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利弗莫尔有话说——三百万美元的赢利

第七章 利弗莫尔有话说——三百万美元的赢利

在前面一章,我回忆了自己如何因为没有耐心等待而错失机会,没能赚取本应属于自己的丰厚利润。现在我将要回忆另一次经历:当时我耐心地等待时机,等待绝佳的市场心理机会的出现,结果果然不错。

那是1924年的夏天,当时小麦价格已经达到了我认为的关键价位,所以我入场购买了500万蒲式耳的小麦。当时小麦市场规模非常大,所以我的单子下去之后对于价格根本没有什么明显的影响。可以这么说,500万蒲式耳的小麦就相当于5万股的头寸对某一支股票的影响。

在我下单之后,接下来几天市场都非常沉闷,不过都没有跌破我认为的关键价位。接下来市场再次提振,每次突破都比前期高点高了几美分;然后又会从高点回调,再沉闷几天,之后又会开始上涨。

当小麦价格突破下一个关键价位的时候,我赶紧下单再买入500万蒲式耳。第二次建仓的均价在关键价位上方1.5美分左右,这一现象本身就说明,市场正处在一次强劲的向上动能当中。为什么?因为这次买人500万蒲式耳比第一次要难得多。

第二天,价格又往上涨了3美分,跟第一次买人之后出现回调完全不同。不过这正好证明了我对于市场的判断是正确的。从这个时候开始,市场的表现变得像是真正的大牛市了。我用“大牛市”这个词,是因为我认为这次刚刚开始的上涨会持续好几个月的时间。但是当时,我没有完全意识到前面等待我的究竟是怎样的行情。

所以,当我每蒲式耳有25美分的利润时,我就清仓套现了——但是接下来几天时间里,我只得眼睁睁看着市场又上涨了20美分。

这个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我为什么要担心失去一些我都没有真正拥有的东西呢?

当时我太急于将账面盈利套现,但此时真正应该做的是耐心等待,我应该鼓起勇气陪市场玩到底。我意识到如果这波行情持续向上,到达关键价位,就算发出危险信号,我也有充分的时间应对。

于是,我决定再次入场,入场价格比我第一次离场的价格高25美分。刚开始我只买了500万蒲式耳,只是我第一次卖出的50%而已。但是,从这里开始,我一直持有,直到市场发出危险信号。

1925年1月28日那天,五月份的小麦合约达到了当时最高的2. 05美元/蒲式耳。而等到2月11日,价格又回落到1.77美元/蒲式耳。

在小麦的这波惊人上涨巾,另一种商品——黑麦,它的上涨比小麦更加惊人。但是黑麦的市场规模跟小麦相比小得可怜,所以就算买单相对较小,也还是会引起黑麦价格的快速上涨。

在上述对小麦进行的操作中,我经常在市场中持有庞大的头寸,同时,其他人跟我一样,也都有很大的头寸。有一个操盘手,据说他总共有几百万蒲式耳的小麦期货合约,此外他还有几百万蒲式耳的现货小麦。而为了对冲小麦的头寸,他还在黑麦上积累了很大的头寸。人们认为,如果小麦市场价格不稳,这个操盘手会在黑麦市场上下买单帮助稳定小麦价格。

如前所述,黑麦市场跟小麦市场相比,规模较小、交投清淡,任何大规模的买单都会导致价格快速上涨,而这种波动对于小麦价格会有显著影响。所以每次这个操盘手使用这个策略,人们就会蜂拥而至,去买小麦,从而把小麦价格推向新高。

直到整波大行情快到尽头的时候,这套方法都一直百试不爽。这个时候小麦在回调,而黑麦也跟着回调,从1925年1月28日最高的1.82美元/蒲式耳,下跌到1. 54美元/蒲式耳,在这28美分的下跌过程中,小麦也出现了相应的下跌。

1925年3月2日,五月小麦合约又回到了离前期高点只差3美分的地方,达到2. 02美元/蒲式耳,但是黑麦并没有像小麦一样收复失地,仅仅补涨到1. 70美元/蒲式耳,离前期高点还有12美分的距离。

当时我不经意地看着市场,猛地意识到一个事实:现在的价差肯定有问题。之前在大牛市里,黑麦每一次都比小麦要先涨起来。

但是现在,黑麦不是整个谷物交易池内的领跑者,它现在落在了后面。小麦已经差不多收复前期的全部回调,但是现在,每蒲式耳黑麦的价格离前期高点还差12美分。

这是一种我之前从来没有见过的市场动向。

我开始对此进行分析,想要弄清楚为什么黑麦不像小麦一样,再次回到前期高点。我很快就找到了原因。原来大众对于小麦非常感兴趣,但是对于黑麦兴趣全无。

如果这是一个一人市场,只有一个主要的投机者,那么为什么突然之间,他丧失了对于黑麦市场的兴趣?我认为他要么对于黑麦不再感兴趣,所以离场了,要么他现在深深卷入黑麦、小麦两个市场,已经没有额外的资金进行进一步投机了。

我觉得此时此地,不管这个主力现在到底是在场内还是在场外,都不影响大局了。因为不论如何,结果都是一样的。然后,我开始检验这个推论是否正确。

现在,黑麦的最新价是1. 69美元/蒲式耳。我想要找到主力在黑麦上的真正成本,所以我马上“以市价”卖出了20万蒲式耳。当我下单的时候,小麦的最新价格是2. 02美元/蒲式耳。在我下单之前,黑麦每蒲式耳的价格下跌了3美分,但是我的卖单成交两分钟后,黑麦价格又回到了1. 68美元/蒲式耳。

我发现我下单之后没有什么低于市价的卖单。因此,我此刻还是不太确定行情会怎么发展,所以我再次下单卖出20万蒲式耳,但是结果还是一样的——下单之前先是下跌了3美分,但是成交之后价格回升了1美分;不过上次可是回升了2美分啊。

但是现在我对于市场的走向还是有所疑虑,所以第三次我又卖出了20万蒲式耳的黑麦,但是这次的结果还是相同——市场先是往下走,但是这一次没有回升了。市场开始表现出其向下的动能。

这就是我一直在等待的市场信号。如果有人在小麦市场有庞大的头寸,但是没有意愿去对黑麦市场护盘(当然我不管他的原因是什么),我就有信心他不会,也不能,对小麦市场护盘。

所以我马上下单,“以市价”卖出了我的500万蒲式耳五月小麦合约,成交价从2.01美元到1.99美元不等。那天收盘,小麦收在1.97美元,黑麦收在1. 65美元。我最高兴的是,我最后一批卖单的成交价在2.00美元之下,因为2. 00美元是一个关键价位;一旦这个重要的关键价位被打破,我更加坚定了我的想法。很自然的,对于这笔交易我心中没有任何疑虑。

几天之后,我又试着买进黑麦,因为几天之前的卖出只是试单,想要确定小麦市场的走向。这笔买单我总共赚了25万美元。

与此同时,我继续卖空小麦,最后我总共持有1500万蒲式耳小麦的空头头寸。到1925年3月16日,五月小麦合约价格收在1.64美元/蒲式耳,而第二天利物浦的小麦合约价格低开3美分,结果本地的小麦合约开盘也应该对应下跌,开在1. 61美元/蒲式耳。

这个时候我做了一件按贯例不应该做的事,即在开盘前就以指定价格下了单。但是情绪影响了我的判断力,我还是下单以1. 61美元/蒲式耳买进500万蒲式耳,用来回补我持有的空头,这比昨夜收盘价低3美分。而结果实际的开盘价格区间是1. 61美元/蒲式耳到1.54美元/蒲式耳。我马上对自己说:“明明不应该破例,但是你还是破例了,这就是下场。”

但是这个时候,我的直觉战胜了本能的判断。我不顾一切地要让自己的买单买在下单的1. 61美元/蒲式耳。这是开盘价格区间的上沿。

这时,我看到价格达到了1. 54美元/蒲式耳,所以我又下单买进了500万蒲式耳。随即我收到报告:“已经以1. 53美元/蒲式耳买进了500万蒲式耳五月小麦合约。”

之后我又补回了500万蒲式耳。不到一分钟,收到经纪人的报告:“已经以1. 53美元/蒲式耳买进500万蒲式耳的小麦。”我很自然地以为这是我第三笔回补买单的成交价。这个时候我让经纪人给我一份第一笔买单的成交情况。于是他把这样一份成交报告递给我:

第一笔500万蒲式耳买单以买入价成交。

第二笔500万蒲式耳买单以买入价成交。

第三笔买单成交明细如下:

350万蒲式耳以1. 53美元/蒲式耳成交

100万蒲式耳以1531/B美元/蒲式耳成交

50万蒲式耳以153l/。美元/蒲式耳成交。

这个交易日全天的最低价是1. 51美元/蒲式耳,而隔天小麦价格已经恢复到了1.64美元/蒲式耳。这是我第一次进行这种类型的限价指令交易。我本来是想以1. 61美元/蒲式耳买进500万蒲式耳的小麦——而开盘的价格区间是1. 61美元到1.54美元,中间有7美分的差别,两个价格之间意味着350万美元的差别。

没过多久,在芝加哥,我见到了当时帮我执行买单的那个人,我问他当时是什么情况,为什么我第一笔限价指令成交得那么完美?

他告诉我,他当时正好知道有人要以“市场价格”卖出3500万蒲式耳小麦。他意识到,不管开盘价有多低,他总归能够低于开盘价买入足够多的小麦,所以他等到开盘之后,出现了价格区间,再以“市场价格”下的买单。

他说,如果不是我当时下的买单及时进场,那么开盘之后价格肯定会一泻千里。

而我这笔交易的结果是获得了超过300万美元的盈利。

这显示了在投机市场中允许做空机制存在的价值:为了回补头寸,空头就会成为市场中心甘情愿的买家,而这些空头的买单就成了市场恐慌之下的稳定器,这正是市场所需要的。

现在像这样的操作应该是无法再现了,因为期货交易所的管理层将个人在谷物市场中最大的持仓量限制在200万蒲式耳。虽然在股票市场中并没有对于个人的持股数量的限制,但是没有哪个操盘手能够建立那么庞大的空头头寸,除非他违反现行的针对卖空行为的规定。

因此,我认为旧式操盘手的辉煌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未来,这些旧式操盘手的地位将由半投资一半投机者取代,后者可能没有办法在市场中拥有那样庞大的头寸,但是长期看,他们能够赚更多的钱,同时能够守住盈利。我相信,未来成功的半投资一半投机者肯定只在市场情绪合适的时候出击,他们在每一波行情中赚到的钱肯定要比单纯投机的操盘手要多,不论行情是大是小。

对于那些有智慧的、见多识广的、有耐心的投机者来说,前途将是一片光明。

注意:本书从第一章到第七章都是利弗莫尔书中的原话,本书第十一章亦是。接下来的其他部分并非出自利弗莫尔的原书,而是由理查德·斯密特整理编写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