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 美联储的职能
美联储作为美国最高货币政策主管机关,负责保营商业银行准备金、对商业银行贷款及发行联邦储备券。美联储也是制定美国货币政策的首脑机关,1993年10月起,美国经济景气快速攀升,有引发通货膨胀之虞,多亏时任联邦储备理事会主席格林斯潘(Green Span)在不顾民意及政治压力下,连续七次调高重贴现率,使美国经济软着陆成功,免于通货膨胀的威胁。
美联储的基本职能具体如下:
(1)通过三种主要的手段(公开市场操作,规定银行准备金比率,批准各联邦储备银行要求的贴现率)来实现相关货币政策;
(2)监督、指导各个联邦储备银行的活动;
(3)监管美国本土的银行,以及成员银行在海外的活动和外国银行在美国的活动;
(4)批准备联邦储备银行的预算及开支;
(5)任命每个联邦储备银行的九名董事中的三名;
(6)批准各个联邦储备银行董事会提名的储备银行行长人选;
(7)行使作为国家支付系统的权利;负责保护消费信贷的相关法律的实施;
(8)依照《汉弗莱·霍金斯法案》(Humphrey Hawkins Act)的规定,每年2月20日及7月20日,应当向国会提交经济与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的报告(类似于半年报);
(9)通过各种出版物向公众公布联邦储备系统及国家经济运行状况的详细的统计资料,如通过每月一期的联邦储备系统公告(Federal Reserve Bulletin);
(10)每年年初向国会提交上一年的年度报告(需接受公众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预算报告(需接受美国审计总局的审计);
另外,委员会主席还需定时与美国总统及财政部长召开相关的会议并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并在国际事务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