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 法官判决

5.9 法官判决


在法庭上,谁说了算?控方律师说了不算,辩方律师说了也不算,只有法官说了才算。在交易场上,目标股选择和买卖时机谁说了算?我自己的资金,当然是我说了算,我想买什么股就买什么股,我想何时卖出就何时卖出。当然,如果不考虑投资收益,那完全是可以的。但投资使用的是资金,而钱是和命相连的,亏钱了就意味着命折寿了。折寿乃天下第一号大事,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会异常痛苦的。思维关联路由:亏钱了→折寿了→痛苦了。一次又一次的痛苦开始让自己反思,交易不应该由"我想"来决定,而是应该由K 线法官来公平裁判。

回想近阶段的亏损,几乎都是同样的状况:在已经亏损的情况下还在想这么好的基本面不应该下跌,卖出时总在犹豫万一明天涨了怎么办?无数次的失败开始对理性强烈呼唤,成功的交易到底该由谁说了算?有哪些步骤哪些流程?快告诉我吧!我愿意学,我已经亏无可亏了,再亏下去就会将命搭上了。那些仍在亏损的投资人,无一例外都是"我想"在作怪。要告别亏损,就必须抛弃自以为无所不能的"我想",迎接务实严谨的K 线法官来主持交易大局。法官具有的是技术理性,而普通人具有的是自然理性。法官需要的是被动、平和、冷静和持中。法官裁判有两种意义: (1)实证意义;(2) 规范意义。K 线运行轨迹的查明和模型适用是一个逻辑运用的过程,决定了K 线法官法律思维的逻辑性认证能力:(1)把握多空双方心理的能力。(2) 寻找K 线突破点的能力。善于筛选多空双方提供的大量信息,从中发掘K 线事实。(3) 将K 线事实转为法律事实的能力。探知K 线事实,即调查、搜集、制作、组合、分析、认证K 线事实,是法律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

K 线法官判决要求多方律师和空方律师出示关键核心数据来证实自己的观点,经过多空律师反复质证后,再参考历史统计上相似判决案例, K 线法官公布判决结果,出示判决要点文字记录。一审判决后,一般有一个时间段的观察确认期,观察时间到期后,如K 线运行轨迹与初审一致,则终审法官下达交易执行指令: 1分钟内完成交易。如K 线运行轨迹与初审不一致,则法官会延长观察时间,只有看见K 线在有效观察时间内再次进入门限后才会下达交易执行指令,没有再次进入门限就一直等待,绝不主观预测、随意下达命令。法官判决,程序复杂,数据量大,很费时间和精力,二个完整判决下来常会感到精疲力竭,但这样做的唯一好处就是保证了持续的稳定赢利。既然能赢利,告别那可怕的亏损,累就累点吧,只要能赢利,再苦再累多写几个字再多扮演几个角色又有什么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