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1 FCAC 的职能
作为加拿大政府的金融监管机构, FCAC 具有下述职能:
● 确保受加拿大联邦政府监管的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符合联邦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 督促受加拿大联邦政府监管的金融机构执行联邦政府的政策,按程序办事,遵守联邦政府的法律、法规、自愿行为守则和公众承诺等。
● 监督受加拿大联邦政府监管的金融机构遵守自愿行为守则和公众承诺等。
● 告知金融消费者,他们在与金融机构做交易时所具有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加拿大网上支付运营商了解对于消费者和商业客户的义务。
● 提供及时且客观的信息和工具, 以便金融消费者了解和购买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
● 监测和评估可能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造成影响的趋势和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