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造福后人
如果像国际象棋选手一样关注残局的重要性,那么投资者可以而且一定会在人生的财务和情感两方面获得更大的成功。
假如和很多美国人一样,你很有钱,挣了或者继承了大笔财产,在保障你过上自己定义的“好生活”之外还有结余,那么你就有机会也有责任决定如何处理花不完的这部分钱。大多数富人注重让两种完全不同但都很有意义的对象受益人(通常是家人)和组织(通常是一些慈善机构(如大学、中小学、医院和宗教组织等)。
决定如何处置你的资金以使其实际价值最大化和决定如何储蓄、积累及投资一样重要。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是三种重大挑战和机遇之一;第二种是赠送或遗赠给你爱的人;第三种是“回报社会”——这很让人兴奋和满足。
由于金钱是一种储存或转化价值的有效工具,在自己一生的需要和需求之外还有盈余的投资者就有机会影响他人。用这些资产来做善事的人会受到上帝保佑,而不论动机如何,最终其资产造成危害的人则会被诅咒。很多人都制造了危害。
财富就是力量——可以用来行善,也可以用来作恶。财富越多,力量越大。在财务上取得巨大成功的投资者应该仔细考虑(不论自己的希望或意图如何),自己留给子女的巨额财富会不会扭曲子孙的价值观和重大抉择,或者剥夺了他们自行开创人生坦途的乐趣,从而对后代造成真正的伤害。正如我们所知,很多时候可怜的富家子女其实很悲惨。性感巨星梅·韦斯特(MaeWest)在谈及自己的时候说道:“好事多多益善。”但是巨额遗产对你的子女来说往往并非好事。
哈佛大学高级慈善顾问査尔斯·科利尔(Charles Collier)指出:“成功的家庭在财产方面要做出周全的选择,会考虑自己的决定对子女、配偶或孙辈的影响。更重要的是,他们会在适当的年龄围绕家庭真正财富的四个部分和子女进行开放式的交谈,以便年轻的家庭成员也能尽快承担相应的责任。”
科利尔解释道:“根据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和他近代的学生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的观点,‘追求幸福’应该包括认识自己的内在过程和服务他人的外在过程。”
在描述你向所爱或觉得自己负有责任的人转移财富的可能性前,要记住金钱有强大的象征意义。精神病医生都觉得很奇怪,病人在治疗早期对自己和父母的关系、儿时的经历、主要的希望和担忧等都畅所欲言,包括一些非常私人的事情,如梦境和性经历等等,但是他们几乎从不会谈论关于钱的话题。
大多数人会发现很难公开、充分、理性、明智地讨论关于钱的话题。因此,在制定如何把钱传给他人的计划时,最好特别小心谨慎。是的,这些钱现在是你的,在你有生之年都是你的,但这两个美好的现实并不会永远持续。在所有符号中,金钱是最有力量的热核装置,它象征着很多——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义,而且往往是出人意料的意义。
在制定健全的财产规划时,你会希望听取专家的法律咨询意见,但是每个人都会有各自的目标和资源,希望做出各自的决定,因此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每个有设立个人退休账户(IRA)资格的人都应该开一个这样的账户。每个有足够财力的人每年应该缴纳上限投资金额,让长期复利和延期纳税(taxdeferral)的双引擎发挥作用。50岁及以上人员的年度投资金额上限为5000美元或6000美元,2009年后额度会根据通胀水平进行调整。
趁早开始赠与你的儿女和孙辈。一旦他们开始自己挣钱,你每年可以为他们各自的个人退休账户缴纳的金额就能达到5000美元——达到他们收入的水平。
·你每年可以给每个人多达13000美元(不含税)。已婚的夫妇可以每年给每个人26000美元。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长期来看,这些年度的赠与可能成为终生财产规划和家庭投资管理计划的核心,甚至最重要的部分。(给年轻子女的这些赠与可通过UTMA来进行。)这些赠与一个最主要的好处在于在你死后可以完全避免缴纳遗产税。
你可能特别关注子女的部分。这些赠予可以累积起来,部分原因是你赠与的总资金赚取的未来投资收益,是按孩子的税率来课税,这种税率肯定比你的税率要低很多。如果每年赠与13000美元,经过合理的投资,20年后多半能累积到50万美元;如果父母每年投入26000美元,则会累积到100万美元甚至更多。这再次证明,成功的关键在于时间和复利,所以,定好计划、尽早开始,并坚持到底。
·你一生中其他免税赠与的上限是100万美元。如果你有足够的资金,认真看看遗产税率表——特别是看到你可能要承担的最高增量后,会很大程度上鼓励你行使赠与的权利。同时,复利的累积效应会鼓励你相对更早地行使这一权利。
·尽管伊丽莎白时代的法律反对“永久所有权”(Perpetuity),但美国国内税务局允许建立跨代免税家庭基金,存款限额在100万美元以内(你的子女能决定他们的后代如何分配这笔信托资产)。在把资产存入这个基金之前,必须支付赠与税或遗产税。不过,只要支付了首次税费,资产就能够在80~100年历经几代免税增长和累积。记住,如果缴纳所得税后,投资每年增长7%,那么每10年就会翻番,所以,100万美元100年后会变成10亿美元(扣除通胀因素前)。同时,必要的时候这种家庭基金可以分配或借贷给家庭成员,发挥家庭银行的作用。
·有个很有意思的规定,叫做“合格个人住宅信托”(qualified personal residencetrust),你可以把房产所有权转给子女,然后一段时期内(如15年)在那里居住可以免租金。只要你不在信托到期前去世,就能省大笔房产税,同时又能把所有权转移给子女。
房屋可以作为一种应税赠与,以目前市场价值的20%~30%转让。原因在于国税局认为,这个赠与物的应税现值只是子女在15年信托期结束时接受权的价值。(折为很低的现值是因为考虑到由复利带来的积累或增长。)
·如果你想把大量资产留给后代,但担心他们在很小的时候(达到“财务成熟期”前),过早地拥有太多的钱会使价值观扭曲,那么考虑一下杰奎琳.奥纳西斯(Jackie Onasis)的建议。(后来她的子女根据一条可选择的规定,撤销了她的安排。)
她的做法大致如下:设立一个信托,20~30年间,每年把应交所得税的一部分分给学校或慈善团体(按固定金额或者信托资产的固定比例),20年或30年期满后,信托资产本金付给选定的受益对象(如你的子女)。不需要支付遗产税,只有按国内税务局规定的税率折价后的信托本金预期净现值需要支付赠与税——仅占信托本金20~30年后可能市值的一小部分。
如果你担心当前财富转给30~35岁的受益人之后可能会对其造成危害,但很肯定同样的财富转让给已经是60~65岁的同一个人,其价值观肯定不会受害,那么这种信托可能是以最低的税收高效转让大量财富的方法。要注意关键数字都是以很久以后的市值预期为基础,明智的投资者会在不同的情况下,弄清楚这种信托的特殊条款、投资政策,做出自己觉得最安心的选择。
·把扣税后的100万美元作为遗产(税前要220万美元)转给他人比作为赠与(税前要155万美元)的成本更高。赠与税仅向捐赠物征收,没有其他税收,而遗产税则是以税前的所有财产为基础。
·遗产律师会建议,在你去世后,用于慈善捐赠的最佳资产可能是你目前免税、定投的退休基金:401(k)、403(b)、个人退休账户或者利润计划。这尽管令人惊讶但却千真万确,因为这些财产必定包括在你的总资产内——不仅要征收遗产税,还会在你去世当天把遗产分配给受益人之后征收所得税。而如果你决定把这些资金捐赠给慈善机构,这两种税都能避免。
在探究复杂问题时,逆向推理可能是消除忧虑的有效方法。投资者可以把遗产税看做向“过度谨慎”(你不愿意在自己还活着时——特别是你离死亡还很远时,就做出如何分配财富的不可撤回的决定)征的税,而不是向财富征的税。如果你愿意并且可以就未来长期的资金安置做出不可撤回的决定,就能省下大量税费。而且,省一分钱就是赚一分钱,向来如此。
不过,大多数投资者不愿意做出这些财富分配的决定。但是请记住:
只有愿意现在就做出关于未来的决定,才能最大限度地运用复利的力量,实现你精心制定的目标。
克劳德·罗森伯格出过几本讲述投资赚钱方法的著作,他的《财富与智慧》是关于捐赠和遗赠思考方面的开创性作品。克劳德的分析表明,大多数人可能比表面要慷慨得多。
有5个步骤和层次能使你的终身财务成功最大化:
·收入。
·储蓄。
·投资。
·捐赠。
·遗产计划。
在理想状态下,你可以享受充实、平衡的生活,同时,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利用一系列合理的机会使每个方面的成就最大化。
在投资的其他方面,应该提前计划、保守行事(讲究限度)、尽早充分地利用时间并且尽可能长期坚持。
教育往往是最好的投资,无论是投资于你自己的教育,还是儿女或者孙辈的教育——或者是那些家庭无法为其提供相应教育的出众的孩子。教育能逐渐增加赚钱的能力,让人更富有、过上更舒适更有趣的生活、拥有更多的选择。其他“最好的投资”包括通过运动保持健康、控制体重、不吸烟等。这样你真的能活得更长更好——总成本也更低。
努力使储蓄和投资金额最大化的投资者,也会希望将同样多的注意力放在使税负尤其是遗产税最小化上面。这种努力能支持你的价值观,帮助你使用来实现既定财政目标的资金量最大化。
在考虑把财产遗赠给子女或者孙子孙女时,明智的人会认真制定出足够并且最优的资金量。请考虑这扇由库尔特·冯内古特(KurtVonnegut)指明的通往智慧之门:
这绝对是个真实的故事。已故著名小说家约瑟夫·海勒(JosephHeller)和我一起在谢尔特岛参加由一个亿万富翁举办的派对。
我说:“乔,知道派对主人仅昨天一天就比你的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Catch-22)出版以来挣的所有钱还要多,你有什么感受?”乔说:“我得到了他永远无法得到的一些东西。”我问:“那到底是什么呢,乔?”乔回答:“我得到了充足的知识。”
不错了!安息吧!
美国最有钱的两个人已经决定只留给子女适当的钱。沃伦·巴菲特说,留给孩子的最适量的钱是“足够让他们觉得自己可以做任何事,但又没有多到让他们觉得什么也不用做。”巴菲特的朋友比尔·盖茨同意这个观点。“让我相信我的财富应该回报社会,而不是把相当大的比例传给子女的一个原因是,我不认为那样对他们好。他们真的需要走出去,去工作,去为社会做出贡献。我认为这是让生活充实的一个重要条件。”
考虑留给孩子赠与和遗产时,父母应该知道每个孩子都是一个个体,兄弟姐妹之间在财富、收人或财务需要方面都很不一样。这使得父母很难在“公平”和“均等”之间做决定。
最好的财务计划能解决每个人作为个体和家庭一部分之间固有的紧张或变化。资金转移能分化或促进家庭关系。从税收角度来看正确的决定,对家庭中的个人来说可能是对的,也可能是不对的。
大多数家庭都有核心价值观,如慈善或者企业家精神,这些都需要金钱来实现。分享和发展这些价值观是下一代成长岁月的重要部分。你赋予财富的意义很大程度上表明了你是什么样的人,别人会怎么看待或记住你。这就是为什么和家人发展共同的价值观,以及明确能影响家庭选择的指导性原则如此重要的原因。建议你花时间用一页或一页多的文字来“介绍”你的意愿,告诉所爱的人你的价值观和情感。这或许是你最后一次被倾听的机会。如果扣除想要传给家庭成员或其他人的钱后,你还有多余的资金,别忘了你还可以通过慈善做善事,为自己创造行善的机会。
“破财行善”的说法使整个理念走上错误的方向。相反,你应该发挥想象力,想办法用你多年来创造、储存下来的钱投资,为你关心的人和机构做有益的事情。在促使他人的生活向积极方向发展的过程中,你能获得极大的愉悦和个人的满足感。
认为自己获得财富完全是依靠自身的人并不完全正确。大多数财富创造者确实工作努力,确实承担了风险,也确实克服了主要的障碍。然而,他们应该想想如果出生在中非或其他地方,他们还能做得如此好吗?大多数美国人知道自己的成功很大一部分要归因于发展的经济、大量的市场机遇、教育体制,以及国家能够让投资价值在免税的情况下复合增长,卖出后也只需支付所得税。
约翰·多恩(John Donne)认为,个人不是相互孤立的,而只是主体的一部分。比较富裕的人可能关注自己的家庭和少数地方性慈善团体,但更有钱的人可能会关注整个人类家庭和他们通过财富减少棘手问题的机会?根据马斯洛著名的“需求层次理论”,在“自我实现”需求之上是“超越性”的需求,如果我们走出自我,认为成就感和服务于他人的需求及希望直接相关,就实现了这种需求。
捐赠者看到自己创造的财富(勤奋、想象力和好运积累的成果)减少了个人或社会的束缚、在自己有生之年做出了善举,会感到非常欣慰。有句老话说得好,“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懂得奉献的人,在谈及这一层面时,总是感到衷心的满足。越懂得奉献的人,满足感越强烈。
选出在看到成果时能给你带来深层精神满足或愉悦的行动,提供资金,让这些好事成真。就像很多其他人一样,在把财力转化为你真正在意的行动或价值观时,你会有极大的满足感。以下是能帮助你发挥影响的一些机会:
·为有极高天赋,期望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年轻人设立奖学金。
·捐赠奖学金,帮助那些生活有过不顺、需要人帮忙走上正道的年轻学子。(如果你想不到某个特定的学校,考虑一下只接收念不起大学的小孩的伯利亚学院。)
·为科学、医疗或社会公平的发展提供财务支持。
·支持医院、收容所或为需要的人提供帮助的其他机构。
·通过奉献你的时间和金钱做善事,让你所在的社区居住环境更好。
·为能丰富人类生活的艺术——音乐、舞蹈、歌剧、绘画、雕塑等,提供资金。
你最大的满足可能来自于为某一大型的全国性机构、全球性组织或社区所在的小机构服务。经验丰富的慈善活动家一致认同,捐赠固然重要,但是如果能够同时投人大量时间、技能和精力,就能得到更大的享受和满足。不要把这种重要的生活经历“储存”在银行或阁楼里——而让你死后的其他人去享受这些乐趣。
1974年,在纽约洛克菲勒中心的Charley O'S餐厅享受蛤蜊时,我获得了一个启示。墙壁上挂满了电影明星的巨幅黑白照片,每张下面都引用了这位明星说过的一句话。我这张桌子旁边墙壁上高挂的明星照片是生于塔斯马尼亚的浪子埃洛·弗林(Errol Flynn),他的话是:“凡是死后留下1万美元以上的人都是错的。”尽管弗林说这句话时肯定另有所指,但是我在那里下定决心,要通过平生的捐赠避免缴纳过多的遗产税。我宁可在捐赠后感到后悔,也不愿捐赠得太少或太晚。这样做很有意思、充满乐趣——而且能得到很多回报。
从以下两个角度来看,奉献你的时间、才能和金钱能让你得到满足。对你自己来说,看到现实中的人和组织获益,你能得到莫大的满足。此外,和令人鼓舞、很有意思的人在一起,一同参加有价值的活动,建立起珍贵的友谊,这也是十分令人满足的个人体验。好事业确实能吸引优秀的人,重要的好事业能吸引最优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