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我国的外汇市场
第一节外向型经济与外汇市场
发展外向型经济,主要方式是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开辟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取得后发性利益。而利用国外资源,其途径主要是吸收和借用国外的资金,即外汇。改革开故以来,我们给“负债经济”进行了正名,认识到举债并非完全不是好事,并非须臾不得为之的败家之事,只要运用得当且保持一定的限度,举债对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正面作用。那种“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思想不说是保守的,至少也不是积极的,是经济发展低层意识的体现。观念上的更新为利用国外资金提供了可能,并且付诸于实践。十多年来,我国已使用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和商业银行的贷款达数百亿美元,利用这些资金安排了上百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特别是能源、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
要想使外向型经济得到稳步发展,必须继续改革我国目前的外贸体制、金融体制和外汇管理体制。在外贸体制方面,重点在于创造企业能够独立经营和平等竞争的客观条件,逐步用代理制取代收购制,打破生产企业与国际市场的隔层,让更多的企业直接面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制约企业直接.面向国际市场的因素,除了外贸体制不顺之外,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外汇使用权的分配不合理和管理的过度严格。传统的体制使买方与卖方均不参与国际市场,创汇与用汇脱节。近年来,虽然实行外汇留成制度,但留成比例不一,竞争条件不平等,导致地区与地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原材料出口与制成品出口之间人为的矛盾,妨碍了统--协调的出口秩序的建立。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出路之- .在于尽快建立、发展和完善外汇市场,让外向型企业直接参与国际市场和国内外汇市场。没有一个健全的外汇市场,就不可能把企业直接引向国际市场。中国目前正在努力争取早日“入关",那么,发展外汇市场对于我国就显得格外迫切和重要。
从18世纪以来,世界各国对外汇及外汇市场都程度不同地实施着管理和控制。外汇管理对我们国家来说,也是不能废弃的。但是,管理与怎样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何进行外汇管理,用什么样的管理方法实现管理的目标,是改革需要探讨的问题。
在建国后长达30年的历史中,我们对外汇的管理是采取高度集中的和行政命令的方法进行的(具体情况和分析将在本章第三节论述)。实践证明,这种办法虽然把外汇“管住了”,但同时也把外汇“管死了”。阻碍了创汇企业和部门的积极性,加剧了外汇供需之间的矛盾。宏观控制没有建立在微观搞活的基础之.上,这是我国当时各个经济领域的一个通病。管理是对搞活而言,没有活跃的经济活动,管理就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1979年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从简政放权、搞活微观入手,实践证明,这是正确的.改革会沿着这个思路延伸下去。
发展外汇市场,通过市场的作用把搞活用好外汇与管理外汇结合起来,把外汇的供需状况通过市场反映出来并在市场.上得到平衡。这样既可以调动创汇企业和部门的积极性,又可以提高外汇的使用效益。因此,建立和发展外汇市场成为我国搞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整个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
第二节外汇市场的作用
外汇市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如下作用。
第一,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我国传统的对外贸易体制,是在产品经济和单一计划经济基础上产生、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重要的特点之一是国家统一经营.统负盈亏。由于外贸企业不能直接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不了解国际市场信息,加之缺乏经济核算,所以换汇成本很高,外贸出口基本上建立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这样,外贸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财政的收支状况和对外贸补贴的承受能力。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们同时面临着两种情况,一是国家财政收支比较困难,赤字连年出现;二是外贸事业需要大力发展,外贸补贴压力越来越大。如何解决这个矛盾?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外贸体制。必须把外贸生产和经营企业直接放到国际市场上去,让企业去了解国际市场和掌握国际市场规律,加强经营核算,降低换汇成本,减少财政补贴,在竞争中实现自负盈亏。要实现这一点,就要给外贸生产和经营企业创造一定的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就是开放外汇市场,打破吃“大锅饭”的外汇管理体制。让创汇企业真正拥有外汇使用权和支配权,把创汇和用汇结合起来。外汇市场建立之后,必将促使外贸事业有一个飞跃。
第二,能够使出口商品结构趋于合理,促进国内产业结构的合理化。
外汇市场建立之后,可以使外贸经济核算制度更加合理,以此促进国内工业的改组。在改组过程中,出口有利的企业得到发展,出口无利的企业得到兼并或重组;经济效益好的商品因换取多的外汇而得以发展,经济效益差的商品因出口亏损而受到抑制,从而使出口商品结构得到改善和提高,也能促进国内产业结构的合理化。
第三,外汇市场能够平衡外汇供求。
同国内资金一样,统收统支使外汇资金的供需缺口越来越大,外汇非常紧张。外汇市场能够起到抑制外汇需求过分膨胀的作用。外汇是一种特殊商品,它也要受商品供求规律的制约,如同商品价格决定商品的供需平衡一样,外汇汇率将起到外汇供需平衡的作用。
第四,充分利用闲置资金,优化外汇资源配置。
外汇的非市场管理,一方面促使外汇需求膨胀,另一方面又使大量外汇资金沉淀。由于外汇短缺和汇率的极不合理,企业和单位抢购惜售,有些小额外汇收支和非经常性外汇收支便珍藏在自己的“保险柜”里而不愿调剂给用汇单位。这种状况对非贸易外汇收入单位来说则更是如此。又由于外汇来之不易,在使用时也就特别注重于进口那些国内外差价相对较大,获利相对较多的高档日用消费品和其他经营性商品上,而用于生产的部分相对较少。这就造成外汇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和使用上的浪费.加剧了外汇资金的紧张程度。外汇市场可以通过汇率的变动将闲置的外汇资金吸引到市场上来.由于持汇单位在需要时可以随时在外汇市场上得到外汇资金而使这种“吸引”成为可能。同时通过市场的管理使用汇单位的使用结构更加合理化。
第五,有利于完善外贸企业的经营机制。
健全的外汇市场可以正确地反映外贸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经济效益。外汇收益是出口生产和经营企业最主要的经济指标之一。在外汇集中管理,汇率极不合理的情况下,外汇收益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效益,甚至成为企业主要财务报表之外.不能参加资金周转的“票证”,这就很难使企业做到自负盈亏,也不可能建立和完善符合商品经济要求的内部经营机制。
第六,有利于合理汇率的形成。
放开外汇市场,汇率将成为外汇资金的真正“价格”成为反映外汇资金供求状况的晴雨表,从而成为国家调节外汇供求关系可以利用的一个工具。我国的汇率水平很不合理,它不是外汇资金供求状况。近年来理论界花费很大的力量来研究和测算人民币汇率的合理水平,但始终不能得到满意的结果。汇率是外汇的价格,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没有外汇市场的建立和开放,我们不可能找到它的合理水平,即使找到了,也不可能真正发挥它的作用。
第七,有利于吸引外资。
吸引外商投资,我们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创造合理的投资环境.提供一些必需的条件,而开放外汇市场、放宽外汇管制是这些条件中至为重要的一条。
第八,有利于对外汇的管理控制。
用行政分配的办法管理外汇资金,就把外汇需求的压力完全集中在国家.同时.这种行政分配也很难做到符合客观实际,很难保证把有限的外汇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因此,经常是:一统就死,一放就乱。有了外汇市场,国家就多了一个调控外汇的有效手段。一方面通过经济的手段即参与市场买卖.业务以影响外汇供求,另一方面通过对市场的管理在搞活外汇资金的同时,实现国家对外汇的调控。
总之,建立和发展外汇市场是改革开放政策的必然要求,是商经济向外向型发展的必要条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它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三节外汇管理制度的历史发展
为了建立和发展理想的外汇市场,正确地利用外汇市场的作用为我国经济发展服务,对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的历史演变进行一下回顾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下面将从这里谈起。
一、集中管理、统--经营的体制.
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在建国后的30年时间中,我们国家的外汇管理体制一直是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经营的方针。集中管理指国内各类企业、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的一切外汇收支,以及国家的外汇储备和汇率等,统统由国家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有关部门进行集中管理。统一经营是指所有与外汇有关的业务统一由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中国银行经营。这种管理体制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外汇管理机关由政府授权并有严格的业务分工。我国传统体制下管理外汇的机关有三家:1.对外经济贸易部,管理贸易外汇.2.财政部,管理中央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非贸易外汇收支.3.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地方机关.团体、企业和个人的外汇收支以及汇价的制订、外汇收支的监督执行,检查和处理等。
第二,外汇收支严格按指令性计划指标进行,收支两条线。计划指标由国家计委统-分配和下达,收入统一上交,支出统一下拨,收支不直接挂钩。外汇的分配采取纵向式的供应办法。
第三,外汇业务独家经营,管理与经营捆在一起。
第四,外汇的管理手段是行政方式,作为外汇的调节杠杆——汇率起不到调节作用,只是一种对外核算的工具。
第五,限制外来资金。
采取这种管理体制在建国初的一段时期内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在建国之初,西方国家对我们在经济上实行封锁,我国的对外经济往来很少,外汇收入不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可以把有限的外汇集中到国家手中,用于建设急需项目和重点工程,保持收支平衡和汇率稳定。同时,集中管理外汇能够起到独立地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作用。
1953年,我国进入有计划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期。计划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实行计划外贸。因此,“一五”时期,我们建立了由对外贸易部及所属的国营进出口专业公司垄断外贸经营的体制。在计划外贸的基础上,外汇也实行了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
“集中管理、统一经营”的体制虽然在建立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方面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体制的弊端也越来越暴露出来。主要问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过严,不利于外汇积累。我国的贸易收支占外汇收支总额的80%以上,外汇管理过严,束缚了外贸事业的发展。外汇统收统支,创汇与用汇脱节,又限制了创汇企业的积极性。因此,建国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虽然逐年有所增长,但增长速度不能令人满意。对外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很低,与我们这样一个10亿人口的大国很不相称,有损于我们在国际舞台上的形象。1953年到1978年的25年间,我国出口收汇平均每年只增长3.5亿美元,到1978年,年出口收汇总额只有97.5亿美元。
2.外贸亏损,财政负担加重。由于创汇企业没有用汇权利,又与国际市场脱节,因此积极性不高.效益低下,换汇成本大。国家为了鼓励出口,不得不给予适当补贴,由财政部统负外贸盈亏,造成财政困难增大。
3.不利于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不利于调整产业结构。外汇的严格管制扭曲了国际比较利益的贸易格局,给国内企业带来错误的市场信息.造成国内产业结构的不合理。比较利益是在合理汇率条件下发挥作用的。企业根据一定汇率水平的变动,将生产要素投向支出相对较少或相对较大的行业,即投向具有比较利益的部门和行业。我国的汇率制定中本币估值过高,又不经常予以调整,这就使汇率失去了导向作用。
4.不利于出口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在外汇严格管制下,生产企业与外贸脱节.生产的产品由国家外贸部门垄断收购,这就使企业离开了国际市场,不了解国际市场上需要什么,自己的产品需要作何种改进。因此产品往往打不进国际市场,使其积压在外贸仓库里.最后出口转内销,生产企业亏损与外贸企业亏损并存。另一方面,出口企业又无用汇权,无法引进国际上同类产品的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无法参与竞争,被国际市场挤出门外。
5.管理本身难以完善。外汇管理使外汇供需矛盾加大,黑市猖獗,同时也容易产生官僚主义。
总之,建立在商品经济和单一计划经济基础上的计划外贸体制和高度集中统一的外汇管理体制,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其弊病也就越来越明显。
二、外汇留成制度的实施
从上面对集中管理外汇体制的分析可以看出,高度集中的外汇管理体制已不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金、开辟国内国际两种市场的方针,对外贸易和技术合作不断扩大。为了适应新的需要,在外汇管理制度方面也作了一些重大改革,最主要的是实行了外汇留成制度。
外汇留成制度是指有外汇收入的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享有部分外汇支配权。这一办法的具体内容是:按照结售外.汇金额和国家规定的留成比例,分配给创汇单位一定的外汇额度,即使用指标。在实际使用时,再买成现汇,不得将额度事先买成现汇存放在国内外银行。外汇留成的比例根据收入外汇的性质和对象而定。贸易外汇一般留成25%;非贸易外汇一般留成30- -40%;开展新业务的企业、边远地区、出口亏损大需要鼓励的商品,留成比例可高达100%。外汇留成办法是在集中管理总方针下采取经济手段促进创汇积极性的一个重要措施。
与此同时,为了用活留成外汇,1980年10月,我国开办了外汇调剂业务.颁发了《调剂外汇暂行办法》,1986年3月,又颁布了《办理外汇调剂的几项规定》.允许有留成外汇的企业通过外汇管理部门或中国银行,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把多余的外汇卖给需用外汇的企业。规定调剂外汇限于进口先进技术及设备、仪器、科技资料、原材料、零配件、优良品种等,开辟了横向融通外汇的渠道。这种调剂业务是国家计划分配外汇的一个补充手段,在外汇管理中开始引入市场机制,为下一步改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和开办外汇调剂业务,形成了我国所特有的计划分配和市场调节同时起作用的外汇双轨制。中央外汇分配系统占全部外汇的60%左右.其方法是按指令性计划切块下拨.有的带项目一起下达,是无偿的行政分配机制。留成外汇分配系统占全部外汇的40%左右,办法是,以创汇额为基础,按不同比例留成给地方、部门和企业。这部分外汇在使用时可买成现汇,多余时可调剂给其他用汇单位,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市场机制开始起一定的作用。但总的来看,在这两种分配机制中,仍然是以集中为主。留成部分的运用也要首先取得指标和主管部门的同意,因此实际上是把留成也纳入了计划的轨道,只不过在计划内有了一定的机动权。,
这种办法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创汇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了出口生产的发展,使改革以来外贸事业有了比较令人满意的发展。1987 年,我国外贸进出口额达到827.3亿美元,是1978年的4倍,平均每年递增14. 2%。
但是,这种办法也还是很不完善的。在宏观管理和微观搞活方面都还存在不少问题。在微观搞活方面,虽然与传统办法相比有了一大进步。但这种进步仍然是不够的。首先是留成比.例太低且不统一。留成比例不统--使一些留成比例较低地区的商品转到留成比例高的地区特别是深圳出口,许多深圳地区的进出口公司,也高价到内地省份收购货源(一般都是高亏商品)出口,通过较高的外汇调剂价得到补偿,造成了争购货源出口的新问题,也带动了国内物价的上涨。其次,调剂价格政府控制,调剂方式通过政府管理部门,这就限制了外汇调剂的作用,也不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在宏观控制方面,实行外汇留成的同时,管理也分散化了,计划由经贸部、财政部、外汇管理局分口编制,审批也是多头。同时,管理方式仍然是行政方式,1984年失控之后又加强了这一点。另一方面,额度留成办法很容易造成外汇失控。因留成是额度(指标),但现汇已构成国家库存,在管理上没有分开立帐,妥善安排,国家计委在安排计划时将留成外汇纳入了国家计划。这是1984年外汇失控的原因之一 。当时到第三季度时,国家外汇库存已超过合理水平,为了减少资金占用,回笼货币,国家一方面鼓励企业使用留成外汇;一方面国家又用来直接购买设备和高档消费品,增拨沿海城市外汇额度。一笔外汇多方作用,造成外汇库存锐减。
外债方面的多头对外,也给我国的外汇管理增加了难度。近几年,我国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积极开拓国际资本市场,发展政府间的经济往来和协作,参加国际性金融组织活动,争取了大量的官方优惠贷款和一般性商业贷款,弥补了国内长期建设项目资金的不足。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外债管理则形成了分散型的状况,缺乏统一计划和统一协调。目前,我国的对外借款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官方优惠贷款;第二层次是一般性商业贷款和对外发行债券。管理官方优惠贷款的部门有5个,称为“五大窗口"。双边政府贷款的对外窗口是对外经济贸易部,世界银行贷款的对外窗口是财政部,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贷款的对外窗口是农业部,日本输出入银行能源贷款的对外窗口是中国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发展银行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机构贷款对外窗口是中国人民银行。这五大窗口均具有经营所借外债和代表国家管理各自所借外债的双重职能。管理一般性商业贷款和对外发行债券的部门有9个,称为“九大窗口”。这些部门分别是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投资银行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4个中央单位以及广东省、福建省、上海市、天津市和大连市等5个地方单位的金融机构。
对外借款的多头管理,虽然照顾了不同部门的利益和引进了大量外资,但却分散了统一管理权。这种做法的结果使我国的外债增长速度过猛,偿还期过于集中,用债效益不高,给国家的总体外汇管理带来了困难。
总之,我国的外汇管理还没有走出一条理想的路子。其主要原因除了对贸易外汇管理仍然偏严,对外借款过分分散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没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对外借款为例.国内没有外汇市场,企业、部门和地方的一些单位需要外汇时就只好直接进入国际筹资市场,而有了国内外汇市场.很大一部分外汇需求可以从国内市场上得到解决,而不必全部对外。
第四节我国外汇市场的现状
在我国,外汇管理中引入市场机制在我国是从1980年10月开始的。但是从1980年10月国家开办外汇调剂业务到1985年在特区开办外汇调剂中心的5年多时间里.这种市场机制的利用是极其微小的。因为这一时期的外汇调剂必须先经过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并且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通过中国银行或外汇管理部门卖给用汇企业。并对买入外汇的支用方面作了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因此,严格说来,中国银行和外汇管理局开办这种调剂业务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市场运作,但开办这种业务相对于以前30多年完全指令性计划管理方式来说,它又有了某些市场的萌芽形态。应该说,这时市场机制开始引入,为建立真正的外汇市场带来了希望。
1985年12月,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同意.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了“深圳市外汇调剂中心”,随后,珠海、厦门、汕头三个经济特区也相继成立了当地的外汇调剂中心。这种调剂中心虽然还称不上完全的外汇市场,但它已经具有了外汇市场的雏型,为发展成为完善的外汇市场奠定了可贵的基础。
下面,我们以深圳外汇调剂中心为重点,看一下我国外汇市场发展的过程和存在的问题。通过这种分析不难看出我国未来外汇市场的端倪。
深圳市外汇调剂中心的业务活动从有限制到比较开放,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试办阶段)。在调剂中心正式成立之前的试行时间里,对调剂范围、调剂价格仍有较为严格的限制。这一时期,调剂范围只限于在特区内的国营和集体企、事业单位之间.买卖双方不直接见面.调剂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制,即一般价格按全市上季平均换汇成本上浮2%确定,最高不超过8%。这种调剂价格的限定,限制了调剂市场的作用,所以在最初一年里,每月成交额不过一百多万美元。
第二阶段(1985年12——1986年11 月)。调剂对象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买卖双方通过调剂中心直接见面,但调剂手续必须通过调剂中心办理;调剂价格放开到1美元换5元人民币。外商投资企业之间,国营、集体企事业之间分开两本帐进行各自调剂,规定三资企业外汇多余可以调剂给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但不能相反。
第三阶段(1986年11月——1993年4月)。把调剂价格:完全放开,形成统一的调剂市场。买卖双方自由议价,只要外汇来源符合规定.调剂用途正当,买卖双方可自由议价,“管两头、放中间”,同时把调剂范围扩大到宝安县.调剂对象扩大到个人(但规定个人只能售出.不能买入)。价格放开后,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四阶段(1993年4月——)。持有外汇的个人不再是“只能售出,不能买入”。持有外汇的个人,即可委托特定的金融机构办理即期外汇买卖业务。而且.不仅仅是在深圳才如此,“凡是有权经营自营或代客买卖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均可接受个人的委托办理即期外汇买卖业务”。国家外资局还规定,经批准,企事业单位的自有现汇,也可委托金融机构办理即期或远期外汇买卖。
放开价格后的作用和影响。
深圳,国营、集体企业收入的外汇须向政府缴售8-15%,每1美元给1元人民币的差价,余下的85-92%的外汇留给创汇企业。所有企业都自负盈亏.特区政府对进出口不.予补贴。因为汇价低于出口换汇成本,所以出口企业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亏损。于是深圳采取两种办法弥补亏损。一是用外汇进口高利物资,以盈利补亏损:二是放开调剂价格,多卖人民币。这两种办法都是由进口企业承担创汇产品的亏损,而企业对于出口亏损的承受能力取决于进口商品的利润.因此,都愿进口高利商品,使进口偏离方向。同时,出口亏损转嫁给进口,进口成本增加,进口商品价格上升,出口转亏为盈,出口商品收购价格上升,对国内物价产生影响。但两种方法比较,用进口物资的利润补亏损需要自营进出口,从出口商品收购到进口商品销售,资金占用时间很长,花费较多,手续繁杂,且在办理进口时很难确切知道何种商品赚钱。所以,放开调剂价格:实际上是利用这一杠杆调节进出口贸易,起到奖出限入的作用,效果较。对搞活外汇资金,发展外向型经济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1.调动了出口企业的积极性。1987年上半年,深圳市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长了93. 4%,其中亏损大的工矿产品出口占59. 9%。
2.改善了外商企业的外汇平衡。价格管制,外商企业由于调剂价低于换汇成本,惜售外汇,能平衡的商品也不愿外出,内销可赚更多的人民币。放开后,进口逐月上升,上半年共出口1.33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调出外汇1518万美元,调入1246万美元,净调出272万美元。
3.调剂外汇用途逐步趋于合理.为了调整用汇结构,政府对调剂业务采取严格审批外汇用途的办法,使用汇结构逐步趋于合理。
4.抑制了外汇黑市活动。
特区外汇调剂市场的作用很快被非特区城市和地区所认识。京津沪三大直辖市也跃跃欲试,首先试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调剂服务中心”,以便为将来正式开放外汇市场投石问路。
上海的外商企业外汇调剂中心1986年11月6日正式成立。每周开市一次,截止1987年5月底,共成交180笔,925万美元,参与调剂的户数占外商投资企业的34%。外汇调剂价格双方议定,1987年9月份,汇价基本稳定在5. 00-5.40元之间。北京的外汇调剂市场与上海几乎是同时成立的。成立后的头几个月,平均每月成交10笔左右,300多万美元。调出单位的外汇使用主要是购买原材料,引进先进设备和零配件等。天津在1987年3月也开办了类似的外汇调剂服务中心。对于外汇调剂中心的管理各“中心”有所不同。上海管理较宽,实行“五不限”和“三先三后”的办法。“五不限”指:不限外汇来源、不限外汇用途,不限外汇融通、不限市内各地区。“三先三后”是先满足技术先进、产品有销路的企业,后一般企业;先满足在开业之初外销有困难的企业,后一般内销企业;先满足产多面广的中小企业,后满足用汇大户。北京的调剂中心管理较上海的严格,外管部门要求先写申请书,后签合同。调入方出具出口合同,向外管局出交“委托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存档以备日后监督。同时,外管局还采取自己掌握一笔外汇的办法.用以平抑价格。其他省市如浙江也采取了多余部分由省外汇管理局暂购的办法。
总起来看,京津沪等市的外汇调剂服务中心与深圳调剂市场相比,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仅限于外商投资企业参加;二是调剂中心没有深圳活跃,管理相对较严。
目前.我国的外汇调剂市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调剂市场。深圳调剂市场仅限于特区之内,各省市的调剂中心限于自身范围内.因此,调剂价格差别比较大。如上海的调剂价格偏低,但由于不准外流,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
第二,外汇的价格一般是限定的.深圳规定一般不超过上一季度平均换汇成本的8%,即使放开之后.还用严格审批管理的办法间接限制需求,抑制价格,其他城市亦是如此。所以,总的来说,价格是限定的。
第三,外汇的投向不很合理。由于经营性企业利润大,可以出价高些,一般生产性企业利润较小要受成本的制约,出价相对较低,因此外汇调入主要是经营性企业。如深圳调入外汇在刚放开价格时,用于经营性的部分占75. 1%。
第四,调剂的范围较窄。深圳调剂市场最初只限定国营、集体企业单位之间,后来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人,1993年4月又扩大到一般企事业单位(要求持有一定的现汇.且必须经过批准).没有现汇的中方独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则不能买卖外汇,同时,持有现汇的企事业单位,没经批准,也是不可以买卖外汇的。
第五,目前的外汇市场是在严格管理下的市场,带有较多的行政色彩。
总之,我国目前的外汇市场是初步的,还带有某些行政的色彩。但毕竟我们迈出了重要的第一步,近年来进步还较快,为建立完善的外汇市场体系积累了经验,闯出了一条新路子。
第五节我国外汇市场前景展望
在我国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中.外汇市场无疑是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从封闭型经济走向外向型经济的过程中.外汇市场更是不可缺少的条件。
在外汇市场的模式选择上,有人主张外汇管理“双轨制”,即把一部分外汇放到市场上,另一部分外汇仍然由国家授权外汇管理局用行政办法来管理。两条渠道外汇资金的具体比例,可以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程度和国际国内总体经济情况的变化而确定。也有人不同意“双轨制”,主张把外汇资金全部入到市场上,实行单一汇率,由汇率的变化调整外汇供求,从而调整外向型经济结构和国内产业结构及产品结构。
我们认为,这两种选择可以兼容并蓄,分别作为近、远期目标。就市场的最基本功能即优化资源配置来说,后一种选择更能使这种作用得以最大程度的发挥。但根据我国目前的具体国情,双轨制是不可绕过的。可能的结果是通过双轨制逐步向单一市场模式靠近。
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外汇市场,不能操之过急,一步到位。而应采取分阶段、小配套的渐近方式。
1.完善外汇的调剂市场。
如前所述,我国目前的外汇市场是外汇额度调剂市场,这是建立在外汇额度留成基础之.上的。外汇额度调剂市场不利于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国家控制外汇资金,最终不利于平衡外汇供求、提高经济效益和调整出口产业结构及产品结构。到1987年底为止,企业和地方留成的外汇额度已超过国家外汇库存,但这些留成外汇分散在众多单位,每个单位平均数额很小。据广东省调查,在有留成外汇的企业中,数额在1000美元以下的约占60%,有些单位甚至只有几十美元,不能形成实际需要。但是,由于这些外汇留成没有占压人民币资金,只是用汇额度,所以,也就不愿拿到市场上调剂出去.其结果是一方面外汇资金紧缺,一方面是外汇资金沉淀。因此,第一步,应尽快改额度留成为现汇留成,把外汇资金与企业人民币资金结合起来。额度留成改为现汇留成后,企业就直接承担了风险。从自身利益考虑,企业就会比较合理地使用外汇资金,多余部分也不会盲目进口、随便花掉。同时,为了减少人民币资金占用,也会努力加快外汇资金的周转。这样,现汇市场客观上就会促使企业提高出口核算和经济效益。由于目前企业和地方的留成额度较多,一下子把所有的留成额度改为现汇是不可能的。要实现这一步,可以采取“新汇新办法、旧汇旧办法”,即新的创汇收入直接留成现汇,不再留额度,原来的额度留成也不直接转为现汇。这样,在一段时间内,调剂市与将是现汇调剂市场和额度调剂市场并存。第二步,随着对外经济的发展、国家外汇库存的增加,再将原来额度分几年陆续转为现汇,直到完全取消额度,实现现汇留成。
外汇额度留成改为现汇留成,应同时将各地区的留成比例统一。留成比例不统一,弊多利少,全国统一的调剂市场也不可能真正发挥作用。国家对老、少、边、穷、特地区的照顾不能用留成优惠的办法,而应采取外汇补贴的办法。国家可以将一部分外汇直接用于这些地区的某些项目的进口,也可以为这些地区的出口创造--些便利条件。对于不同商品的留成比例有所差别在短期内是需要的,但差别不应太大,类别也不应划得过细。具体的规定应该与产业结构调整、出口结构调整结合起来。
调剂市场的价格应该逐步放开,依据平均换汇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确定价格。放开价格应该是逐步的,最初可以确定一个最高限,或者规定一个区间范围,以后逐步放宽。
2.建立初步的外汇市场。
在外汇调剂市场完善后,应逐步向真正的买卖市场过渡。外汇调剂是外汇市场的最低层次,由调剂市场转向真正的市场还有一段距离,应尽快缩小这个距离,并不失时机地加快这种转化的步伐。在外汇买卖市场上,除了允许即期业务之外,还应允许远期买卖的保值。
在这一时期,国家对外汇市场的经营主体、交易范围、交易对象、交易价格等采取逐步放开、由紧到松、由严到宽的方针,并适时进行调整.同时,要放开金融机构经营外汇的管理,结合专业银行企业化把金融机构引入外汇市场,参与外汇市场的活动。为了不使外汇资金过分分散,可以根据金融机构的现有素质,结合信用考评实行外汇指定银行制度。外汇指定银行进入外汇市场,可以互相调剂外汇资金、补偿外汇头寸、协商外汇调剂价格、代理工商企业买卖外汇业务等.- -般工商企业可以采取外汇交易会员制,会员企业可以直接进入外汇市场、进行交易,非会员企业可以委托指定银行代理。国家对指定银行和会员企业的审批可以从严到宽,有限制地适当放宽。
在初级阶段的外汇市场上,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十分必要。国家对初级阶段的外汇市场进行管理,主要体现在制定外汇市场的交易规则和各项政策,并对商场进行指导和调节,杜绝黑市活动。在此基础上.国家按照国民经济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要求,根据国际贸易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利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引导外汇资金的流向和影响汇率的水平,把外汇市场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体系之中,并为建立完善的外汇市场作好准备。
3.创造条件为完善的外汇市场过渡。
当外汇市场机制初步建立后.国家可逐步减少国家集中的外汇数量,同时,减少国家的用汇。把创汇与用汇的权力结合起来,把责任和风险同时下放。目前.国家在实行留成制度的同时,并没有把事权下放,仍然由国家统一进口物资再分配给各个部门和企业。这就造成中央外汇短缺,这种短缺反过来又迫使中央集中外汇。因此,要理顺这种关系,应该尽快把外汇的事权下放到企业,使创汇、用汇结合起来,风险和收益结合起来。
在这一阶段,外汇市场应成为外汇收支活动的主体,支配这一市场活动的力量应该主要是价值规律。一切有外汇收支活动的单位,包括取得单一资格的企业、被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信托机构,各级政府的有关部门等都以供应者和需求者的身份进入外汇市场,投放和筹集外汇资金。通过市场规律的作用和汇率的变动使外汇供求得到平衡。
随着外汇市场的逐步完善,国家对外贸、外汇、外债的管理也就多了一个重要的调节手段。国家通过自己所掌握的那部分外汇资金参与外汇市场活动,这部分国家持有的外汇在作为国家调节外汇市场工具的同时,又使自身得到不断增值。
国家对较健全的外汇市场的管理除有目的的买卖业务之外,还要通过外贸管理(如进口商品检验制度、进出口许可证制度等)以及外资和外债政策来进行。同时,对外汇的管理还要与对人民币资金的管理结合起来。国家可以用调整人民币利率,紧缩或放松人民币银根的办法来间接影响外汇需求。
建立和完善外汇市场.应该采取先试点、后铺开和分地区渐次推进的方法。如果能在本世纪剩下的几年时间内依次实现上述三个目标,就为下一世纪中国经济的起飞创造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