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初识上海黄金交易所

12.1    初识上海黄金交易所

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中国唯一合法从事贵金属交易的国家级市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交易,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社团法人,如图12.1所示。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建立,使中国的黄金市场与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一起构筑成中国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为中国黄金市场的参与者提供了现货交易平台,使黄金生产与消费企业的产需供求实现了衔接,完成了黄金统购统配向市场交易的平稳过渡。

12.1.1    基本职能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基本职能共有9项,具体如下:

(一)提供黄金、白银、销等贵金属交易的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

(二)制定并实施黄金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规范交易行为;

(三)组织、监督黄金、白银、钮等贵金属交易、结算、交割和配送;

(四)制定并实施风险管理制度,控制市场风险;

(五)生成合理价格,发布市场信息;

(六)监管会员黄金业务正常进行和交易合约按时履约,查处会员违反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监管指定交割仓库的黄金业务;

(八)沟通国际国内黄金市场、加强与国际黄金行业的交流;

(九)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能。

12.1.2    组织形式

上海黄金交易所实行会员制组织形式,会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从事黄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从事黄金、白银、钳等金属及其制品的生产、冶炼、加工、批发、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资信的单位组成。

现有会员167家,分散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交易所会员依其业务范围分为金融类会员、综合类会员和自营会员。金融类会员可进行自营和代理业务及批准的其他业务,综合类会员可进行自营和代理业务,自营会员可进行自营业务。

现有国际会员40家,目前会员单位中年产金量约占全国90%;用金量占全国90%,冶炼能力占全国95%。

12.1.3    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

目前,交易的商品有黄金、白银和钻金,交易标的必须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标准。黄金有Au99.95、Au99.99、Au99.5、Au50g、Au100g五个现货交易品种:mAu(T+D)与Au(T+D)两个延期交易品种及Au(T+Nl)、Au(T+N2)两个中远期交易品种;白银有Ag99.9、Ag99.99现货实盘交易品种和Ag(T+D)现货保证金交易品种;船金有Pt99.95现货实盘交易品种。

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和华夏银行等作为交易所指定的清算银行,实行集中、直接、净额的资金清算原则。交易所实物交割实行“一户一码制”的交割原则,在全国36个城市设立55家指定仓库,金锭和金条由交易所统一调运配送。

标准黄金、祐金交易通过交易所的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撮合成交。非标准品种通过询价等方式进行,实行自主报价、协商成交。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现场或远程方式进行交易。

12.1.4    交易时间和交易费用

周一〜周五,早盘9:50〜11:30,午盘13:30〜15:30,晚盘21:00〜02:30,周五晚无晚盘并休市,周一早08:50竞价,周一晚交易计入周二,照此类推周四晚计入周五交易,节假日休市。

交易所按成交金额征收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目前个人手续率普遍为万分之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