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 银行外汇理财产品案例分析
案例一 中国银行“两得宝”
中国银行”两得宝”外汇理财产品
1.产品介绍
2002年12月12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推出国内首个基于外汇期权交易的个人外汇投资产品“两得宝”,即投资者既能拥有外币定期利息收入又能获得期权费收入,具有双得益的含义。
“两得宝”交易期限为1个月,交易金额起点为5万美元或等值的日元、欧元(以中行外汇宝中间价折算)。此外,参与“两得宝”业务的个人投资者是期权的卖出方,而银行则扮演期权买入方的角色。
2.具体操作
投资者先选定某外币存为一定期限的定期(如100万日元),该货币为存款货币,同时,选择另一种看涨的货币作为挂钩货币(如美元)。银行根据客户选择的这一组货币(存款货币和挂钩货币,如日元和美元)即时报出一个符合客户预期的协定汇率(如美元/日元为120)。“两得宝”交易到期后,银行再根据客户选择的期权种类(看涨期权或者看跌期权),将到期日的市场汇率同协定汇率作比较,决定是以客户的存款货币(日元)还是以挂钩货币(美元)支付客户的存款本金(100万日元或者1000000/120=833333美元)。
3.适用范围
“两得宝”业务的交易货币仅限于美元、欧元和日元,并且一组存款货币和挂钩货币中必须有一种货币为美元。
4.优势分析
1)锁定外汇成本,形成风险的确定性和收益的扩大性。
2)双重收益,除了存款货币的定期利息,还将得到额外的期权投资收益,即期权费。
3)“两得宝”作为外汇宝的实盘交易延伸,为个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在汇率变动中寻求获利的机会。
【实例解析】
假定你是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某理财中心的一位客户,在2002年12月16日有一笔5万美元的存款到期,希望投资“两得宝”,并选择挂钩日元。当天,中国银行的报价为存美元、挂钩日元,期限一个月,期权费率为0.74%(换算成年率为8.88%),协定汇率为120.50,到期日为2003年1月16日。支割日为2003年1月20日。客户在完成交易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也就是2002年12月18日能够拿到中国银行支付的50000×0.74%=370美元的期权费。理财中心客户经理会按照客户要求将期权费存入客户指定的活期存款账户。
在“两得宝”到期日2003年1月16日14时,中国银行会将当时的国际市场美元兑日元中间价与协定汇率120.50进行比较,以决定是以美元还是日元来支付客户存款本金。如果当时市场上美元兑日元的即期汇率大于120.50,即美元即期汇率比约定汇率出现升值,则在文割日银行将以日元支付客户存款本金,即将50000×120.50=6025000日元存入客户指定的活期账户内,银行获得了你存入的50000美元。如果当时美元兑日元的即期汇率小于120.50,即美元的即期汇率比约定汇率出现贬值,则在交割日中行仍将把50000美元存款本金存入你指定的存款账户内。此外,无论美元兑日元汇率如何波动,你总能够拿到一个月的美元定期存款利息16.67美元。
【小贴士】
选择“两得宝”时,投资者应该对自己的存款货币以及所选择的挂钩货币这一对货币的汇率中期走势有自己的判断,并且将稍稍看空的货币作为存款货币,将稍稍看多的货币作为挂钩货币。
“两得宝”产品更适合于在外汇市场波动不大时投资或对中期走势比较有底的投资者也可以选择。
投资者虽然能够获得双重收益,但是在获得额外期权费收益的同时,将放弃提取存款货币的选择权,如果汇率走势同投资者预期的不符,将可能产生账面上外汇买卖的损失。
权费率应当不会低于国际上的1%~2%。购买期权的多少也可能会受到个人外汇存款余额数量的影响。
产品的期权期限、设计币种品种不多,投资期权交易未必都能获利,投资收益可能因为市场波动而有所增减。
案例二 中国银行“汇聚宝”
中国银行“汇聚宝”外汇理财产品
1.产品介绍
汇聚宝是中国银行根据客户委托,按期征集客户的外汇资金,在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前提下,由中国银行资深的投资专家,利用国际金融市场上丰富的投资工具对客户资金进行运作和管理,以获得高出普通定期存款利息的投资收益。
根据投资者对投资期限和风险收益的不同偏好,中国银行设计出丰富多样的汇聚宝产品。汇聚宝产品将主要投资在与利率、汇率及信用主体市场状况挂钩的结构性产品,投资期限最短数月,最长可达5年以上。
2.产品特点
1)由银行专家理财,有特定投资方向,投资收益一般高于银行存款利息。
2)投资起点低。在国际市场上交易的结构性理财产品,资金量须在300万美元以上,而中行汇聚宝产品可汇聚广大个人储户的外汇资金,可满足资金量较小的个人投资者的需要。
3)中国银行的良好资信,资金安全有保障。
4)办理手续简便,客户只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活期一本通在中国银行的开办网点办理即可,对没有时间和精力的投资者尤为便利。
5)客户参与此项业务的最低委托本金因各期理财产品而异(随具体产品通知),现钞、现汇都可以作为委托本金支付,客户委托本金为现汇的,本金、利息和投资收益以现汇支付;客户委托本金为现钞的,本金、利息和投资收益以现钞支付。交易期限依据客户与银行签订产品委托书具体确定,客户不得提前终止或撤销产品。
6)汇聚宝产品属于金融交易类投资产品,有别于普通银行存款,交易一旦成交,不得提前支取。
3.办理手续
1)产品公示:每期汇聚宝产品交易前,中国银行将对外公布本期产品募集期、投资期限(起息日、到期日和付息日)、收益率及构成条件、银行可提前终止条款等内容。
2)投资申请:个人投资者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活期一本通在中国银行指定的开办网点办理。客户阅读《汇聚宝业务章程》及产品公告,与银行签署《汇聚宝委托协议书》。
3)交易成交:募集期结束后,募集资金达到市场交易要求,中国银行将按照协议规定操作相关交易;如募集资金未达到市场要求资金量,或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中国银行将取消本次汇聚宝投资计划。
4)自动终止:如果当期投资产品含有相关的自动终止条款,则此期投资产品在满足自动终止条款时该产品协议自动终止,银行将在终止日前两个工作日以公告方式通告投资者。
【实例解析】
以“汇聚宝”美元6月期产品为例。
相关规定如下。
A.适用地区:北京;
B.委托起始金额(元):5000;
C.委托起始金额递增单位(元):500;
D.销售起始日期:2007年2月16日;
E.销售结束日期:2007年3月5日;
F.委托管理期(月):6;
G.付息周期(月):6;
H.委托币种:美元;
I.收益率说明:协议收益率5.15%,采用单利形式,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银行一次性还本付息;
J.提前终止条件:银行自产品起息后每3个月有权终止该产品,投资者不可以提前终止;
K.管理费用:无;
L.收益=投资本金×年收益率×投资年限
假定你是中国银行北京分行采理财中心的一位客户,购买“汇聚宝”美元6月期产品,委托本金为10000美元。若银行没有提前终止,投资者获得的税前收益=10000×5.15%×6/12=257.5美元,如果银行自产品起息后三个月提前终止,投资者获得的税前收益=10000×5.15%×3/12=128.75美元。与同期美元定存税后收益相比,6个月美元定存税后收益=10000×2.875%×6/12×(1-20%)=115美元,3个月美元定存税后收益=10000×2.75%×3/12×(1-20%)=55美元。可见,该产品的投资收益远高于同期美元定存税后收益。
4.优势分析
本金安全,收益稳定。
5.注意事项
1)汇聚宝投资货币包括美元、港币等货币,现汇、现钞存款均可,投资收益将按客户账户类别划入客户在中国银行的活期一本通账户。
2)汇聚宝投资产品按期发行,设投资起点金额,每期发行时进行公示。
3)汇聚宝投资收益计算: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率×计息基础。
4)本产品属于投资产品,需由客户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缴纳所得税,银行不代扣代缴。
【风险提示】
(1)汇率风险:美元可能贬值;
(2)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
(3)再投资风险:银行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投资者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4)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投资者将失去获得更高收益机会。
案例三 工商银行“聚金”
工商银行“聚金”之美元3月期汇率挂钩型产品
1.产品介绍
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于2007年4月14日至4月26日推出1年期欧元兑美元汇率挂钩型产品,这是该行2007年新一期“聚金”的外汇理财产品。
该产品的投资币种为美元,坦点金额为5000美元,投资期限为3个月。该产品的收益同欧元兑美元的汇率相挂钩。
2.收益设计
1)观察期:2007年4月30日至7月26日,观察期内的每一天为一观察日。
2)初始汇率:2007年4月30日东京时间下午3:00路透页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
3)汇率区间:下限为参考汇率一0.0350,上限为参考汇率+0.0350。
则情况一:若整个观察期内每日的欧元兑美元的汇率都没有突破汇率区间(不含等于),那么,投资者可获得的年收益率为6.00%。
情况二:若整个观察期内,观察日当日的欧元兑美元的汇率曾经突破过汇率区间(含等于),那么,投资者可获得的年收益率为2.00%。
银行没有提前终止权。投资者可以提前终止该产品,但需支付本金的2.00%作为违约金。该产品到期或者提前终止时,银行一次性还本付息。
该产品本金安全,收益同欧元兑美元的汇率表现挂钩。该产品收益设计是,预期欧元兑美元汇率在投资观察期期内波动比较平稳。据收益分析,投资者遇到的最好状况是,观察期内欧元兑美元走势平稳,一直落入预设的汇率区间(不含等于),那么投资期内,投资者就可获得6.00%的年收益率;投资者遇到的最差情形是,观察期内欧元兑美元波动剧烈,突破了预设的汇率区间(含等于),那么投资期内,投资者的收益为2.00%的保底收益。
3.相关规定
1)适用地区:上海。
2)投资期:3个月。
3)投资币种:美元。
4)到期保本率:100%。
5)交易日:2007年4月15日~26日。
6)投资起始金额(元):5000美元起,以100美元的整数倍递增。
7)起息日:2007年4月30日。
8)到期日:2007年10月30日。
9)还本付息方式:单利;产品到期或终止时,银行一次性还本付息。
10)赎回规定:银行有权于2007年7月30日提前终止;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
11)税收规定:投资者自行缴纳理财收益之税金。
12)是否可质押:不可质押。
【实例解析】
假定你是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某理财中心的一位客户,购买“聚会”之美元3月期汇率挂钩型产品,委托本金为10000美元。
情况一:观察期内,若欧元兑美元汇率一直处于预设的汇率区间内(不含等于),那么,投资者可获得6%的年收益率,获得的投资收益=10000×6%×3/12=150美元。这是投资者获得的最好收益。
情况二:观察期内,若欧元兑美元汇率突破了预设的汇率区间(含等于),那么投资者可获得2%的年收益率,获得的投资收益=10000×2%×3/12=50美元。
5.产品特色
本金安全,与欧元兑美元汇率挂钩。
【风险提示】
(1)汇率风险一:该产品的收益主要取决于欧元兑美元的汇率,若汇率的表现超出预设范围,投资者可能不能获得最好收益。
(2)汇率风险二:美元可能贬值。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不可以提前终止。
案例四 浦发“汇理财”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汇理财”F1计划之股票挂钩型美元1年期产品
1.产品介绍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于2006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推出美元1年期产品,这是该行2006年第九期“汇理财”系列理财产品之一。
该产品投资币种为美元,投资期限为1年,起点金额为5000美元。产品的投资收益与一篮子中国金融股挂钩,挂钩的股票为:中国建设银行(939.HK)、中国人寿(2628.HK)、交通银行(3328.HK)、中国财险(2328.HK)。
2.收益设计
1)单只股票的初始价格:2000年12月28日的香港股市收盘价。
2)单只股票的期末价格:2007年12月19日的香港股市收盘价。
3)产品的收益情况如下:
情况一:如果四只股票的价格(期末价格/初始价格)均大于或等于100%,那么投资者可获得7%的年收益率。
情况二:如果四只股票的价格(期末价格/初始价格)均小于100%但全部大于或等于90%,那么投资者可获得5%的年收益率。
情况三:如果四只股票的价格(期末价格/初始价格)均小于90%但全部大于或等于80%,那么投资者可获得3%的年收益率。
情况四:否则,投资者获得的年收益率为0.92%。
当12个月美元同业银行拆借利率大于或等于6.75%时,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投资者不可以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还本付息。
该产品本金安全,收益则与四只金融股挂钩。该产品的收益设计是预期四只银行股票在未来均呈上涨态势,即使下跌也不会跌幅突破20%。投资者要获得较好收益,必须满足四只股票上涨或下跌的幅度均处于规定区间内,如果出现股票走势分歧较大,则投资者只能获得较低收益。不过,挂钩的四只股票均属于中国金融股,股价走势具有较大的相关性,同涨同跌的可能性比较大。
据收益分析,投资者可能遇到的最好情形是,四只股票的期末价格相对于初始价格均出现上涨,那么投资者可以获得7%的最好年收益率。投资者遇到的最糟糕的状况是,四只股票走势出现很大分歧,或者四只股票中出现跌幅超过20%,那么投资者只能获得0.92%的最低收益。
3.产品类型
保本股票挂钩型。
4.相关规定
1)销售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2)投资期:1年。
3)投资币种:美元。
4)到期保本率:100%。
5)交易日:2006年12月19日~28日。
6)投资起始金额(元):5000美元起。
7)起息日:2006年12月29日。
8)到期日:2007年12月28日。
9)还本付息方式:单利;产品到期或终止时,银行一次性还本付息。
10)赎回规定:当12个月美元同业银行拆借利率大于或等于6.75%时,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投资者不可以提前终止。
11)税收规定:无。
12)是否可质押:不可质押。
【实例解析】
假定你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采理财中心的一位客户,购买“汇理财”F1计划之股票挂钩型美元1年期产品,委托本金为10000美元。
情况一:如果四只股票的价格(期末价格/初始价格)均大于或等于100%,那么投资者可获得7%的年收益率,获得的收益=10000×7%=700美元。这是投资者可能遇到的最好收益。
情况二:如果四只股票的价格(期末价格/初始价格)均小于100%但全部大于或等于90%,那么投资者可获得5%的年收益率,获得的收益=10000×5%=500美元。这是投资者可能遇到的较好收益。
情况三:如果四只股票的价格(期末价格/初始价格)均小于90%但全部大于或等于80%,那么投资者可获得3%的年收益率,获得的收益=10000×3%=300美元。这是投资者可能遇到的较差收益。
情况四:否则,投资者获得的年收益率为0.92%,获得的收益=10000×0.92%=92美元。这是投资者可能遇到的最差收益。
5.产品特色
本金安全,挂钩中国金融股,有保底收益。
6.适用人群
和固定收益类本币产品相比,该产品风险较高,比较适合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愿意博取高收益的投资者。
【风险提示】
(1)如果四只挂钩股票走势出现很大分歧或者四只股票中出现跌幅超过20%的情况,那么投资者只能获得0.92%的最低收益。
(2)流动性风险,投资者不可以提前终止。
(3)如果银行提前终止该产品,则投资者面临再投资风险。
案例五 交行“辉黄3号——金砖四国”
交通银行“辉黄3 号一一金砖四国”基金挂钩型美元B款产品
1.产品介绍
交通银行于2007年4月20日至5月9日推出12个月期“辉黄3号一一金砖四国”基金挂钩型美元产品,这是该行“得利宝”新一期的“辉黄系列”B款产品。
该产品投资币种为美元,投资期限为12个月,投资起点金额5000美元,该产品的收益与五只全球优质基金相挂钩,分别是美林拉丁美洲国际投资基金、DWS俄罗斯基金、JP摩根怡富印度投资基金、霸菱香港中国基金、JP摩根怡富亚洲多样化基金。
单只基金的期初净值:单只基金于2007年5月9日收市时的净值。
单只基金的期末净值:单只基金于2008年5月9日收市时的净值。
单只基金的净值表现=[(期末净值/期初净值)‒1]×100%,上限16%。
基金篮子的净值表现=五只挂钩基金的净值表现的算术平均数,下限为0%。
投资总收益率=(参与率×基金篮子的净值表现)‒5%,其中参与率为150%。
该产品属于不完全保本产品,只保证95%的本金安全,投资者的收益同上述五只基金所组成的基金篮子的净值表现挂钩,只要12个观察期内该挂钩的基金篮子的净值表现好,投资者的收益就高。投资者遇到的最好情况是,每只基金的净值表现都大于等于16%,则基金篮子的净值表现为16%,那么投资者将获得最高19%的年投资收益率。如果基金篮子的表现不佳,那么投资者的收益将随之下降。投资者遇到的最差情况是,如果该基金篮子投资期内的净值表现为0,则投资者就没有收益,还将损失本金的5%。
2.产品类型
非保本基金挂钩型。
3.相关规定
1)销售机构:交通银行。
2)投资期:1年。
3)投资币种:美元。
4)到期保本率:95%。
5)交易日:2007年4月20日至2007年5月9日。
6)投资起始金额(元):5000美元起,以1000美元的整数倍递增。
7)起息日:2007年5月10日。
8)到期日:2008年5月12日。
9)还本付息方式:单利;到期时,银行一次性还本付息。
10)赎回规定:银行和投资者均不可以提前赎回该产品。
11)税收规定:投资者自理。
12)是否可质押:可以质押。
【实例解析】
假定你是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某理财中心的一位客户,购买“辉黄3号——金砖四国”基金挂钩型美元产品,委托本金为10000美元。
情况一:若投资期内,该基金篮子中的基金表现上佳,挂钩的每只基金的净值表现均超过16%,那么期末该基金篮子的净值表现为16%,则投资收益率为=150%×16%-5%=19%,投资者可获得的收益为10000×19%=1900美元。这是投资者可能遇到的最好情况。
情况二;若投资期内,该基金篮子中的基金表现尚可,挂钩的每只基金的净值表分别为8%、12.50%、4.50%、10.25%、7.50%,那么期末该基金篮子的净值表现为8.55%,则投资收益率为=150%×8.55%-5%=7.825%,投资者可获得的收益为10000×7.825%=782.50美元。
情况三:若投资期内,该基金篮子中的基金表现不佳,基金篮子的净值表现为0,那么投资期内,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为150%×0%-5%=-5%,即投资收益为0,另外投资者将损失5%的本金(500美元)。这也是投资者可能遇到的最差情况。
4.产品特色
保障本金的95%,同五只投资于全球新兴市场的基金表现挂钩。
5.适用人群
和固定收益类本币产品相比,该产品风险较高,比较适合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愿意博取高收益的投资者。
【风险提示】
(1)汇率风险,美元可能贬值。
(2)投资收益同五只投资于全球新兴市场的基金的净值表现挂钩,若其表现不佳,投资者收益将随之下降,甚至可能损失本金。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不可以提前终止。
案例六 建行“汇得盈”
建行“汇得盈”美元6个月外汇理财产品
1.产品介绍
建设银行厦门分行于2007年4月23日~29日推出美元6个月的理财产品,这是该行新一期“汇得盈”美元产品。
该产品投资币种为美元,投资期限为6个月,投资起点金额为5000美元。该产品按照投资金额的不同设定了四档预期年收益率:投资金额在5000美元(含)至20万美元(不含),年收益率为5.17%;投资金额在20万美元(含)至50万美元(不含),年收益率为5.22%;投资金额在50 万美元(含)以上,年收益率为5.27%。
银行于2007年7月30日有权提前终止该产品,投资者不可以提前终止。该产品起息后,每3个月支付一次收益,到期归还本金。
该产品本金安全,收益稳定。按收益分析,同期美元定存税前年收益率为2.875%,税后为2.30%,可见该产品收益远高于同期美元定存收益。
2.产品类型
保本固定收益型。
3.相关规定
1)适用地区:厦门。
2)投资期:6个月。
3)投资币种:美元。
4)到期保本率:100%。
5)销售期:2007年4月23日~29日。
6)投资起始金额(元):5000。
7)起息日:2007年4月30日。
8)到期日:2007年10月30日。
9)还本付息方式:单利;产品到期或终止时,银行一次性还本付息。
10)赎回规定:银行有权于2007年7月30日提前终止;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
11)税收规定:投资者自行缴纳理财收益之税金。
12)是否可质押:不可质押。
13)预期年收益率:投资金额在5000美元(含)至20万美元(不含),年收益率为5.17%;投资金额在20万美元(含)至50万美元(不含),年收益率为5.22%;投资金额在50万美元(含)以上,年收益率为5.27%。
14)收益=投资本金×年收益率×投资年限。
【实例解析】
假定你是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某理财中心的一位客户,购买“汇得盈”美元6个月期产品,委托本金为5000美元。若银行没有提前终止,投资者获得的税前收益=5000×5.17%×6/12=129.25美元。如果银行于2007年7月30日提前终止,投资者获得的税前收益=5000×5.17%×3/12=64.625美元。与同期美元定存税后收益相比,6个月美元之存税后收益=5000×2.875%×6/12×(1-20%)=57.5美元,3个月美元定存税后收益=5000×2.75%×3/12×(1-20%)=27.5美元。 可见,该产品的投资收益远高于同期美元定存税后收益。
4.优势分析
本金安全,收益稳定。
【风险提示】
(1)汇率风险,美元有可能贬值。
(2)若银行提前终止,投资者面临再投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不可以提前赎回。
(4)若市场利率或其他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上升,投资者将失去获得更高收益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