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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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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
SPARK INFRASTRUCTURE RE LIMITED
简称/品牌名
SPARK
外汇权限
监管状态
监管中
监管号
290436
公司注册码
114 940 984
牌照类型
STP直通式牌照
业务权限
零售、机构金融衍生品等
监管生效时间
2005-11-8
监管到期时间
--
电话
+61 02 9086 3604
传真
+61 02 9086 3666
邮箱
alexandra.finley@sparkinfrastructure.com
网址
www.sparkinfrastructure.com
保障状态
--
地址
Level 29, 225 George Street, SYDNEY NSW 2000

零售外汇权限:有

是否加入AFCA:是


角色:金融牌照审计师

公司名称:DELOITTE TOUCHE TOHMATSU

生效日期:2009年6月11日


角色:金融牌照审计师

公司名称:KPMG

生效日期:2006年12月4日

机构:澳大利亚金融投诉局(AFCA)

会员编号:12187

生效时间:2018年11月1日

牌照授权经营条件

  • 2011年7月22日

    1.本牌照授权持照商进行以下金融服务包括:

    (a) 为以下金融商品类别提供一般性金融产品建议:

     (i) 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限于

     (A)仅自我管理投资计划

    (ii) 证券

    (b) 通过以下方式处理金融产品:

    (i)发行、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类别金融产品

     (A)金融衍生品

     (B)外汇交易合约

     (C)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限于

    (1)仅自我管理投资计划

     (D)证券

    (ii)代表他人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金融产品类别

    (A)存款和付款产品限于

    (1)基本存款产品

    (2)除基本存款外的其它存款产品

    (3) 非现金支付产品

    (B)金融衍生品

    (C)外汇交易合约

    (D)信用债券,股票或者政府发行的或提议将发行的债券

    (E)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F)证券

    (c)以责任实体形式运行以下种类的注册管理投资方案(包括持有任何附带财产)

    (i) "Spark Infrastructure Trust" 计划 (ARSN: 116 870 725)

    (A)仅持有以下类型资产的计划

    (1)金融衍生品

    (2)金融资产   

     对零售和机构客户


  • 2007年5月28日

    1.本牌照授权持照人进行以下金融服务包括:

    (a)为以下分类的金融商品提供一般性金融产品建议:

      (i) 存款和付款产品限于

    (A)基本存款产品

    (B)除基本存款外的其它存款产品

      (ii)金融衍生品

     (iii)外汇交易合约

    (iv)信用债券,股票或者政府发行的或提议将发行的债券

     (v) 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vi)证券

    (b)通过以下方式处理金融产品:

    (i)发行、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类别金融产品

     (A)金融衍生品

     (B)外汇交易合约

     (C)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D)证券

    (ii)代表他人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金融产品类别

    (A)存款和付款产品限于

    (1)基本存款产品

    (2)除基本存款外的其它存款产品

    (3) 非现金支付产品

    (B)金融衍生品

    (C)外汇交易合约

    (D)信用债券,股票或者政府发行的或提议将发行的债券

    (E)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F)证券

    (c)以责任实体身份运行以下种类的注册管理投资方案(包括持有任何附带财产)

    (i) "Spark Infrastructure Trust" 计划 (ARSN: 116 870 725)

    (A)仅持有以下类型资产的计划

    (1)金融衍生品

    (2)金融资产   

     对零售和机构客户



  • 2005年11月8日

    1.本牌照授权持照人进行以下金融服务包括:

    (a)为以下分类的金融商品提供一般性金融产品建议:

      (i) 存款和付款产品限于

    (A)基本存款产品

    (B)除基本存款外的其它存款产品

      (ii)金融衍生品

     (iii)外汇交易合约

    (iv)信用债券,股票或者政府发行的或提议将发行的债券

     (v) 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vi)证券

    (b)通过以下方式处理金融产品:

    (i)发行、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类别金融产品

     (A)金融衍生品

     (B)外汇交易合约

     (C)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D)证券

    (ii)代表他人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金融产品类别

    (A)存款和支付产品限于

    (1)基本存款产品

    (2)除基本存款外的其它存款产品

    (3) 非现金支付产品

    (B)金融衍生品

    (C)外汇交易合约

    (D)信用债券,股票或者政府发行的或提议将发行的债券

    (E)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F)证券

    (c)以责任实体身份运行以下种类的注册管理投资方案(包括持有任何附带财产)

    (i) "Spark Infrastructure Trust" 计划 (ARSN: 116 870 725)

    (A)仅持有以下类型资产的方案

    (1)金融衍生品

    (2)金融资产   

     对零售和机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