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归纳一览
零售外汇权限:有
是否加入AFCA:是
审计
职位:金融牌照审计师
公司名称:PRICEWATERHOUSECOOPERS
生效时间:2010年5月17日
外部争端解决
机构:澳大利亚金融投诉局(AFCA)
会员编号:16007
生效时间:2018年5月1日
牌照授权经营条件
2014年2月6日
1.本牌照授权持照商进行以下金融服务包括
(a)提供以下分类的金融商品的一般性金融产品建议
(i)存款和支付产品限于:
(A)基本储蓄产品;
(B)除基本储蓄产品以外的其他储蓄产品
(ii)金融衍生品
(iii)外汇合约交易
(iv)信用债券,股票,或政府已发行的或拟发行的债券;
(v)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vi)证券;
(b)通过以下方式交易金融产品:
(i)发行、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类别金融产品
(A)金融衍生品
(B)外汇交易合约
(C)管理投资计划的权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ii)代表他人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金融产品类别
(A)存款和支付产品限于:
(1)基本存款产品;
(2)除基本储蓄产品以外的其他储蓄产品;
(B)金融衍生品
(C)外汇交易合约;
(D)信用债券,股票,或政府已发行的或拟发行的债券;
(E)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F)证券;
(c)以责任实体身份经营下列类别注册管理投资计划(包括持有任何附带财产):
(i)只有以下类型财产的计划:
(A)金融衍生品
(B)金融资产
(d)提供以下保管或存托服务:
(i)运营除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以外的保管或存托服务;
对零售和机构客户
2010年12月23日
1.本牌照授权持照商进行以下金融服务包括
(a)提供以下分类的金融商品的一般性金融产品建议
(i)存款和支付产品限于:
(A)基本储蓄产品;
(B)除基本储蓄产品以外的储蓄产品
(ii)金融衍生品
(iii)外汇合约交易
(iv)信用债券,股票,或政府已发行的或拟发行的债券;
(v)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vi)证券;
(b)通过以下方式交易金融产品:
(i)发行、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类别金融产品
(A)金融衍生品
(B)外汇交易合约
(C)管理投资计划的权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ii)代表他人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金融产品类别
(A)存款和支付产品限于:
(1)基本存款产品;
(2)除基本储蓄产品以外的其他储蓄产品;
(B)金融衍生品;
(C)外汇交易合约;
(D)信用债券,股票,或政府已发行的或拟发行的债券;
(E)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F)证券;
(c)以责任实体身份经营下列类别注册管理投资计划(包括持有任何附带财产):
(i)“Vinva Australian Equities Fund”计划(ARSN:144 766 530),
(A)只有以下类型财产的计划:
(1)金融衍生品;
(2)金融资产;
(ii)“Vinva Australian Equity Market Neutral Fund”计划(ARSN:144 766 629),
(A)只有以下类型财产的计划:
(1)衍生品
(2)金融资产;
(iii)“Vinva澳大利亚股权阿尔法扩展基金”计划(ARSN:147 934 352),
(A)只有以下类型财产的计划:
(1)金融衍生品;
(2)金融资产;
(iv)“Vinva Australian Equity Alpha Extension Fund”计划(ARSN:147 934 263),
(A)只持有以下类型财产的计划:
(1)金融衍生品;
(2)金融资产;
(d)提供以下保管或存托服务:
(i)运营除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以外的保管或存托服务;
对零售和机构客户
2010年12月23日
1.本牌照授权持照商进行以下金融服务包括
(a)提供以下分类的金融商品的一般性金融产品建议
(i)存款和支付产品限于:
(A)基本储蓄产品;
(B)除基本储蓄产品以外的其他储蓄产品;
(ii)金融衍生品
(iii)外汇合约交易
(iv)信用债券,股票,或政府已发行的或拟发行的债券;
(v)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vi)证券;
(b)通过以下方式交易金融产品:
(i)发行、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类别金融产品
(A)金融衍生品
(B)外汇交易合约
(C)管理投资计划的权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ii)代表他人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金融产品类别
(A)存款和支付产品限于:
(1)基本存款产品;
(2)除基本储蓄产品以外的其他储蓄产品;
(B)金融衍生品;
(C)外汇交易合约;
(D)信用债券,股票,或政府已发行的或拟发行的债券;
(E)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F)证券;
(c)以责任实体身份经营下列类别注册管理投资计划(包括持有任何附带财产):
(i)“Vinva Australian Equities Fund”计划(ARSN:144 766 530),
(A)只有以下类型财产的计划:
(1)金融衍生品;
(2)金融资产;
(ii)“Vinva Australian Equity Market Neutral Fund”计划(ARSN:144 766 629),
(A)仅持有以下类型财产的计划:
(1)金融衍生品;
(2)金融资产;
(d)提供以下保管或存托服务:
(i)运营除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以外的保管或存托服务;
对零售和机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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