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什么是外汇
" 外汇"的英文名称是"Foreign Exchange" ,现在一般写作" Forex " 。"外汇"具有动态和静态两种不同的含义:动态意义上的"外汇"是指我们将一国货币(或联盟货币)兑换成另一国货币(联盟货币)进而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这个意义上的外汇概念相当于国际结算过程。
而静态意义上的外汇则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静态外汇"是指一切用外币表示的各种资产。我国以及其他各国的外汇管理法规中通常承袭这一概念。如在我国,根据1997 年1 月20 日发布的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规定,"外汇"是指:
外国货币,包括钞票、铸币等;
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外国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特别提款权;
其他外汇资产。
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给出的定义是"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债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其中包括由中央银行及政府间协议而发生的在市场上不流通的债券,而不问它是以债务国货币还是以债权国货币表示。"从上面的法规所指,我们可以知道这里的广义"静态外汇"是指外币资产。
狭义的"静态外汇"则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讲,只有存放在国外银行的外币资金,以及将对银行存款的索取权具体化了的外币票据才构成外汇, 主要包括:银行汇票、支票、银行存款等。这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外汇概念。
外汇的分类标准是多种多样的,但主要有下列分类方法:
按是否可以自由兑换:自由外汇,记账;
按外汇来源和用途: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
按外汇管理的不同要求:居民外汇,非居民外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