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提瓜金融服务监管委员会
该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管所有由IBC商业公司法许可的机构。这些机构必须接受每年一度的实地考察以确保遵循相关法规、监管以及国际标准。
爱沙尼亚金融监管局
爱沙尼亚金融监管局FSA是一个独立的金融监管机构,成立于2002年。
1. 爱沙尼亚FSA监管外汇;
2. 爱沙尼亚有相关的破产公司赔偿法,若公司破产,每位投资者可得到对应的赔偿金,最高为2万欧元。
列支敦士登金融市场管理局
根据FMA 的法律法规, FMA必须确保列支敦士登金融市场的稳定,保护客户的利益,预防市场混乱以及遵循受国际认可的标准。
挪威金融服务申诉委员会
Fin Kn处理客户与金融公司之间在保险、银行、融资、证券基金、以及债务催收等服务领域发生的纠纷。
挪威金融监管局
挪威FSA成立于1986年,负责监管挪威境内的金融公司。
1. 挪威外汇业务由持牌银行、支付机构、电子货币机构和金融公司开展,目前超过100家银行从事外汇业务。
2. 投资保障方面,投资者可以向上诉委员会进行投诉,如果不满意处理结果,再上
芬兰金融申诉专员服务局
FINE为客户提供有关保险,银行和证券等方面的建议。如果与服务提供商的直接讨论不能解决您的问题,您可以联系FINE咨询服务。
芬兰金融监督管理局
Finanssivalvonta或金融监管局(FIN-FSA)是芬兰金融和保险部门的独立监管机构。受权威机构监管的实体包括银行,保险和养老金公司以及在保险行业经营的其他公司,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赫尔辛基证券交易所。
爱尔兰金融服务专员署
财经事务申诉专员公署由财经事务申诉专员和职员组成。是一个法定机构,由金融服务提供商的税款供资,并于2005年4月1日开始运作。
萨斯喀彻温金融消费事务管理局
金融和消费者事务局(FCAA)保护消费者和公众利益,并通过市场监管支持经济福利。
新不伦瑞克省金融和消费者服务委员会
新不伦瑞克省金融和消费者服务委员会(FCNB)负责管理和执行省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