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后记


关于引用、改良股市技术分析公式,修正研判标准的理由:

一、如果外汇交易照搬照套股市技术分析公式和研判标准,有时计算结果会与研判标准和汇价浮动状况脱节。

例如,股市人气指标AR=n日内(今日最高价-今日开盘价)之和÷n日内(今日开盘价-今日最低价)之和; AR二80~120时,表示股价处于盘整状态。

请看本书第四章表4-7,2011年10月3日一12月7日美元/日元人气指标数据表,表中汇价处于盘整状态,AR值比股市技术分析公式的计算结果扩大了100倍;如不扩大,AR最大值只有3.63,这与股市的研判标准AR=80~120相差很远。所以,外汇技术分析中有必要改良一些股市技术分析公式,修正研判标准,以求符合实际。类似情况不一一列举了。

二、股价小数点后只有两位数,而绝大多数汇价小数点后有四位数。如果适度扩大计算结果的倍数,既有利于绘图时拉开线条间距,防止重叠,便于在书本上绘图; 又有利于减少小数点后面的零,缩小统计表格; 同时减少四舍五入的尾数,提高数据精度。

三、如果从数学等式的角度分析,技术分析公式计算的结果=研判标准。如果在上述等式的两边同时扩大100倍或者同时缩小10倍,上述等式仍然相等。所以,无论技术分析公式的计算结果扩大了多少倍,或者缩小了多少倍,只要研判标准的数值同倍数扩大或缩小,上述等式仍然相等,仍然是正确的。

四、在汇市中引用、改良一些股市技术分析公式,修正研判标准,可以作为一种学术探索和争鸣,不必轻率下"错了"的结论!

刘盛发 刘弘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