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不论是谁,只要他对约瑟夫·德拉维加的《混乱中的困惑》略知一二,就会立刻注意到他所关心的是人文领域的奇 闻秩事。摆在您面前的这本书由一位葡萄牙籍的犹太人用西班牙语写就,并在阿姆斯特丹出版。这本书以对话的形式展开,自始至终都充满着一种圣经般的、与历史 有关的、神秘主义的暗示。不过,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还是有关股票交易方面的问题,并且早在1688年,这本书就已经问世。显然,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领会书中 的精髓,需要对这样的一部作品进行大量的解释与说明。
Ⅰ
让我们从辨识作者所属的种族群体开始说起吧。作者所属的种族群体是生活在阿姆斯特丹的犹太人 (Sephardic)社区。“Sephardic”这个单词指的是那些祖先曾经生活在伊比利亚半岛上的犹太人,与之相对应的单词是 “Ashkinasim”,专指祖先生活在中欧或者东欧的犹太人。15世纪时,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教堂施加巨大压力,企图迫使当地居住的犹太人(以及摩尔 人)皈依基督教,有些犹太人确实皈依了基督教,但是更多的犹太人只是虚与委蛇,与教堂周旋,而暗地里仍然秘密地保持着自己最初的信仰。1492年,没有皈 依基督教的犹太人(以及摩尔人)被赶出了西班牙,其中许多人逃亡去了葡萄牙。但是,到1536年的时候,葡萄牙人也引入了罗马天主教教会审判异端的宗教法 庭,刚刚移民至此的犹太人只好再度踏上了迁徙的旅程,到别处寻觅避难之所。许多纯粹是名义上的基督教徒,这些人在西班牙被称做“新的基督徒” (christianos nuevos) ,在朝圣的漫长旅途中加入了他们那些脊梁更加坚硬的同胞兄弟的队伍。关于第二次迁徙,有件事或许是真的——一些原本生活在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犹太人被北欧的商业机会所吸引,移民到北欧的城市并在那里充分发挥自己的商业才能,成为当地企业界的一支重要力量。
不管怎么样,德拉维加家族大概是属于“新的基督徒”一类。德拉维加家族的老前辈们先是移民到了葡萄牙;后 来,大约1536年以后,老一代的德拉维加家族又回到了西班牙;最后,一百年之后,也就是1630年左右,这个家族又移民去了低地国家。他们发现,大量的 同胞早已在易北河下游和阿姆斯特尔河(the lower Elbe and Amstel)下游的两岸定居。当然,人们可以在这片土地上按照自己的传统无拘无束地自由生活。这种类型的移民第一次在这里出现是在15世纪末,接下来的 16世纪,有越来越多的人以越来越大的规模流向这个地区。实际上,到我们的《混乱中的困惑》问世之时,北欧的“西欧犹太人”社团已经获得了相当大的发展, 他们在那个地区的影响力也日益提高,逐渐达到鼎盛。这些侨居异乡的同胞绝大多数都说葡萄牙语,因为那是他们宗教礼拜仪式上使用的语言。于是,非犹太教的人 们开始将他们称为“葡萄牙人”或者“葡萄牙籍的犹太人”。不过,非常奇怪的是,这群人中具有文学抱负的人选择用西班牙语写诗、剧本,写法律方面的专题论文 以及其他类型的作品。他们当中可能有更多受过教育的人会说西班牙语,而不是葡萄牙语或者荷兰语。换句话说,每个“葡萄牙籍的犹太人”,不论他们的母语是什 么,西班牙语都是他们共同的语言。
在阿姆斯特丹,“西班牙或葡萄牙犹太人”的移民获得了比在汉堡更多的经商机会,拥有的自由也比在汉堡时要 多。没过多久,在阿姆斯特丹定居的“西欧犹太人”就超过了定居在易北河沿岸城镇的“西欧犹太人”。不过,关于阿姆斯特丹的“西欧犹太人”后裔得到更多自由 的任何陈述,都必须放在17世纪欧洲生活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面来理解。当地的教堂和行业公会向犹太人的活动强加了各种各样的限制。举例来说,1632年3 月21日的一条阿姆斯特丹法律就禁止犹太人从事任何本来是由当地行业公会成员从事的职业;犹太人不能获得任何一家当地行业公会的会员资格;犹太人也不许贩 卖商品或者开设零售商店。唯一一种没有纳入行业公会组织的行业——手工艺制作,是向他们开放的,符合他们的宗教礼仪与风俗习惯。按照这些例外条件,犹太人 可以从事屠宰业,当家禽贩子,或是做面包师。此外,他们还可以在切割钻石这个手艺行当找到工作。不过,向他们开放的最重要的行业还是商品的批发贸易和运 输。他们中有一定数量的人获准从事经纪人的职业,而另外一些人可以从事资金借贷、货币兑换以及诸如此类的行业。
居住在阿姆斯特丹的葡萄牙籍犹太人在经济领域的重要作用曾经一直被学者夸大,不过最近,新的研究已经纠正了 这种被夸大了的认识。犹太人财务状况的改善、他们在不同时期的财富总额、他们所拥有的规模最大的产业与最大的“非西欧犹太人”的企业规模的比较情况都清清 楚楚地反映在1631年、1674年和1743年阿姆斯特丹银行的账户和税收返还登记簿上。我们从这些最近才被公开的资料中了解到:事实上,拥有最大的财 富,并且从事着最大规模的金融交易的人都来自统治阶层和贵族家庭。不过,参与阿姆斯特丹经济生活的“葡萄牙籍犹太人”所占的人口比例的确超过了其他种族的 人群。最近的调查同样表明,这些葡萄牙籍犹太人所获得的财富主要来自商品贸易——从南方进口糖类、香料、盐、作为染料的木材、珠宝以及贵金属。与此同时, 作为交换,出口北方原材料,尤其是价值很高的制成品。
不过,这些“葡萄牙人”看起来有种很强的倾向性——他们喜欢参加城市里的金融活动,包括彻头彻尾的投机活 动。当然,他们所遵守的文明规则至少是向着那个方向敞开大门的,但是同样存在着一个事实——作为秘密的基督教教徒(crypto Christians),犹太人与伊比利亚半岛国家的商品市场保持着良好的联系。如果犹太人回归了他们原始的信仰,并迁徙到遥远的地方,他们可能很快就失 去这样的合同。至少,当代的约瑟夫·德拉维加,一位学识渊博的“英国绅士”,在他于1701年创作的《荷兰概览》(Description of Holland)一书中写道:“在那种交易(股票投机)中,犹太人起着主要的作用。并且,据说在每20笔交易中就有17笔是由犹太人做成的。”这里的“交 易”,指的是对东印度公司的股票所进行的交易。根据上面这段文字,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作为阿姆斯特丹犹太人社区中的一员,约瑟夫·德拉维加能够成功地 获取与那个城市中的股票投机有关的、令人满意的信息。
Ⅱ
我们所拥有的关于德拉维加家族本身的第一份记录可以追溯到这个家族在西班牙的时候。我们的作者的父亲艾萨 克·彭索(Isaac Penso)或者叫做艾萨克·彭索·费利克斯(Isaac Penso Felix),1608年出生于西班牙。当时,作者的父亲作为一名“纯粹名义上的基督教教徒”,生活在考德巴省(Cordoba)一处名叫艾斯贝约 (Espejo)的小地方。他的家族一定是从葡萄牙迁徙到西班牙的,因为他们名字中的“彭索”(Penso)一词来源于葡萄牙人或者加利西亚人的名字,而 在葡萄牙北部和加里西亚 地区,有几个村庄的村民的名字都含有“彭索”一词。此外,艾萨克·彭索的身世还与另一个家族,“帕萨利诺”(Passarinho),有着很深的渊源。 “帕萨利诺”这个单词出自葡萄牙语,意思是“小鸟”。事实上,看来在16世纪,有许多葡萄牙的“新基督教教徒”家庭迁移到西班牙(或者从西班牙迁出)。尤 其当葡萄牙还是西班牙的一个部分的时候,更是有大量的“新基督徒”家族频繁出入于葡萄牙。
艾萨克·彭索迎娶了伊萨·德拉维加(Esther de la Vega) ,他们的第一个儿子亚伯拉罕继承了父亲的姓氏,而他们的第二个儿子,约瑟夫,也就是《混乱中的困惑》的作者,则继承了他母亲的姓氏——这是他们的民族传 统。故而,我们这本《混乱中的困惑》的作者的尊姓大名,说全了应该是约瑟夫·彭索·德拉维加·帕萨利诺,有时甚至还得加上另一个姓“费利克斯”。不过, 《混乱中的困惑》的作者通常还是使用那个简化了的名字,即约瑟夫·德拉维加。
约瑟夫·德拉维加的父亲艾萨克·彭索非常不幸——曾被宗教法庭判处入狱,在狱中蹲了一段时间。据说艾萨克· 彭索曾经发誓,一旦他被释放,就回归祖先的信仰。当他终于被释放,重新获得人身自由之后,果然移民去了安特卫普,在那儿,人们允许他实现自己的誓言——皈 依犹太教。直到17世纪,安特卫普仍然居住着相当多的侨居于此的葡萄牙人,他们主要是新基督徒的后代。此后,艾萨克·彭索又在汉堡生活了一段时间,这个家 庭的其他成员也跟着移民去了那里。在1647年汉堡的记事簿上可以找到一个叫做“约瑟夫·彭索”的人的名字,那人或许是他的一个兄弟。值得一提的是,汉堡 葡萄牙社区里的艾萨克·彭索,曾经被选为1655年的“Parnas”,也就是“长者”。不久,他又移居阿姆斯特丹。据推测,他在那里主要是从事银行业 务,不管怎么说,他变得殷实富有,并且与犹太社区最受人尊敬的人物们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他当选了多个职务,并且敞开家门举办宗教会议,以自己的善举赢得了 众人的赞叹,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人物。除此之外,他还参加了众多犹太教法典“学会”之一的建设,这些学会专门研究《摩西律》(Mosaic Law) 。
Ⅲ
我们无法确切地说出约瑟夫·德拉维加的出生时间以及出生地点。显然,他大约出生在1650年,也许是在他双 亲还住在艾斯贝约的时候,不过,更有可能是在他们已经移居北欧之后。当约瑟夫·德拉维加还只是个小伙子的时候,他在里沃纳(Leghorn),度过了一段 美好的时光。随后,他又定居阿姆斯特丹,同时频繁地去汉堡拜访。很快,他就凭借自己的文学天赋引起众人的关注。1667年,在只有17岁的时候,他由于成 功地创作了一部名为《满怀希望的犯人》 (Asire ba Tikwab)的希伯来文戏剧而声名鹊起。这部被誉为开创了希伯来文诗歌的新纪元的作品于1673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发行。
尽管德拉维加早年受到家庭方面的影响,曾经试图向犹太法学专家的方向发展,但是,事实上,约瑟夫最后却成了 一个商人。他经营着自己的商业活动,他特别的经营方式却使他能有足够的时间从事文学创作。闲暇之时,他会写一些有关婚姻方面的诗歌以及赞美王子的诗作,还 有一些小说、演讲稿以及有关伦理道德和哲学方面的论文。他成了“洛斯斯提邦多斯”学会(Academia de Los Sitibundos)的会员。该学会是1676年由西班牙居民曼纽尔·德贝尔蒙特先生(Manuel de Belmont)一手创建的,而德拉维加担任学会的评审委员会委员。这个学会的职责是对上交给它的诗作进行评审,并且对优秀的作品给予奖励。当贝尔蒙特先 生在1685年创办一个名为“德·洛斯佛里多斯学会”(Academia de Los Foridos)的文学评论俱乐部的时候,德拉维加成了该学会的秘书。他先后短途周游了安特卫普、里沃纳 (Leghorn),或许还去过艾斯贝约。安特卫普是德拉维加妻子的出生地,也是他好几部作品的出版地。这些旅行开阔了他的眼界,拓展了他的智慧。和他同时代的人都盛赞他的学识、他的多才多艺、他的语言天赋以及他在文学方面的非凡才华。
虽然人们进行了大量的学术研究,但是至今还没有一个人能够确切地列出一份德拉维加作品的完整清单。在他1683年出版的一部名叫《危险的旅行》 (Rumbos Peligrosos)的小说集的前言里写道,几年之中,他已经给王子们和朋友们写了200封信,信中谈论的是学生们感兴趣的历史话题和一些当代的问题。 他把这些信件献给那些令人感激的人们、悲伤的人们以及那些不满意的人们、情人和同性恋者,献给布道的牧师、伦理学家和诗人。在他那些更加引人注目的作品之 中——我们已经提到过的那部戏剧除外——还有为他父亲和母亲各创作的一部Oracion Funebre都于1683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约瑟夫·德拉维加在洛斯斯提邦多斯学会发表了一篇演讲,并将此文奉献给瑞典的克里斯蒂娜女王在汉堡的驻外 代表曼纽尔·特克斯拉先生(Manuel Teixeira)。就在同一年,他还向葡萄牙的代表摩西·库里尔(Mose Curiel),别名捷罗尼莫·牛尼斯达科斯达(Jeronimo Nunes da Costa),献上了一篇赞美神圣的《摩西律》的颂文。为庆祝维也纳反抗土耳其人的侵略并得到自由,他另外又撰写了一篇赞美诗,献给波兰国王简·索比斯基 (Jan Sobieski)。1683年,他的小说集Rumbos Peligrosos,又名《危险的旅行》出版,这在前面已经提到过了。这些小说是以意大利风格写就的,德拉维加设想这些小说会因所采用的崭新的不凡风格 而熠熠生辉。1685年,德拉维加出版了他在德·洛斯佛里多斯学会上发表的演讲。接下来的几年,德拉维加最引人注目的作品问世了,这部对话录是关于阿姆斯 特丹股票交易所的运作问题的。这本引起我们浓厚兴趣的对话体著作名叫《混乱中的困惑》,出版于1688年。1690年,德拉维加向英格兰国王威廉三世奉上 了一篇短文,而他为世人所知的最后一篇作品是献给葡萄牙驻海牙大使迪亚戈·德门多萨考特里尔(Diego de Mendoza Corte Real)的一篇演讲,上面标注的创作日期是1692年3月15日。人们推测,此后不久,这位文学天才便与世长辞了。德拉维加和他的父亲一样,长眠在阿姆 斯特尔河畔的欧德柯克公墓里。
Ⅳ
1688年5月24日,约瑟夫·德拉维加遵照当时的惯例,为自己有关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业务的“对话录” 献上一份题词,将这部作品献给在那座城市的葡萄牙人社区里非常受人尊敬的荣誉成员德瓦特·牛尼斯德科斯塔(Duarte Nunes de Costa)。德瓦特·牛尼斯德科斯塔的祖父老德瓦特和他的父亲捷洛尼莫(Jeronimo)曾经在葡萄牙人复兴的岁月里一起在汉堡和阿姆斯特丹为国王约 翰四世效力,担任国王的代表。捷洛尼莫属于阿姆斯特丹的教徒团体,该团体于1673年为那里的犹太教新会堂铺下了奠基石。正如前面已经说过的那样,德拉维 加曾在1683年为老德瓦特奉献过一篇颂词。现在,他的儿子德瓦特,在社区里被人们称为雅克布(Jacob)。又荣幸地得到了作为献辞的这本关于阿姆斯特 丹股票交易所运作情况的著作。人们只需读一下这篇献辞,就会对德拉维加引以为荣的华丽造作的风格一目了然,留下深刻的印象。这篇献辞超越了与之同一时代的 作家所惯有的浮华之风。德拉维加在这篇献辞里围绕着“acciones”(股票)这个单词展开丰富的想象,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比较。他围绕“costa” (海岸)这个单词做着文字游戏,试图给读者某种暗示;他也玩味“paxaro”这个单词,而“paxaro”能使德拉维加回忆起他的祖先们。在下面的导言 和后面的正文中,他继续沿用了这种风格,在一位哲学家、一个商人以及一位股东之间展开的四段对话,试图向读者展示一幅关于股票交易所生活的生动而全面的图 画。这些对话时不时地会被打断,而且稍稍在学术上有点儿故意偏离主题,将话题切换到神秘主义、哲学、旧约全书以及古典诗词的领域中去。德拉维加之所以这么 做,是为了形成“一种崭新的、没有模仿其他任何人的风格,从而也不会被任何人模仿”的风格。但是,实际上,他走向了极端。他原先的目标是“文风文雅” (estiloculto) ,可是,到头来却搞得错综复杂又矫揉造作,仅此一个原因就足以使他缺少同时代的模仿者,而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说,这种风格的作品也是非常晦涩难懂的。
德拉维加在《混乱中的困惑》这本书的前言里强调,他创作这篇对话体的作品有三个动机:首先,是为了自娱自 乐;其次,是为那些在股票交易中不够活跃的人们,他想描画这样一个行业——那个时代所具有的所有行业之中最诚实也最有益的一个行业;最后,他想准确而全面 地刻画出那个行业中的流氓无赖所惯用的阴险伎俩。关于最后这个目的,他的一部分打算是想警告人们不要参与投机。他警告的方法是让人们熟知骗子们的欺诈手 段。但是,他的主要目的还是揭露为非作歹者的丑恶嘴脸。德拉维加把交易所里的交易比喻成一座迷宫,并向读者保证,自己一点儿也没有言过其实。他写的东西看 起来可能会给人留下一种夸张或者过分的印象,但是事实上,他只不过是实事求是地描述了真实的环境而已。他之所以将这本对话体的作品称为《混乱中的困惑》, 是因为:在所有那些交易行为与活动中,任何一项承载了过多非理性成分的活动都不会有理性的目标,任何一种阴谋诡计都会招致对手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因此, 从事股票交易这个行当的人们仿佛行走在一个漆黑的世界,没有谁能够完全了解这个世界,也没有任何一支笔能够真正全面地描绘出这个世界的复杂之处。
考虑到这种复杂性,德拉维加选用的这种文体——对话体——是十分恰当的。这种假想中的讨论使作者得以对这个 问题的方方面面进行全面的剖析,并且在这样的剖析过程中确实避免了直截了当的揭露可能会带来的沉闷与枯燥。这种形式还使德拉维加轻松自如地确定了自己与自 己力图呈现给读者的众多素材之间的独特关系。他可以在采用并且保持一种表面上的客观态度的同时,通过书中一两个人物的讲述表达自己的观点。人们普遍认为, 一般而言,“股东”这个角色是传递作者自己的心声的传声筒。当然,事实上,到1688年的时候,作为一种文学形式而在圣经和古典文学作品中得到应用的对话 体已经有了一段相当长的历史。而它在经典文学作品中得到运用的最有名的例子或许还要数柏拉图的《对话录》。比较近期的例子是,作为一种文学形式的对话体, 在文艺复兴时期被皮特拉克(Petrarch,意大利诗人,1304-1374)、伊拉斯谟(Erasmus,荷兰学者)和其他一些人竞相采用。如果德拉 维加曾经读过西班牙作家的作品的话,他可以很容易地找到对话体的例子。举例来说,在圣提拉纳侯爵(Marquess of Santillana)、胡安·德瓦尔德斯(Juan de Valdes)或者塞万提斯(Cervantes)的作品之中也不乏对话体的力作。塞万提斯的《狗的座谈会》 (Coloquio de los Perros)过去曾是,现在也仍然是,一部响当当的文学作品。这个时期,即使是有很高技术含量的问题也经常以对话体的形式来表达,这方面的代表作品有 1519~1520年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的《战争的艺术》(Dell’Arte della Guerra)。
V
在德拉维加出版他的《混乱中的困惑》的时候,股票交易和股票投机的实践还不到一个世纪,而商品投机的历史却 要悠久一些。早在16世纪中期,阿姆斯特丹人就已经对谷物进行投机了。晚些时候,他们又对鲱鱼、香料、鲸鱼油甚至郁金香进行投机,而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 正是进行这些交易的场所。起初,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只是一处位于沃尔姆街(Warmoestreet)的露天市场,不久之后,迁到“新桥”。这座新桥穿 越达姆拉克(Damrak),然后又在欧德·科克(Oude Kerk)附近的“教堂广场”蓬勃发展。直到1611年,阿姆斯特丹的商人们才建起自己专用的交易所建筑。
股票交易与股票投机首次出现是在1602年,当原先从事对东印度贸易的六家地区性的商业团体合并成一家综合 性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时候。按照官方的通告,联邦省会(United Provinces)的居民都有机会参股东印度公司。刚开始,首次付款所派生出的权利被称为“paerten”、“partieen”或者 “partijen”——这些单词都出自在运输业中使用的“参加”(participation)这个英文单词。好像直到1606年,才开始有人使用 “actie”(股份)这个单词。每位拥有股份的人都可以通过支付一笔手续费来转移自己的股份给另一个人——既可以全部转移,也可以部分转移。这一事实确 保了对这些“股份”(participations)进行交易的可能性。阿姆斯特丹教士分会认购的股份总数超过了好几家教士分会认购的总额。而且,由于 “所有权”比例得以继续保持,随后阿姆斯特丹的股票交易异常火热,成为最繁荣的交易地区。
对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股票的交易是如此的活跃,以至于在原始认购结束的几天之后,它们的价格很快涨到高出票面 价值14%~15%的水平。并且,这种上升的趋势还在延续。到了1607年,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股票价格已经翻了一番。可是,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在一位名叫 伊萨克勒梅尔(Isaac le Maire)的人所组织的一群投机分子的操纵之下,荷兰东印度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跌到了票面价值的130%。这位梅尔先生的最终目的是成立一家同荷兰东印 度公司进行竞争的法国公司。这些早期的股市“操纵者”不仅抛售了巨额的股票,而且还通过“卖空”和散布对荷兰东印度公司不利的谣言,来打压荷兰东印度公司 的股票价格。于是,1610年2月27日颁布了第一条禁止这种活动的法令,尤其禁止“买空卖空”(windhandel) 。该法令允许公司股票的实际拥有者在将来交割自己现在出售的股票。1621年,在与西班牙的战争爆发之后,政府又不得不颁布了第二条禁止“空头交易”(wind trade)的法令,希望进一步禁止买空卖空。但是,买空卖空行为的泛滥显然未能得到控制。
看起来,股票的成交量是随着价格变动的幅度以及市场操纵手段的变化而有所不同的。正如刚才提到的那样,就在 东印度公司成立后的第一个年头,人们就亲眼目睹了大量的股票投机。后来,1621年,在荷兰西印度公司成立之际,又出现了一次股票投机交易异常活跃的高 潮。那时,西印度公司的股票也开始被人们所交易,而在那以后的1621~1648年,与西班牙的战争以及30年战争引起的变迁使得商业保持着异常活跃的状 态。接下来,是一二十年相对平静的时期,但是,这份安宁却被投机打破——这场投机导致了1672年的危机。大约在40年之后的1677年,一条竭力保护东 印度公司股东权益的新的法令得以公布。
17世纪80年代,股票交易看上去再度大量增加,并且第一次有人十分踊跃地讨论股票交易所引发的问题。 1687年,阿姆斯特丹的一位律师尼古拉斯·穆伊斯范霍利(Nicolaas Muys Van Holy)感到自己责无旁贷,必须出版一本小册子来揭露空头交易的罪恶。他指出,在股票交易所里,有一些职业的股票交易商人迫不及待地使用各种伎俩打探政 府和东印度公司的机密,以便利用这些所谓的“内部”消息从普通投资者身上获取利益。为了减少投机行为,尼古拉斯建议,不仅所有的股票交易需要登记,而且应 当对这种交易征税。作者认同这样的一个观点,即:“葡萄牙民族”在股票投机活动中,尤其是近来在对虚构的股票单位“ducaton”的投机上,正在扮演着 主要角色。关于“ducaton”股票,作者的介绍更加简单,三言两语,一笔带过。不过,他的观点遭到了强烈的反对——随后出版的几本小册子都对他的观点 提出了批评。最后,阿姆斯特丹的地方行政官于1688年1月13日颁布了一项法令,当真对股票交易征收一项税赋。
德拉维加的著作正是在17世纪80年代这样的环境之下问世的。有内部证据显示,作者约瑟夫亲自参加过股票交 易,对这个行业有着切身的体会。他曾经在一个地方以一种极为夸张的方式十分确信地说:通过股票投机,他曾赚到不少于五倍的钱,但是同样是通过股票投机,他 又输掉了五倍的钱!如果人们能够洞悉或者了解这本书在文学造诣上的独特之处的话,他将会在书中看到一个对整个股市合理的真实的描写。
德拉维加不仅使读者熟知交易所投机的历史,而且使读者了解那个时代股市中进行的形形色色的投机交易。我们惊 讶地发现,尽管术语不尽相同,但是当今社会正在实行的绝大多数惯例,在德拉维加的时代就已被当时的人们所使用。我们还发现,像差价 (difference)、延期(prolongation)、清算(liquidation)、限价(limits)、经纪人佣金 (brokerage)之类的术语在德拉维加的时代已在使用,荷兰人用来从事他们的贸易和金融交易的表达方式已经传播到世界各地。有的投机分子对股价的上 涨进行投机,而另外一些投机分子却对股价的下跌进行投机,各种投机分子在经纪人中都有众多的追随者。
在《混乱中的困惑》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句短语就是“求助于弗雷德里克”(appeal to Frederick)。这句短语现在已经不用了,它只在当时、当地有过短暂的影响。这句短语指的是在前面提到过的,从1621年开始出台的众多法规中反复 出现的一句条文。实际上,它比斯塔德侯德·弗雷德里克·亨利(Stadholder Frederick Henry)所处的时代还要早些。(这个条款被写入1630年和1636年的官方颁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告示以及类似的法令之中,而这些告示与法令都是弗雷 德里克·亨利在任期间颁布的。)根据这一法令,一份“卖空”合约的买方(也可能是其他人),可以拒绝遵守合约中的条款;也就是说,他可以不承认这份协议, 而他的行动在法庭上将会得到支持。尽管法庭看起来对于可以被纳入自己保护范围的各类个人和商业交易还没有达成共识,但是,法庭的意图是十分明确的,那就是 增加投机的危险性。从某种意义来说,“求助于弗雷德里克”这一条款可以被看做一种方法,用以贯彻并加强1610年的直接禁止从事“卖空”交易的法令,而且 在后续出台的法令中也的确得到了反复的强调。
或许因为德拉维加并非律师,所以他对这些法令的处理是相当“含混不清”的,而这些又恰好揭示出了德拉维加作 品的局限之一,那就是:现代的读者能够从《混乱中的困惑》里得到的最好的东西就是一幅有关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里上演的一幕幕情景的“比较合理”的真实画 面。有的时候,德拉维加的叙述并不连贯,可能是由于他的一时疏忽(小说作者常常会犯这种毛病),也可能是他自己的思绪也很混沌。而有的时候,他又像戏剧作 家那样,未免显得过于夸张,这或许是因为他力图增强作品效果的缘故。这本书的结构布局当然足以说明这些特性——或许还能提供这些特性的缘由。内部资料清楚 地表明,德拉维加最初是想把它写成手册类型的,或许是为了供他的兄弟们以及那些移民伦敦的“葡萄牙民族”的人使用——他们可能非常渴望加入当时正在伦敦渐 露端倪的股票投机中去。后来,德拉维加决定从起初那种冗长而又沉闷的文字中摆脱出来,创作一件“文学”作品。在删除了桃色(如果不是紫色的话)的段落之 后,剩下的段落前后衔接得天衣无缝、浑然一体,令人称奇。也许我们这里提供的版本是非常接近最初的手册体版本的,尽管现在的结尾部分和原来的安排有所不 同。最后,这本《混乱中的困惑》包含了一些来自特定环境的矛盾之处——从德拉维加动笔写作到他完成这部作品(或者是在对它进行修改校订的时候)期间,一场 危机降临到东印度公司的头上。本书的第四段对话里就有一段很长的描述这个不幸的小插曲的文字。
鉴于以上这些因素,并且考虑到德拉维加所描述的交易极其复杂、所用的语言花哨华丽,因而译者在翻译的时候比 较随意。为了明确特定的顺序和逻辑关系,完整的句子中会时不时地穿插一些带括号的词语和词组。有时,译者还可能对句子或者段落部分进行自由的表达与注释。 虽然学者找不出对原来的西班牙语作品的逐字逐句的翻译,也找不到后来德文版或是荷兰版作品的逐字逐句的翻译,但是,译者依然用了最大的努力来表达和诠释德 拉维加思想的真谛。
Ⅵ
要理解《混乱中的困惑》中与阿姆斯特丹投票交易所的操作有关的数据资料,就必须依靠下面这些对书中的说明或是暗示所做的解释:
1.这里涉及的证券主要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股票——这家公司组建于1602年,并且曾经盛极一时。相对而 言,荷兰西印度公司就相当逊色了。西印度公司成立于1621年,略晚于它的对手——东印度公司,并且也不如东印度公司那么成功。1674年,西印度公司进 行了重组,重组以后发行的新股票被人操纵的可能性较小。书中只提到过一两次政府债券,但是看起来,买卖公债在当时还是比较常见的。东印度公司有未清偿的债 券,但是德拉维加却没有特意提及。
事实上,西印度公司的股票看样子只是在“发行的当时”被买入和卖出。荷兰国会(States General)于1621年颁布的一项法令声称,“我们根据充足的证据得知,有些人甚至已经在出售即将获准发行的西印度公司的股票,这些股票需要付款、 登记和过户,以便能在公司成立之后迅速交割。这类活动使我们的权威、我们的决定以及我们良好的意愿全部失效。”这种情况仅发生于第一家可转让股票的公司成 立19年之后 。
2.东印度公司股票的名义价值是500佛来芒镑(pounds Flemish),合3000荷兰盾(guilders)。1688年的时候,它的报价已经大概是实际价值的580%了。与此相应,那时,一股股票的市场 价值事实上已经超过了1.7万荷兰盾。或许,这种高昂的单位价格与新型股票投机工具的发展有关,这种新型的投机工具不必进行实际的股票买卖。
3.当东印度公司成立的时候,它的股票被那个国家的几座城市的商人瓜分一空。这几个社区里的商人股东组成了 不同的地区商会,由这些商会轮流进行公司的管理。阿姆斯特丹商会拥有的股票份数在总的股票份额中所占的比例最大。但是,在其他地方,人们拥有的股票经常转 手,而且转手时的成交价格也与阿姆斯特丹的价格相去甚远,其中的价差大得惊人。不过,德拉维加把他的讨论几乎只限定在阿姆斯特丹的情况之下。
4.阿姆斯特丹市场的基本要素如下:富有的投资人、偶然的投机人(主要是城里的商人)、永久性的投机分子 (他们要么对货真价实的股票进行投机,要么对面值较低的替代品进行投机)、阿姆斯特丹银行、用股票作为担保贷出资金的人(他们作为个人,也可以被看做是 “富有的投资人”)、各种类型的经纪人,以及“rescounters”,专门负责结算相对于真实股票交易的“差额”的对冲人。至少还有另外一种个体,直 到1688年前的不久,他们一直进行着对虚拟股票交易的“差额”的清算工作。
5.在阿姆斯特丹的市场上,存在着类型各异的交易:
(1)当场支付现金的真实股票的买卖。
(2)有一类买卖,其支付价款的资金是从其他人那里借来的,借款高达总价值的4/5。
(3)有的交易确定了未来结算的具体日期,也就是说,其结算期限在通常的月度结算的日期之后。这些“期货” 合约显然既是为了投机又是为了保值,既可以由投机者进行,也可以由放贷者以证券为担保放贷来进行。德拉维加暗示道,后一种人(以证券为担保的放贷者)通常 借助于“期货”合约这样的手段来套期保值。抵押契约,早在1610年就已经在公告中提到过了。在远期合约到期之前,合同的卖方可以将证券用于抵押。 双方还可以做出其他的安排,而且交易者们相当频繁地采用这种方法,通过安排,“期货”合约的到期日可以延长(只要合约双方有明确的意思表示,都同意这种延长),这种行为被称为“延期”。
在上述的“期货”买卖中,有很大比例的交易实际上是“卖空交易”(sales in“blanco”,或者称做“short sales”,我们在书中使用后一种说法),尽管这样的交易为国家以及当地的法律所禁止。
(4)还有期权合约。期权合约至少有“买入期权合约”和“卖出期权合约”两种类型。从此这些交易就一直存在 并流传到今日。期权合约的交易方式如下:在“买入期权合约”下,一方同意,在特定的时间,如果合约的另外一方要求买入的话,他将按照合约规定的价格交付规 定数量的股票;而与此相反,在“卖出期权合约”下,一方同意,在特定的时间,按照合约规定的价格和数量接受对方卖出的股票。(这些显然也是一种特殊类型的 期货合约)。德拉维加在一两处的文字中暗示道,当时已经出现了类似现在的“双向期权”的交易。所谓“双向期权”,即合约的一方同意,在特定的时间,按特定 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特定数量的股票。但是,作者在这一点上并不十分明确。
在所有的“买入”或者“卖出”的期权协议中,拥有特权的买方都必须支付一笔“期权费”。期权费的数额取决于 许多条件——合约有效期的长短、合约的卖方对合约所涉及的股票价格的变动趋势所做的判断(上涨的可能性大,还是下跌的可能性大),似乎,在同一时间里正在 洽谈的同类合约数量的多少也会影响期权费的高低。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重要的因素。
有的时候,真正的投资者也会利用期权合约来进行套期保值。但是,期权合约更多地还是被用于纯粹的投机目的。 一份“买入期权”合约(“买入期权”又叫做“看涨期权”)的买方(就像我们今天的商品交易所里的“期货”合约一样)的目的往往并不是为了在特定的时间以既 定的价格真正地买入股票,而仅仅是对期权合约中规定的价格与合约规定的到期日之间市场上的价格差发生兴趣。他们主要的目的就是希望股票的市场价格上涨能够 超过合约中规定的“价格”,以便在到期日以较低的价格买入股票,同时在市场上以较高的价格卖出,从而获取其中的差价。或者直接在到期日之前买入一份“卖出 期权”合约,轧平头寸、清算差价。那些将“期权”合约用于保值的目的,对接受或者卖出股票感兴趣的人来说并非同样如此。
(5)除此以外,交易所里还对一种叫做“ducaton”的股票(虚拟股票)进行买入和卖出(这样的交易是 在不久以前才出现的形式,它起源于1688年,并且实际上,已经在德拉维加写作本书之时,在荷兰遭受的萧条中,被人们废弃不用了)。仅仅根据德拉维加的描 述,我们还很难对这种交易所达到的总的金额做出准确的判断。研究这段时期的学者们断言,“ducaton”股票是虚拟的股票,而非实际存在的股票。然而, 德拉维加却很确定地说到了那些“买入大量股票并且卖出‘ducaton’股票”的交易商人,并且提到那些因为“抛售了大量的股票”而“买入 ‘ducaton’股票”的交易商们。在此,我们可以确定,德拉维加使用的词语“买入”和“卖出”其实是一种简化了的说法,它们的真实意思其实是“拥有一 个多头头寸”或者“拥有一个空头头寸”。
不管怎么说,最出色的权威人士郑重其事地告诉我们:在这样的交易中,“股票”的名义价值只有真实的东印度公 司股票的票面价值的1/10。当然,没有谁真想实际交割“ducaton”股票,整个交易的关键在于,每月清算一次亏损和赢利。事实上,在交易双方进行的 是涵盖交易内容的各种单据。在协议规定的清算日,由猜错了股价走向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预期价格与实际价值之间的差价。实际上,整个交易就是对股票市场未来 走势的一种赌博,而“ducaton”股票的价格走势或多或少地与实际股票的价值紧密相关。
德拉维加描绘了人们出于清算的目的,如何在指定的日期确定虚拟股票的价值,也就是,由交易所涉及的双方宣告 它的价值。在某一处文字中,作者提到,当虚拟股票的价格即将被确定并公布的时候,交易所里的人们有多么的兴奋,又有多么的困惑。显然,交易所的一位官员举 起一根棍子作为宣告特定期间内的所有交易终结的标记。有的人希望木棍被晚点儿举起,而有的人却希望它被举得越早越好。看来,投机者对木棍被举得是早还是晚 的希望充分反映了他们各自对股票的愿望。
德拉维加还在一个地方指出,那些买不起也卖不起“ducaton”股票的街头投机商,转而对那些价值较低的股票进行这种买空和卖空的虚拟交易。但是,德拉维加在这一点上或许有点儿夸大其词。
6.有一点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许多当时的投机活动的性质与特点与现在绝大多数美国人所熟知的投机有很大 的不同。至少,二者的理念是大不相同的。在美国,由于每天都要清算盈亏损益,所以,美国的交易者会从自己实际买入和卖出股票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即使有的交 易可以使用借来的股票,交易人仍然感到很大的压力。在17世纪的阿姆斯特丹,实际上,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里,欧洲各地的投机商考虑的只是自己预期的价格和 实际价格之间的“差额”:一个是交易者同意支付的价格(同意以此价位出售、在此价位交割股票或者在此价位接受股票),另一个则是在规定的时间点上的市价, 而这两种价格的差额才是投机商真正关注的核心问题。
按月清算的体制也为这种思维模式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一个投机商可以采取多种行动——不但可以变动头寸,而且还可以用一些交易去平衡或者轧平其他的交易,与之对冲。
这种“清偿”方式的存在正是德拉维加所说的“rescounters”得以产生的根源。德拉维加将这些人描 绘成这样一类经纪人,他们“将冲销或者履行(似乎是投机者)的义务以及支付并且收取差额作为自己的职业”。尽管根据报道,“对冲”可以上溯到17世纪,但 是,德拉维加的描述却表明这种活动只是不久以前才发展起来的。
德拉维加在本书中还提到了由“财务总监”主持的同一种类型的操作——监控并记录与“ducaton”股票有关的合约。
7.正如我们早已提到的那样,一月进行一次债务的清算。对于实际存在的股票,清算的日期是每个月的20号, 而实际的支付则发生在每个月的25号。至于虚拟的投票,清算日似乎是每个月的1号,尽管德拉维加在书中某处提到:对“ducaton”股票,每个月进行两 次清算——每个月的月初和中旬各有一次。
8.显然,为了提高支付的效率,阿姆斯特丹银行的余额也被派上了用场。在谈到股票的时候,人们讲的是“可在银行支付”,而“期权”合约的期权费则可以“在银行被立即转账”。
银行还为自己的客户保留着德拉维加所说的“定期账户”。这种账户似乎是一种有关每月清算的程序、时间方面的 协定以及政府为消除“卖空”所做的努力(关于这一点,后面将做详细的叙述)的半官方性质的记录。看来,卖方只需要将一份有效的通知交给阿姆斯特丹银行,就 可以证明白己并没有卖空,而银行将会保留这份证明,直到支付实际发生为止。当股票购买人在购买股票时使用的钱有一部分是借款的时候,阿姆斯特丹银行也会保 留一个类似的“定期账户”。
东印度公司的股票并不能直接转手交换——它并不是可以议付或者转让的票据,只有买方和卖方作为交易的双方一 起出现在东印度公司的办公室里,由公司的秘书将相应的数据记入公司的账簿,股票的销售或者其他的过户才被视为有效。(这道程序曾经也是私人银行家或者早期 的商业银行对其所持有的余额进行转账或者过户的时候所必需的程序。这个程序在大陆法系的“银行转账清算”程序中留下了自己鲜明的烙印,而且,在当代的支票 术语中也能看到它的身影,比如“付给指定人”或是“凭指令付款”(pay to the order of)等)。
9.买入和卖出通常(并非必须)都是通过经纪人进行的,而经纪人又可以分成若干种类型。一种划分方法是:将 他们分成“宣誓经纪人(sworn brokers)”和“自由经纪人(free brokers)”。政府对“宣誓经纪人”颁发执照加以认可,限制其数量,并且禁止他们用自己的账户进行交易。而“自由经纪人”的数量就要多得多了。尽管 “自由经纪人”不像“宣誓经纪人”那样受到政府的严格检查,但是事实上,德拉维加对他们的评价是非常之高的。
另一种分类方法是将经纪人分为“多头经纪人/买空(bulls)经纪人”和“空头/卖空(bears)经纪 人”。德拉维加不但没有说明“宣誓经纪人”和“自由经纪人”之间是否形成了同盟,更没有说清楚这种同盟为什么能够形成。德拉维加明确地表示,经常提到的空 头与多头之间激烈竞争这一背景,可能对此有些影响。但是,“自由经纪人”为自己的利益所进行的交易可能也是“宣誓经纪人”和“自由经纪人”结盟的一大原 因。有时,投机商可能发现经纪人是自己真正的同盟,可是,作者给出的经纪人改弦易辙的事例表明,他们之间的联盟并不是牢不可破的。
10.交易是在阿姆斯特丹的各种各样的场所完成的。通常,如果交易是在上午进行,那么地点就是靠近老水坝的 一块特定的露天区域;如果交易是在下午进行,那么地点则是在交易所的大楼里。不过,作者举出的其他一些例子也表明,交易有时候是在其他地方进行的:比如咖 啡屋、私人住宅,甚至还有在床上成交的!
11.事实上,对证券交易进行有效的法律约束看起来着实不太容易,这些约束主要有:
(1)如果一个人没有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那么,他将被宣布为破产;不过,那应当是真实的商品交易和土地交易等。
(2)一方面,为了防止股票经纪人——不论是“自由经纪人”还是“宣誓经纪人”——为他们自己的利益进行交 易,立法机关做出了巨大的努力。看起来,法律得到了充分的执行——“宣誓经纪人”遵守了法律,而“自由经纪人”有时却建立一些名义上独立的企业,来进行他 们的投机活动。而在另一方面,德拉维加通篇都在暗示,有许多经纪人确实是在为自己的利益而进行股票投机。
(3)正如前面已经提到的那样,看起来,为了消除卖空行为,法规制定者已经付出了真正的热情。早在1610 年股票交易在荷兰开始的第一天,荷兰议会就颁布过一项法令,禁止所有这类卖空的协议。并且,这条法令被一次又一次地重新颁布。自从1620年颁布的法令允 许投机商“求助于弗雷德里克”(投机商可以拒不承认或是拒绝履行某些类型的合约)以来,已经出台了多部法令。
然而,要想执行法律,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得依靠市场自身的努力。看来,没有任何一个官员认为自己有义务进 行干预。除了在法庭上如何断案(这些案例可能是由某个人生编硬造的)以外,德拉维加并没有举出任何人的官方行为作为例证。事实上,任何一个投机商,如果认 为自己在技术层面上不符合法律的交易中摊子铺得太大,都可以“求助于弗雷德里克”。显然,有的投机商也确实这么做了。
直到1688年,不但各项法令所涵盖的交易类型仍不确定,而且法庭对各类案件的决定也不明确。德拉维加花费 了相当多的时间,致力于展示他要描绘的内容。显然,对ducaton之类的虚拟证券进行交易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法令对期权合约也是抱着怀疑的态度的;即便 是对实际股票的卖方而言,证明他们在远期销售中的操作的合法性(比如利用公司办公室里买方的“定期账户”)也是明智之举。这种早在1613年就确立了的保 证金安排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免受那些选择以分期付款方式进行交易的股票持有人的起诉。
这些法令的总的目的看起来都是为了防止或者消除对股票市场价值的人为打压——用更时髦的话来说,就是“操纵 市场”——当局通过禁止任何人出售自己并不真正拥有的东西,和允许交易的任何一方拒不履行属于严禁之列的各种合约,来对操纵市场的行为进行打击。实际 上,1610年以及以后年份中出台的同样类型的禁令,最初都是用于商品市场的,而且不久就扩展到了股票交易的领域。
Ⅶ
最后,人们可能会提出一些很有价值或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混乱中的困惑》在当时有什么现实意义?与此相应 的,这本书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所知甚少。事实上,这本书是用西班牙语而不是用绝大多数投机商或者其他与股市有关的人所必然使用的荷 兰语写成的,而且书的形式也从原来直截了当式的手册变成了一部文辞华丽夸张的文学作品。以上这些事实必定会限制本书,使它不仅难以拥有广大的读者队伍,而 且难以对与德拉维加同一时代的人们的思想或者立法目的产生广泛的影响。当作者还在埋头于这本书的写作之时,市场遭遇了危机;而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政府又对 发行证券征税。这两个因素加在一起,在一段时期内挫败了投机商的士气,直到《混乱中的困惑》被人们所遗忘。在《混乱中的困惑》整部作品被20世纪的历史学 家们视为珍宝之前,这本书好像没有一个地方曾经被翻译成荷兰语。
然而,对于经济学和商业史的学生,包括那些负责1939年的荷兰语译本的翻译人员来说,这部作品具有极其重 要的价值——首先,没有任何一本书像《混乱中的困惑》一样对阿姆斯特丹的股票交易进行了广泛而全面地描写与分析;其次,在17世纪,也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像 阿姆斯特丹一样有着如此成熟的股票交易行业;再次,这部作品的重要性并没有被环境削弱。仔细阅读德拉维加的作品,人们可以了解股票交易是如何迅速变得复杂 而又深奥的。而且从德拉维加的作品中,人们可以了解到荷兰人是怎样在“葡萄牙民族”成员的帮助之下,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里,设计出股票交易的程序和交易策 略的。而现在的市场操作者仍在使用这些程序和策略,而且几乎没有任何的改进与超越。
赫尔曼·克莱姆本兹
1957年1月
于维尔茨堡(Würzbu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