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波动

第三章 波动


波动指数

什么是波动性? 大多数交易者认为被动性就是市场活动。如果市场很活跃,就平现出波动性;反之,如果市场不活跃,就不具有波动性。从图上就能一眼看出市场波动的大小,但交易人怎样应付波动性呢? 波动性又是如何定义的呢?

与波动性成正比的因素是波动范围,波动范围可定义为单位时间内价恪运行的距离。

在图3.1 所示的时间条中,价格范围显然就是条图的最高点到最低点的距离。

但假设图3.2中的时间图中,价格幅度呈一字状态,要么是涨停,要么是跌停,该日的所有交易(如有)以一个价格成交,那么在涨(跌)停日内运行幅度就是零吗?显然不是,如果价格在限定时间内达到可能的最大幅度,其价值当然不是零。这时, 价格的实际幅度就是前一收盘价至涨(跌)停板的差额。这个价差就是图3.2时间段内能实现的最大价值,这样理解就合理了。因此,对波动性真正范围的描述应该是在运行时间内实现的最大幅度一一无论是一天内的最大幅度还是前日收盘价到当日最大值的差额。这样说来,实际范围就是如下三种情况中的最大值:

(1) 当日最高价到当日最低价的距离;

(2) 从昨日收盘价到今日最高价的距离;

(3) 从昨日收盘价到今日最低价的距离。

要真正把幅度作为衡量波动性的有用工具,就要考虑不止一天的价格范围,正确做法就是考察数日内每夭真实幅度的平均值。波动性指标变化得或快或慢,完全取决于得出平均每日价格范围的交易日数,那么, 一般取几天的真实价格范围求其平均值比较合适呢?我经过大量测试,发现14 天计算出的值是用于计算波动指数的最佳波动参数。

波动指数(VI)与方向指标共同计算出商品选择指数。

波动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VIT 二( 13 X VIp + TR1)/ 14

其中, TR1是当日的真实价格范围。T表示当日, P表示之前日。

这一公式中的分子14 同样用于方向指标的公式中,公式中的常数是可以改变的,这在下面的波动交易系统中有介绍。

在波动系统中,使用七个交易日(而不是十四个交易日)的真实价格范围平均值,因为这个系统需要的真实运行平均范围要比波动指标变化快。公式的计算步骤是一样的,不用考虑计算平均值的天数,我们会在下一章详细说明七日公式的计算步骤。

波动系统

波动系统是一种趋势跟踪系统,也是一种真正的反转系统,就是说,每个止损点都会发生交易反转,该系统操作非常简单。

在讨论波动系统的原理之前,必须先学会计算系统的基本衡量单位: 真实平均价格幅度(ATR)。ATR根据七天的真实幅度计算,我们在前一章已经知道如何计算一个交易日的真实幅度(TR1 ) ,现在讨论如何计算ATR值。

真实平均幅度ATR的计算公式如下:

ATR1 = (6 X ATRp +TR1) ÷7

这里,ATR1为最新真实平均价格幅度,ATRp为之前的真实平均价格幅度,TR1为当日真实价格幅度。

计算初始ATR值的计算方法为,过去七个交易日的真实价格幅度之和除以7,就是公式里的ATRp,再套用公式就简单了。表3.4举例说明了每日计算ATR值的过程。

第一步,将前七个交易日的真实价格幅度求和,得到10.00 。

10.00 ÷7= 1.43 ,即ATR值在7天内的平均值。

然后套用ATR计算公式:

ATR1= (6 XATRp + TR1) ÷ 7

得出的结果是第8 日的ATR值1.41 ,这又是下一个ATRp值,继续计算就是

ATR1 = (6 X 1.43+0.7)/ 7=(8 .58+0.7)/ 7= 1.33

现在回顾一下如何计算每日的ATR值。第一步,计算出前七个交易日的平均真实价格幅度,这就是第七个交易日的ATR值。第8天及以后交易日的ATR值,只需将前一个ATR值乘以6 ,加上当日的真实价格幅度,再除以7 即可算出。用这种方式计算出ATR值仅需要跟踪前次的数据。

现在已经知道如何计算ATR值,再加上一个步骤就能在波动系统中使用ATR值了,即ATR值乘以一个常数(C) 。

我认为常数为3.0 的效果最好,也可以确定在2.8 至3.1范围之内。如果想自己设定波动交易系统(前言' 中有述) ,这个范围内的常数均可以发挥优秀表现。常数3 乘以ATR就是ARC 。注意,ARC 与ATR成正比,也就是与波动性成正比。当波动性增强时,ARC 增大; 当波动性减弱时, ARC值减小。

表3.4列出了开盘价、最高价、最低价和收盘价,但是开盘价未用于任何计算,不过跟踪系统时,如果开盘跳空,就会用到开盘价。

现在来认识一下波动交易系统: 交易在SIC (交易中出现的最有利收盘价)向上(或向下) 一个ARC 距离的位置离场并反转。

图3.5 中,价格上涨,几乎每天都创出新高。找们记录了某笔合约前七天的最高价、最低价和收盘价,并借此计算第七日的ARC值,然后取七日中的最高收盘价作为SIC ,减去当日的ARC值,就得到第八个交易日的SAR点(止损反转点)。到第九个交易日价格回调,收盘价位低于SAR ,就要反转进行空头交易。将ARC 加上收盘价位(此价位是交易以来的最低收盘价) ,就是第十个交易日空头交易的SAR 。

现在假设空头交易顺利,一直向着有利的方向发展,价格恃续下跌。这种情况下,连续使用最低收盘价加上ARC得出的值作为SAR ,直至收盘价首次高于SAR ,就停止空头交易、进入多头交易。

假设价格波动性越来越大,而我们并没有止损退场,那么ARC值可能一夭比一天大,从而促使止损点与股价愈来愈远,这种情况尚可接受。当波动性增强时,交易系统自动修补,止损反转点愈加远离最有利的收盘价位。波动交易系统可取之处正在于此,与交易达到的最高(或最低)收盘价以及波动性都息息相关。如果价格波动极大, SAR随着增大的波动性而距离变大得以调整,并且同时起到最高(低)收盘价的作用。相反,当市场趋于平静,波动性变弱,止损点也就逐渐趋近交易价格。

如果价格在两三周内继续向有利于空头交易的方向发展,直至某天收盘价位于SAR价位之上,那么下一个交易日就开始多头交易,其SAR位置就是从最有利的收段价位(此处就是发生反转的收盘价位)减去ARC 值的点。

即使每天用这种系统交易,也不一定需要画图。需要的所有信息都在计算表里,另外,用重要收盘价作为参考也很有帮助。

以上所述就是整个波动交易系统的全部内容,千万不能因为系统简单而等闲视之,其核心一一止损反转点SAR 与最高(低)收盘价位和波动性有关,价格运动减速或加速时,系统可以自动作出调整。真实平均幅度的乘数一一常数C 在交易厅向不变的情况下,能够确定是否继续交易。常数允许系统发生回落或反忡,但当价格的运行足以表明大盘方向发生改变,那么常数也能衡量出要反转交易。如果趋势还要问到原来的方向上,交易在ARC和SAR价位自动反转,然后问到原趋势运动上。

以下是波动交易系统规则的简单总结: 计算表中举出了范例,也画出了相应的图。根据计算表和图,能够很快完全理解这种系统。

波动交易系统

定义

1. 真实价格幅度是以下三者中的最大值:

( )当日最高价到当日最低价的距离。

(2) 当日最高价到前一日收盘价的距离。

(3)当日最低价到前一日收盘价的距离。

2. ATR一一真实平均价格幅度

(1)首次计算时,要求出七个交易日的真实价格幅度的平均值,这就是第一个ATR 。

(2) 最新的ATR值计算方法为,将前一个ATR值乘以6 ,再加上当日真实价格幅度,总数除以7 ,所得数即是。

3. C一一常散,2.80到3.10之间的任意值

4. ARC一一ATR值与常数C 的乘积

5. SIC一一重要收盘价位,也就是交易(持仓)开始后最有利的收盘价位

6. SAR一一止损反特点,SIC 的价位加上(或减去)ARC值即可

规则

1. 当价格收盘方向与SAR方向相反,就在收盘价处建

2.  止损反特点(SAR)

(1) 从多头到空头: 如果收盘价低于交易以来的最高价减去ARC 后的价位,即收盘价低于SAR ,就在收盘价将多头交易转为空头交易。

(2) 从空头到多头: 如果收盘价高于交易以来的最低价加上ARC后的价位,即收盘价高于SAR ,就在收盘价将空头交易转为多头交易。

下面几页时图都是在真实市场应用该系统的例子,比本书中其他系统时 交易次数少,本意就是在长期趋势中进行换手。

本系统适用于商品选择指数(第四章有述)较高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