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有外汇管制好还是没有外汇管制好
外汇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为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率而对外汇进出实行的限制性措施。外汇管制分为数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的数量直接进行限制和分配,通过控制外汇总量达到限制出口的目的; 后者是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实行复汇率制,利用外汇买卖成本的差异来调节进口商品结构。

外汇管制的执行者是政府授权的中央银行、财政部或另设的其他专门机构。如1939 年英国实施外汇管制后指定英国财政部为决定外汇政策的权力机构,英格兰银行代表财政部执行外汇管制的具体措施。日本则由大藏省负责外汇管制工作;意大利设立了外汇管制的专门机构外汇管制局。除官方机构外,有些国家还由其中央银行指定一些大商业银行作为经营外汇业务的指定银行,并按外汇管制法令集中办理一切外汇业务。外汇管制所针对的自然人和法人通常划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各国的外汇管制法规通常对居民管制较严,对非居民管制较松。外汇管制范围包括外国钞票和铸币、外币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和黄金;有的国家还涉及白银、白金和1钻石。在设立特区的国家中,某些外汇管制法规可能不适用于特区。一个国家对不同国家货币的外汇管制宽严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
外汇管制针对的活动涉及外汇收付、外汇买卖、国际借贷、外汇转移和使用、该国货币汇率的决定、该国货币的可兑换性,以及本币和黄金、白银的跨国界流动。外汇管制手段多种多样。主要手段有:
(1) 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在出口外汇管制中,最严格的规定是出口商必须把全部外汇收入按官方汇率结售给指定银行。出口商在申请出口许可证时,要填明出口商品的价格、数量、结算货币、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并交验信用证。
(2) 对进口外汇的管制:对进口外汇的管制通常表现为进口商只有得到管汇当局的批准,才能在指定银行购买一定数量的外汇。管汇当局根据进口许可证决定是否批准进口商的买汇申请。有些国家将进口批汇手续与进口许可证的颁发同时办理。
(3) 对非贸易外汇的管制: 非贸易外汇涉及除贸易收支与资本输出人以外的各种外汇收支。对非贸易外汇收入的管制类似于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即规定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把全部或部分外汇收支按官方汇率结售给指定银行。为了鼓励人们获取非贸易外汇收入,各国政府可能实行一些其他措施,如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允许居民将个人劳务收入和携入款项在外汇指定银行开设外汇账户,并免征利息所得税。
(4) 对资本输入的外汇管制:发达国家采取限制资本输入的措施通常是为了稳定金融市场和稳定汇率,避免资本流入造成国际储备过多和通货膨胀。它们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对银行吸收非居民存款规定较高的存款准备金;对非居民存款不付利息或倒数利息; 限制非居民购买该国有价证券等。
(5) 对资本输出的外汇管制: 发达国家一般采取鼓励资本输出的政策,但是它们在特定时期,如面临国际收支严重逆差之时,也采取一些限制资本输出的政策,其中主要措施包括: 规定银行对外贷款的最高额度;限制企业对外投资的国别和部门; 对居民境外投资征收利息平衡税等。
(6) 对黄金、现钞输出人的管制: 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一般禁止个人和企业携带、托带或邮寄黄金、白金或白银出境,或限制其出境的数量。对于该国现钞的输入,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往往实行登记制度,规定输入的限额并要求用于指定用途。对于该国现钞的输出则由外汇管制机构进行审批,规定相应的限额。不允许货币自由兑换的国家禁止该国现钞输出。
(7) 复汇率制: 对外汇进行价格管制必然形成事实上的各种各样的复汇率制。复汇率制指一国规章制度和政府行为导致该国货币与其他国家的货币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汇率。
根据外汇管制内容和严格程度的不同一般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为实行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和地区。即对国际收支的所有项目,包括经济项目、资本项目和平衡项目都进行较严格的管制。这类国家和地区通常经济不发达, 外汇资金短缺,为了有计划地组织稀缺的外汇资源并合理运用,调节外汇供求,通过外汇管理达到稳定金融的目的,外汇管制措施都比较严格。凡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以及多数发展中国家,如印度、缅甸、巴西、哥伦比亚、伊拉克、阿富汗、摩洛哥、乍得、塞拉利昂、葡萄牙等国家都属此类。
第二类为名义上取消外汇管制的国家和地区。即对非居民往来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收付原则上不进行直接管制,尽管事实上还存在一些间接管制。属于这一类型的主要是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如美国、德国、日本、瑞士、卢森堡等,压有收支持续顺差的国家,如科威特、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石油输出国家。
第三类为实行部分外汇管制的国家和地区。这类国家包括一些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工业国,其对外贸易规模较大,有较雄厚的黄金外汇储备,国民生产总值也较高,如法国、澳大利亚、丹麦、挪威等国。还有一些经济金融状况较好的发展中国家,如圭亚那、牙买加、南非等国。
从世界经济的民远发展来说,各国逐步放宽和最终取消外汇管制是一种历史趋势,但是这将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在当代游资充斥的国际金融市场上,市场机制本身也存在重大缺陷,完全昕任市场自发调节并非是各国最优的选择。外汇管制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能产生积极作用,又能带来消极影响。就目前来看,实行外汇管制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或改善国际收支状况。长期的国际收支逆差会给一国经济带来显著的消极影响,维持国际收支平衡是政府的基本目标之一。政府可以用多种方法来调节国际收支,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其他调节措施可能意味着较大代价。例如,政府实行紧缩性财政政策或货币政策可能改善国际收支,但它会影响经济发展速度,并使失业状况恶化。
(2) 稳定本币汇率,减少涉外经济活动中的外汇风险。汇率频繁地大幅度波动所造成的外汇风险会严重阻碍一国对外贸易和国际借贷活动的进行。拥有大量外汇储备的国家或有很强的借款能力的国家可以通过动用或借入储备来稳定汇率。对于缺乏外汇储备的发展中同家来说,外汇管制是稳定本币对外币汇率的重要予段。
(3) 防止资本外逃或大规模的投机性资本流动,维护该国金融市场的稳定。经济实力较弱的国家存在着非常多的可供投机资本利用的缺陷。例如,在经济高速发展时商品价格、股票价格、房地产价格往往上升得高于其内在价值。在没有外汇管制的情况下,这会吸引投机性资本流入,后者会显著加剧价格信号的扭曲。一旦泡沫破灭,投机性资本外逃,又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造成经济局势迅速恶化。外汇管制是这些国家维护该国金融市场稳定运行的有效手段。
(4) 增加该国的国际储备任何国家都需要持有一定数量的国际储备资产。国际储备不足的国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增加国际储备,但是其中多数措施需要长期施行才能取得明显成效。外汇管制有助于政府实现增加国际储备的目的。
(5) 有效利用外汇资金,推动重点产业优先发展。外汇管制使政府拥有更大的对外汇运用的支配权。政府可以利用它限制某些商品进口,来保护该国的相应幼稚产业;或者向某些产业提供外汇,以扶植重点产业优先发展。
(6) 增强该国产品国际竞争能力。在该国企业不足以保证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的条件下,政府可以借助于外汇管制为企业开拓国外市场。例如,规定官方汇率是外汇管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当政府直接调低本币汇率时,或限制短期资本流入时,都有助于该国增加出口。
(7) 增强金融安全。金融安全指一国在金融国际化条件下具有抗拒内外金融风险和外部冲击的能力。开放程度越高,一国维护金融安全的责任和压力越大。影响金融安全的因素包括国内不良贷款、金融体制改革和监管等内部因素,也涉及外债规模和使用效益、国际游资冲击等涉外因素。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经济结构有种种缺陷,特别需要把外汇管制作为增强该国金融安全的手段。
实行外汇管制的消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汇率扭曲,不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无论是政府规定官方汇率,还是政府限制外汇买卖,都会使汇率偏离市场均衡汇率。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汇率扭曲主要表现在本币汇率过高。这可能是由于政府为本币规定了偏高的官方牌价,也可能是由于政府对外汇供求施加限制的结果。这种扭曲的汇率对资源配置有不利影响。在发达国家普遍对农产品出口提供巨额补贴的情况下,世界农产品市场价格已经偏低;高估本币汇率进一步降低了进口农产品的本币价格,使该国农产品价格随之下降,造成国家农业发展缓慢。高估本币汇率还会普遍性地打击该国的出口产业和进口替代产业,因为它抬高了该国出口商品的外币价格并压低了ill 口商品的本币价格。汇率的扭曲使人们难以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本币汇率过高不利于吸引外资,它使外资只能支配较少数量的该国实际资源; 从长远来看,这不利于该国的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和国际竞争能力的提高。
(2)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程。从世界范围来看,外汇管制阻碍着自由多边结算体系的形成,自然阻碍了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流动的正常进行。对许多国家来说,高估本币汇率和限制外汇自由交易会打击出口企业的创汇积极性,而外汇短缺也影响该国进口贸易的发展。限制资本外流和限制投资收益回流的做法也会打击外商对该国投资的积极性。许多国家的经验证明,要打破国际收支逆差、外汇储备不足、外汇管制、对外开放程度低、经济发展速度慢之间的恶性循环,需要在逐步取消外汇管制上寻找突破口。
(3) 出现外汇黑市,而且外汇官价和黑市并存可能带来权钱交易。当外汇牌价被显著压低之时,就很难避免外汇黑市的出现。当外汇黑市规模较大时,政府甚至不得不开放外汇调剂市场,使该国出现合法的双轨制汇率。为了以较低的官价购买外汇,某些个人和企业可能向掌握外汇配给权的官员行贿,助民社会的腐败风气。
美国和日本指责中国政府干预外汇自由,要求中国实行浮动汇率,放开资本管制,其实更多的坯是从自身利益的考虑。应该讲,完全自由的货币兑换是不存在的。直到现在,西方各国仍然对外币进行一些管制,尤其管制外国货币以投资名义的流入。在日本和西方各国,外国资本占有比例较低,大都不到10% ,远低于我国。我国出口量60% 来自外国资本家,这一比例远大于西方各国。我国目前对外汇实际管制水平很低,低于很多西方各国。据官方统计资料显示,一般贸易已经没有管制,资本项上真正得到管制的不到15% , 85% 以上领域都基本放开了,只是西方不承认。
多年来我国央行推行的"藏汇于民"政策并不是老百姓把外汇藏到自己手里,而是他们自行决定运用包括投资等机会,让金融界放开外币的流通,商业银行可以存储外币,可以发放美元贷款,可以抵押外币到银行贷款,经济体中货币主要使用者企业之间已经可以使用外币做交易工具了。目前央行公开表示,中国将放松对居民使用外汇的限制, 因中国国际收支更趋平衡。目前不少居民个人的资产量非常大,有能力进行外汇投资。另一方面,中国的外汇储备规模已经过了临界点,不需要再增加外汇,政府目前也有将用汇权力归还给企业及个人的意愿。尽管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在极力鼓励增加进口,从而缩小中国的贸易顺差规模,但不少分析人士仍认为中国的贸易顺差将持续增长。外汇过于集中于央行并由国家统一进行对外投资,在起初的确能起到避免风险的效果,但是随着国际国内环境转变,国家统一对外投资的风险已越来越大,目前更适合由个人和企业进行分散投资。目前,中国居民在使用外汇方面受制较多,一是每人每年的结购汇额度固定,如美元只有5 万美元,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每年在海外的消费额度远远不止5 万美元。而个人的境外投资则完全不被允许,只能通过金融机构的QDII 等产品进行投资。未来个人的购汇规模势必会更大,不过这一改革的推进也肯定会有一些前提条件,如购买大量外汇的个人必须有明确的投资方向等。其实除了居民个人,央行也可以相应放松金融机构对外投资的额度,同时增加允许对外投资的企业类型。另有专业人士指出,"藏汇于民"的障碍不在于政策,而在于涉汇主体的持汇意愿。由于人民币存在升值预期、国内外汇差、利差等因素,企业和个人结汇意愿较为强烈,普遍不愿意持有和保留外汇。外汇持有主体和使用主体之间存在结构上的差异。进出口企业往往只专注于贸易,很少会考虑境外投资,因此这些企业的结汇意愿比较强。而希望进行海外投资的企业又较难拿到大规模的外汇。结汇需求和用汇需求之间需要进行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