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强权当信用,谁都逃不掉纸币崩盘
明朝建立之初,太祖朱元璋深明元朝倾覆的基本原因之一在于币制崩坏,但出于缓解财政压力、强化中央集权、置负金属于政府掌控之中、降低交易成本等考虑,明延仍决定采行纸币为主、铜钱为辅的货币制度。洪武八年(1375年)立钞法,颁行“大明通行宝钞”,这是有明一代印发的唯一钞票。票幅最大的纸币。
“大明通行宝钞”的发行,与宋元纸币不同,完全违背了信用准则,不设发行准备,又不分界(期)发行,是长期全面流通但无储备担保的“信用纸币”。而且只出不进,亦即一方面发钞支付军饷和政府采购以及单向兑入金银,另一方面收取租税时却不收宝钞只要白银或搭收少量宝钞。如此行事,纵有严刑酷法和种种补救措施,随着发行量无限扩大,不久就开始膨胀贬值,沦为“无信用的信用货币”。不及百年,其值仅为最初的千分之二三,民间视同废纸,宝钞流通名存实亡。到了嘉靖元年(1522年),明延规定入库一律为金银,无异于宣判了宝钞的死刑,回归贵金属货币制。

从无信用的“信用货币”制回归贵金属货币制,不失为明智之举,可以约束政府任意印发纸币的权力,切断通向恶性通货膨胀之路,为市场带来相对稳定的预期,借以鼓励投资与贸易,有利于晚明的经济繁荣。但本国产银很少,通货数量严重依赖于不稳定的海外进口,中央政府仍然非常缺乏对货币和信用的控制能力。
明末强敌当前,天灾人祸,社会动荡,辽东等战局日渐恶化,社会生产力直线下滑,税收却不断加大,人们对于国家民族前途信心黯淡,货币持有人(白银所有者)越来越倾向于窑藏白银作为自保的储备。上至达官责人下至中小地主竞相搜刮积银,付之窑藏。社刽生大量货币沉积,势必催生通货紧缩。
崇祯十二年(1639年)夏天,日本德川幕府实行锁国政策,限制日本人进行海外贸易,并为根绝天主教,终止了来自澳门的葡萄牙商人的贸易白人秋,华人和西班牙人在马尼拉发生暴力冲突,西班牙在菲律宾屠杀2万多名中国人,切断了美洲白银流向中国的通途。这两条以丝绸、资器和茶叶换取白银之主要商路,一旦突然受阻,进一步导致通货紧缩、银贵物贱,迅即诱发了一场全面经济危机,和天灾、人祸、内乱和外敌一道,摧枯拉朽般地埋葬了朱明王朝。
在李自成抄掠北京城时出现了如此奇观:平民饿殍遍野,军费左支右细,官兵无饷养家,崇祯皇帝穿着破龙袍,而仅在北京官宦家里,就抄出了至少3700万两白银。
宋、元、明三代和金朝都用纸币,都不能有效控制其发行数量,造成了巨大的社会灾难。除了明朝主动废弃纸币,掉头转向仍告失败,加速了王朝末日来临,宋、金、元三朝的灭亡都同纸币高度通货膨胀有重要关联。
清政府面对前朝惨痛教训,经再三权衡,决定禁行纸币,全面承袭了类似于明朝嘉靖年间实行的银两制度,维持着原始的金属秤量货币体制,即以金属币材本身的重量、成色及价值为基础来确定的交易媒介和储藏手段。和信用纸币相比,“确实是中国的倒退”(《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黄仁宇著,三联书店2001年版),但也是无奈的倒退。
直到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军直捣南京,国本动摇之际,清政府发行“大清宝钞”和“户部官票”,以图“济银之不足”,挽救面临的严重财政危机。但发行的票据并无本金,不能兑换有价值的金属货币。尽管硬性规定“银票即是实银,钱钞即是制钱”,政府各种支出和税收中搭收一半银票,但没有储备保障,加之投放过多过骤,印刷技术落后(较宋元无甚长进),纸币防伪较差,各地不予认真执行,甚至有外商在民间低价收购充抵关税,使钞票迅速贬值,加速通货膨胀,成为一大社会累赘。10年后,即同治元年(1862年)就停止使用。当时人们习惯将宝钞官票合称为“钞票”,这个称呼却一直沿用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