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 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FA)
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ational Fulures Association ,以下简称"NFA" )是根据美国《商品交易法》第17 节的规定,于1976 年组建的期货行业自律组织,属非盈利性会员制组织。《商品交易法》第17 节源自1974 年的《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ITC) 法》第三章,该部分规定:期货协会的登记注册和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简称CITC) 对期货专业人员自律管理协会的监管。1981 年9 月22 日, CITC接受NFA正式成为"注册期货协会"。 1982 年10月1 日, NFA正式开始运作。
NFA的初始宗旨是树立期货及其他市场的道德规范,保护交易员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美国期货、外汇市场给客户提供交易服务的个人和公司都必须在CFTC注册并成为NFA成员。现在, NFA有4300个成员和50000名关联成员(NFA 成员公司代表) 。
NFA的主要职能在于,使NFA成员严格遵守联邦法律及CITC 制定的规则,并实施严格管理。NFA也有自身的规则,用来监督经纪商对交易员和投资商的行为规范,使交易员和投资商免受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