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日前宣布,对东泰证券有限公司负责人员、核心职能主管兼董事李斯嘉(女)作出纪律处分,暂时吊销其牌照三个月两星期,由2025年12月1日起至2026年3月14日止。
此次处分与东泰证券早前已受处理的违规行为相关。调查发现,该公司在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期间,存在未经授权沽售客户证券及转移客户资金的严重缺失。证监会指出,相关缺失可归因于李斯嘉作为当时的高级管理层成员及负责人员,未能履行其监督职责。
根据调查,东泰证券曾接获一个与某海外客户电邮地址相似的假冒电邮指示,随即沽售该客户账户内的股份,并将约330万美元售股所得,转账至三个非客户指定的海外银行账户。过程中,尽管出现电邮地址异常、转账多次被银行拒绝等多重预警迹象,公司仍未采取审慎措施停止操作。
证监会认为,东泰证券未设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程序以充分保障客户资产,未能防范盗窃、欺诈及挪用资产的风险,构成严重缺失。
在决定对李斯嘉的处分时,证监会已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公司内部监控严重不足,可能导致客户承受重大财务损失;
李斯嘉在配合证监会调查时态度合作;
其过往无纪律处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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