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消费者委员会起诉Meta、LINE、苹果、谷歌及九家银行

作者:FX110

时间:2026-06-09 17: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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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消费者委员会起诉Meta、LINE、苹果、谷歌及九家银行

近日,泰国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律师及受害消费者代表,向民事法院提起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集体诉讼,起诉四家全球科技巨头的母公司以及九家商业银行,要求为网络投资诈骗的受害者赔偿超过2.3亿泰铢(约合人民币4600万元)。这是泰国首次尝试追究海外数字平台母公司对消费者损害的法律责任。

10名受害者率先起诉,最高单笔损失1.65亿泰铢

2026年6月8日,泰国消费者委员会正式向位于拉差达披色路的民事法院递交诉状。首批原告共10人,均为网络投资诈骗的受害者,合计损失金额超过2.3亿泰铢。其中一名受害者因股票投资骗局损失高达1.65亿泰铢,另一名来自农磨兰普府的受害者损失也超过300万泰铢。

民事法院已定于2026年8月3日举行首次案件管理听证会。

被告分两类:四大平台与九家银行

此次诉讼的被告分为两组:

第一组是四大全球数字平台的母公司及相关实体,包括:Meta(旗下拥有Facebook)、LINE、苹果(App Store)以及谷歌(Play Store)。消费者委员会指出,这些平台的母公司掌握着广告投放政策、系统安全和内容审核等关键控制权,却未能阻止诈骗分子反复利用其系统作案,理应承担责任。

第二组是九家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这些银行要么是受害者最初转出资金的渠道,要么是诈骗者通过“骡子账户”(多为虚假公司名义开设)接收赃款的机构。诉讼指出,银行本有法定义务监控金融风险、识别异常交易,但未能及时暂停可疑转账,存在明显失职。

诈骗“一条龙”:从社交广告到假App再到洗钱

据律师介绍,诈骗分子搭建了一条完整的作案链条:首先在Facebook上投放虚假投资广告,冒用名人形象获取信任,将受害者拉入LINE群组;然后诱导受害者通过苹果App Store或谷歌Play Store下载伪造的投资应用程序——许多用户误以为这些官方商店内的应用是经过安全审核的;最后,受害者通过银行系统将钱款转入以空壳公司名义开设的账户,完成资金转移。

消费者委员会认为,各大平台不仅要对广告主进行核实,更负有保障用户数字安全的“注意义务”,但显然它们未能履行这一职责。

委员会呼吁母公司承担责任

泰国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萨丽·翁颂旺表示,选择直接起诉海外母公司,是因为这些母公司制定平台规则并从中获取广告收益。她打了个比方:“这就好比一个大型购物中心允许骗子在商场里摆摊设局欺骗顾客,事后却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委员会强调,此次诉讼不仅要为受害者争取经济赔偿,更要倒逼全球数字平台提高安全标准,对泰国消费者遭受的损害真正负起责任。

不少受害者表示,他们对官方机构已经失去信心,因为以往的申诉流程往往无法带来实际赔偿或有效解决。消费者委员会希望,本案能成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个转折点,推动互联网平台在法律和道义上共同承担起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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