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评级

百慕大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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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慕大金融管理局BMA成立于1969年,监管外汇保证金业务活动。

1. 百慕大金融管理局BMA负责监管百慕大群岛内的银行、信托公司、投资业务、投资基金、基金管理、现金服务业务、公司服务提供商以及保险公司,同时它还监管百慕大群岛内的证券交易。

2. 百慕大监管局BMA不处理投资者与金融公司的纠纷。针对纠纷,BMA建议,投资者最好直接联系公司进行解决;如果投资者对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联系百慕大群岛内的消费者事务部Bermuda 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

成立时间
1969年
机构类型
政府监管
监管外汇
  • 地理及政治背景9.0
  • 机构背景及性质5.0
  • 风险管理18.0
  • 监管细则10.0
  • 牌照申请9.0
  • 投资保障10.0

GDP排名4.0/5.0

百慕大群岛GDP总值约为55亿美元,按照排名表中的名次,可以排在厄立特里亚的后面,世界排名约为第144名。

百慕大群岛人均GDP约为8.5万美元,按照排名表中的名次,可以排在卢森堡的后面,世界排名约为第2名。百慕大群岛人均GDP之所以这么高,是因为其GDP总值高,约为55亿美元,而该群岛的人口数很少,约为6.5万人。

政治经济环境5.0/5.0

百慕大群岛政治经济较为稳定。

政治:

百慕大是历史最悠久的英国自治海外领地,联合国非殖民化委员会自1945年起将其列为全球16个非自治领地之一,1968年百慕大群岛获得内部自治权。总督代表英国女王,通过总督委员会掌管外事、防务和内部治安,外交由英国掌管。

经济:

百慕大的主要经济是农业和金融业。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2.5%,主要种植蔬菜、柑桔、香蕉等。80%食品靠进口,奶、蛋基本自给。农业劳动力缺乏。金融业是第二大经济部门。由于百慕大政局稳定,没有外汇管制,并严格遵守金融保密法。该群岛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境外金融和商业中心之一。保险业相当发达,约占世界意外险种再投保量的1/3,1996年保险业务收入达198亿百慕大元。公司注册业发展势头强劲。其中大部分为保险公司,其次为商贸公司、航运集团、个人投资公司。与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并称为三地离岸避税天堂之一。百慕大是世界第五大船舶注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