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频繁申报撤单,操纵盘口价格

1.频繁申报撤单,操纵盘口价格

 案例1:莫某某9日内操纵7只股票案

(1)集合竞价“蓄势”。

“莫先生这个人非常聪明,也非常专业,在证券市场上做了很多年。”一位接近莫某某的人士说。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最终认定莫某某9日内操纵7只股票,构成“操纵市场行为”。

一位接近该案调查组的人士介绍, 与此前的周某某案等不同的是,莫进行操纵不是集中在某个时间段,而是“全天候”进行,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盘中、盘尾均有操作,甚至各时段互相作用达成推高股价并“出货”的目的。其习惯在每日开盘前的集合竞价时段(9:15~9:25) 开始“蓄势”。2007年3月9日,9:15:12,莫分两笔以综艺股份(16. 19,0.35, 2.21%)当日涨停价位17.15 元申报买入117300股,但分别在9:18:43和9:18:31撤单,而在9:24:21,莫账户又以15. 65元申报卖出该股票13200股。

交易所的统计数据显示,集合竞价阶段该只股票的市场买入总申报量为3700股、总撤单137100股,莫的账户买入申报量占市场总申报量的65. 20%,买入申报撤单量占市场总撤单量的85. 56%。在大量“假高价买单”的干扰下,当天综艺股份以15.62元开盘,并迅速摸高至当日最高价16. 19元。

前述接近调查人员人士表示,“按照市场常态,买入前5档上的申报量大多比较均衡,且总量不会很大,假定共有100万股的申报买入量,但此时如有人申报1000万股进去,结果就像一块石头扔进水里,会引起其他投资者跟风,从而增加虚假推动量。

在最终认定的莫某某操纵的7只股票中,有6只股票均在集合竞价阶段进行过大量虚假申报和撤单。在2007年5月9日操纵高鸿股份(12.90, 0.06, 0.47%)股票过程中,莫也是先在集合竞价阶段大量申报买入并撤单。9:15:07, 以当日涨停价格15. 79元申报买入63100股; 9:18:30, 以15. 00元申报买入66500 股,上述两笔申报分别在9:18:08 和9:19:06撤单。

“从这个申买价来看,他清楚地知道,如果他不虚报买单,这只股票应该是什么价位。”前述人士说。从操作手法上看,莫某某明显是在利用目前的交易机制上的便利: 9:15~9:25之间,此时能申报也能撤单,即以涨停价申报买单,把集合竞价推高,9:25 以后就只能申报不能撤单,故在此时间之前把涨停板申报价格撤掉,但较高的集合竞价已经形成;9:25之后或9:30开盘时突然卖出股票并获利。

(2)盘中推高出货。

集合竞价阶段的蓄势为盘中出货打开了一定的股价空间。

来自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数据显示,2007 年3月9日,莫某某在集合竞价阶段频繁对综艺股份申报、撤单、未成交1股之后在盘中开始了“六指琴魔”般的操纵表演。9:37:29~9:59:48莫的账户连续8笔申报买入,共计120股。申报价格从第1笔的15.5元提高到第8笔的15. 96元,之后全部撒单,撤单距申报时间平均1分03秒,最短仅10秒。在此期间,该股票的成交价格从莫申报前的15. 57元上升到申报后的16.02元。与此同时,9:41:18~10:16:43, 莫以均价15.96元卖出10笔,共计145889股。 至此,一波“申报推高撤单一卖出”的完美操纵暂告一段落。

当然,表演远未结束。10:17:54~10:43:56, 莫连续5笔申报买入,共计1766000股,申报价格从15. 70元至15. 95元不等,后全部撤单。在股价上升过程中,10: 22: 31 ~10:46:59,莫以均价15.92元卖出15笔,共计158050股。如此反复操作。根据证监会的调查结果,莫用自己实名账户申报买入综艺股份股票29笔,共计10730100股,但全部成功撤单。买入申报撒单量占该股票当日市场买入总申报量的57. 07%。

更有甚者,2007 年6月11日,莫申买长城电工(12. 42,0.15,1.22%) 股票37笔,撤单34笔,买入申报撤单量占该股票当日市场买入总申报量的65. 39%。次日,莫又申报买入5笔长城电工,并全部撤单。其间,莫屡次在股价推高后将持有股票卖出获利。

“调查范围一般是在第一档跟第十档之间, 莫的买单一般是挂在三档以后,(因为)成交机会比较小。这样做的结果是形成虚拟买盘汹涌的假象,从而吸引其他投资者跟进,达到维持股价或意图拾高股价的目的。”前述人员说,在连续进行申买和撒单操作以后,一般都会有一个反向操作,即抛卖单出来。

莫某某反复利用相同的手法,在9天内对7只股票进行了操纵,共盈利77.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