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的运用与提高板块
关于理论的运用与提高板块,这里介绍三篇。
教你炒股票62: 分型、笔与线段
顶分型的最高点叫该分型的顶,底分型的最低点叫该分型的底。由于顶分型的底和底分型的顶是没有意义的,所以顶分型的顶和底分型的底就可以简称为顶和低。也就是说,当我们以后说顶和底时,就分别是说顶分型的顶和底分型的底。
两个相邻的顶和底之间构成一笔。所谓笔,就是顶和底之间的其他波动都可以忽略不计,但注意,一定是相邻的顶和底才构成了一笔,隔了几个就不是了。
所谓的线段,就是至少由三笔组成。但这里有一个细微的地方要分清楚,因为结合律是必须遵守的。如果顶和底之间共用了一根K 线,这就违反结合律了,所以这就不算一笔。顶和底中间没有其他K 线,一般来说,也最好不算一笔。
在实际分析中,都必须要求顶和底之间至少有一根K 线,这是一笔的最基本要求。
当然,实际的图形里,会出现一些复杂的关系、就是相邻两K线可以出现包含关系,也就是一根K 线的高低点全在另一根K 线的范围里。这种情况可以这样处理,在向上时,把两根K 线的最高点当高点,而两根K 线低点中的较高者当成低点,这样就把两根K 线合并成一新的K 线;反之,当向下时,把两根K 线的最低点当低点,而两根K 线高点中的较低者当成高点,这样就把两K 线合并成一新的K 线。经过这样的处理,所有K 线图都可以处理成没有包含关系的图形。
由结合律,上升的一笔就一定是底分型+上升K 线+顶分型;下降的一笔,就是顶分型+下降K 线+底分型。注意,这里的上升、下降K 线,不一定都是三根,可以是无数根,只要一直符合定义就可以。当然,简单的,也可以是一两根,这只要不违反结合律和定义就可以。
教你炒股票65: 再说说分型、笔、线段
对于分型,里面最大的麻烦,就是所谓的前后K 线之间的包含关系。其次,有点简单的几何思维,根据定义,任何人都可以马上得出以下的一些推论:
( 1 ) 用[di,gi] 代表第i 根K 线的最低和最高点构成的区间。当向上时,顺次n 个具有包含关系的K 线组,等价于[maxdi,maxgi]的区间对应的K 线。也就是说,这n 个K 线,和最低最高的区间为[maxdi,maxgi] 的K 线是一回事情;向下时,顺次n 个包含关系的K线组,等价于[mindi,mingi] 的区间对应的K 线。
( 2 ) 结合律是有关缠中说禅理论中最基础的,在K 线的包含关系中,当然也需要遵守,而包含关系,不符合传递律,也就是说,第一根、第二根K 线是包含关系,第二根、第三根也是包含关系,但并不意味着第一根、第三根就有包含关系。
因此在K 线包含关系的分析中,还要遵守顺序原则,就是先用第1 、2 根K 线的包含关系确认新的K 线,然后用新的K 线去和第三根比,如果有包含关系,继续用包含关系的法则结合成新的K 线;如果没有,就按正常K 线处理。
( 3 ) 有人可能还要问,什么是向上?什么是向下?其实,这根本没什么可说的,任何看过图的都知道什么是向上,什么是向下。缠中说禅的理论是严格的几何理论,对向上向下,也可以严格地进行几何定义。
假设,第n 根K 线满足第n 根与第n+1 根的包含关系,而第n根与第n-1 根不是包含关系,那么如果gn 二三gn-1,那么称第n-1、n 、n+1 根K 线是向上的;如果出运由-1 ,那么称第n-1 、n 、n+1 根K 线是向下的。
但如果gn<gn-1且dn>由-1,这算什么?那就是一种包含关系,这就违反了前面第n 根与第n-1 根不是包含关系的假设。同样道理,gn≥gn-l 与dn≤ dn-1 不可能同时成立。
上面包含关系的定义已经十分清楚,就是一些最精确的几何定义,只要按照定义来做,没有任何图是不可以精确无误地、按统一的标准去找出所有的分型来。注意,这种定义是唯一的,有统一答案的,这个答案与时间无关,与人无关,是客观的,不可更改的,唯一的要求就是被分析的K 线已经走出来。
由此,缠中说禅理论的当下性也就有了一个很客观的描述。为什么要当下的? 因为如果当下那些K 线还没走出来,那么具体的分型就找不出来,相应的笔、线段、最低级别中枢、高级别走势类型等就不可能划分出来,这样就无从分析了。
而一旦当下的K 线走出来,就可以当下按客观标准唯一地找出相应的分型结构。当下的分析和事后的分析是一样的,分析的结果也是一样的,没有任何的不同。因此,当下性,其实就是缠中说禅的客观性。
如果看30分钟K 线图,可能K 线一直犬牙交错,找不到分型。这不需要奇怪,在年线图里,找到分型的机会更小,可能十几年找不到一个也很正常,这还是用显微镜倍数来比喻问题。确定显微镜的倍数,就按看到的K 线用定义严格地寻找,没有符合定义的,就是没有,就这么简单。
如果希望能分析得更精确,那就用小级别的图,这样自然能分辨得更清楚。再次强调,用什么K 线图与以什么级别操作没有任何必然关系。用1 分钟K 线图,也可以找出年K 线级别的背驰,然后进行相应级别的操作。
从分型到笔,必须是一顶一底。那么,两个顶或底能构成一笔吗?这里,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在两个顶或底中间有其他的顶和底,这种情况,只是把好几笔当成了一笔,所以只要继续用一顶一底的原则,自然可以解决。第二种,在两个顶或底中间没有其他的顶和底, 这种情况意味着第一个顶或底后的转折级别太小,不足以构成值得考察的对象,这种情况下,第一个顶或底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所以,根据上面的分析,对第二种情况进行相应处理(类似对分型中包含关系的处理)之后,就可以严格地说,先顶后底,构成向下一笔; 先底后顶,构成向上一笔。而所有的图形,都可以唯一地分解为上下交替的笔的连接。
显然,除了第二种情况中的第一个顶或底类似的分型,其他类型的分型.都唯一地分别属于相邻的上下两笔,是这两笔间的连接。
有了笔,那么线段就很简单了,线段至少有三笔,线段无非有两种,从向上一笔开始的,和从向下一笔开始的。
对于从向上一笔开始的,其中的分型构成这样的序列:d1g1 d2g2d3g3… dngn ( 其中di 代表第i 个底, gi 代表第i 个顶)。如果找到i 和j , j 注i+2, 使得命运gi, 那么称向上线段被笔破坏。
对于从向下一笔开始的,其中的分型构成这样的序列:g1d1g2d2…gndn ( 其中di 代表第i 个底, gi 代表第i 个顶)。如果找到i 和j , j≥i+2, 使得gj≤di,那么称向下线段被笔破坏。
线段有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就是线段的前三笔,必须有重叠的部分。线段至少有三笔,但并不是连续的三笔就一定构成线段,这三笔必须有重叠的部分。由上面线段被笔破坏的定义可以证明缠申说禅线段分解定理: 线段被破坏,当且仅当至少被有重叠部分的连续三笔的其中一笔破坏。而只要构成有重叠部分的前三笔,那么必然会形成一段线段。换言之,线段破坏的充要条件,就是被另一个线段破坏。
教你炒股票83: 笔-线段与线段-最小中枢结构的不同心理意义
为什么不能由笔构成最小中枢?因为实质上我们是可以设计这样的程序,也就是用笔当成构成最小中枢的零件,但这样构造出来的系统,其稳定性极差。
众所周知,一笔的基础是顶和底分型,而一些瞬间的交易,就足以影响其结构。
而由线段构成最小中枢,则不存在这个问题。为什么?一个线段的改变,不会因为一个偶尔一笔的错误而改变,也就是说,线段受偶然性的影响比较少。想想要破坏一个线段的麻烦程度,就知道这一点。
从心理上看,偶然因素是允许发生的,只要不被再次确认,就证明偶然因素对原来的心理合力没有大的影响,反过来确认了该合力的有效性。所以,线段破坏本身,其实就反应着一种微妙的心理结构的变化。特征序列分型的引入,本质上就是去勾勒这种心理结构的变化的。
就像一般的分型,三次确认才能构成。特征序列的分型,本质上也是一样的。这样的确认,其有效性就极大地增加了。由此构成最小中枢的零件才是合适的。
如果说三根K 线的构成就可以决定一笔的转折,那么一个线段的破坏和转折,就需要三个特征序列分型的作用,这样,市场买卖双方都有足够的时间去反应,从而使得体现出来的合力痕迹,当然就具有了一定的延续性。
而一个线段,至少由三笔组成,这也使得转折后的新线段,同样可以让合力得到充分的体现,而对比这两个不同方向的线段,买卖双方在相应时间内的心理和实力对比,就一目了然了。
更重要的是,线段破坏的两种方式,是有着很大的心理面不同的。第一种方式,第一笔攻击就直接攻破上一段的最后一次打击,证明这次反攻的力量是有力的。再回来一笔,代表着原方向力量的再次打击,但反攻力量抗住并再次反攻形成特征序列的分型,这就证明,这次反攻至少构造了一个停歇的机会。
最坏的情况,就是双方都稍微冷静一下,去再次选择攻击的方向。而这,就恰好构成了最小中枢形成的心理基础。
中枢,其实就是买卖双方反复较量的过程。中枢越简单,证明其中一方的力量越强大。中枢的复杂程度,是考察市场最终动向的一个很重要的依据。一个超复杂的中枢过后,就算一方赢了,其后的走势也是经常反复不断的。
而且,在同一趋势中,相邻两巾枢的复杂程度、形态,经常有所区别。
至于线段的第二种破坏方式,本质上是以时间换空间,反攻开始时的力量很弱,需要慢慢积累。这一方面代表原方向的力量很强,另一方面,又要密切关注是否会形成骨牌效应,也就是开始的反攻力量很小,却能迅速蔓延开。这往往证明,市场原方向的分力,其结构具有趋同性。趋同性,如果对于一般性品种来说,往往意味着庄家控盘程度高。
一些猛烈上涨或下跌的股票,往往甚至由于一个一分钟的小顶分型就引发大跳水或大反弹,其原因,就是这种分力的趋同性所引发的骨牌效应。一般来说,这种第二类的线段破坏,一旦出现骨牌效应,至少要回到前一高点、低点范围内。
分力的趋同性所引发的骨牌效应,基本上就是表现为所谓的多杀多、空杀空。特别是在一些大的趋势之后,市场的力量一边倒,如果这时候突然来一个加速,一旦逆转,就会发生典型的多杀多、空杀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