机构合并,成立统一监管组织一一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以下简称"BaFin" ) 。BaFin的成立,标志着德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变化。
在德国,随着银行和金融服务机构、保险业务间的区别正逐渐消失,银行、金融服务机构和保险公司一体化金融产品不断涌现,那些能够在市场上容易有效地扩大产品范围的银行、金融服务业以及保险机构间就形成了跨行业联合集团。与此相适应,成立现代一体化监管机构也就成了必然。
同时, BaFin的结构考虑到了行业区别:为银行监管、保险监管和证券监管、资产管理成立了独立的组织部门,而那些跨行业的任务则由从传统监管功能分离出来的几个交叉业务部门执行。
因此, 2002年BaFin集联邦银行监管局(BAKred) 、联邦保险监管局(BAV) 、联邦证券监管局( BAWe) 为一体,代表了完全整合的监管模式。它整合先前的联邦银行监管(BAKred) 、联邦保险监管(BAV) 、联邦证券监管( BAWe) 的办公机构为单一金融监管机构,并且集监管银行业、金融服务业、保险服务业功能于一身。
BaFin是一个联邦机构,由隶属联邦财政部的部长通过公共法掌管,具有法律特性。两个办公室分别设于波恩和法兰克福,大约有1000个雇员,BaFin监管2700个银行、800个金融服务机构和超过700个保险机构。新的德国金融监管体系明显有利于监管局间的信息交换,有利于组织间的协同作用,有利于增强德国作为金融中心的地位,巩固其在国际金融中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