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归纳一览
零售外汇权限:有
是否加入AFCA:是
审计
职位:金融牌照审计师
公司名称:PKF(NS) AUDIT AND ASSURANCE LIMITED PARTNERSHIP
生效时间:2014年4月23日
外部争端解决
机构:澳大利亚金融投诉局(AFCA)
会员编号:15024
生效时间:2018年5月1日
牌照授权经营条件
2013年11月22日
1.本牌照授权持照商进行以下金融服务包括
(a)提供以下分类的金融商品的一般性金融产品建议
(i)存款和支付产品限于:
(A)基本储蓄产品;
(B)除基本储蓄产品以外的其他储蓄产品
(ii)金融衍生品
(iii)外汇交易合约
(iv)信用债券,股票,或政府已发行的或拟发行的债券;
(v)证券;
(b)向零售和机构客户提供以下类别的金融产品咨询服务:
(i)管理投资计划的权益,包括:
(A)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ii)根据第761D条作为衍生工具的证券,但适用于“公司条例”第761D(3)(c)条或第7.1.04(7)条的运作;
(iii)证券;
(c)通过以下方式交易金融产品
(i)发行、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类别金融产品:
(A)金融衍生品
(B)外汇交易合约
(C)管理投资计划的权益仅限于:
(1)仅自我管理投资计划
(D)第761D条所示证券衍生品,但适用于“公司条例”第761D(3)(c)条或第7.1.04(7)条的运作
(ii)代表他人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类别金融产品:
(A)存款和支付产品限于:
(1)基本储蓄产品;
(2)除基本储蓄产品以外的其他储蓄产品;
(B)金融衍生品
(C)外汇交易合约
(D)信用债券,股票,或政府已发行的或拟发行的债券;
(E)管理投资计划的权益,包括:
(1)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F)证券;
(d)以负责实体身份经营以下各类注册管理投资计划(包括持有任何附带财产):
(i)“Hamilton Income Fund”计划(ARSN:144 611 236),
(A)仅持有下列类型财产的计划:
(1)衍生工具;
(2)金融资产;
(ii)“Hamilton Investment Fund”计划(ARSN:144 611 165),
(A)仅持有下列类型财产的计划:
(1)衍生工具;
(2)金融资产;
(e)提供以下保管或存托服务:
(i)运营除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以外的保管或存托服务;
面向零售和机构客户
2012年6月19日
1.本牌照授权持照商进行以下金融服务包括
(a)提供以下分类的金融商品的一般性金融产品建议
(i)存款和支付产品限于:
(A)基本储蓄产品;
(B)除基本储蓄产品以外的其他储蓄产品
(ii)金融衍生品
(iii)外汇交易合约
(iv)信用债券,股票,或政府已发行的或拟发行的债券;
(v)证券;
(b)向零售和机构客户提供以下类别金融产品咨询服务:
(i)管理投资计划的权益,包括:
(A)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ii)第761D条所示证券衍生品,但适用于“公司条例”第761D(3)(c)条或第7.1.04(7)条的运作
(iii)证券;
(c)通过以下方式交易以下金融产品
(i)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类别金融产品:
(A)金融衍生品
(B)外汇交易合约;
(C)管理投资计划的权益仅限于:
(1)仅自我管理投资计划
(D)第761D条所示证券衍生品,但适用于“公司条例”第761D(3)(c)条或第7.1.04(7)条的运作
(ii)代表他人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类别金融产品:
(A)存款和支付产品限于:
(1)基本储蓄产品;
(2)除基本存款产品以外的其他储蓄产品;
(B)金融衍生品
(C)外汇交易合约
(D)信用债券,股票,或政府已发行的或拟发行的债券;
(E)管理投资计划的权益,包括:
(1)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F)证券;
(d)以负责实体身份经营以下各类注册管理投资计划(包括持有任何附带财产):
(i)“Hamilton Income Fund”计划(ARSN:144 611 236),
(A)仅持有下列类型财产的计划:
(1)衍生工具;
(2)金融资产;
(ii)“Hamilton Investment Fund”计划(ARSN:144 611 165),
(A)仅持有下列类型财产的计划:
(1)衍生工具;
(2)金融资产;
(e)提供以下保管或存托服务:
(i)运营除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以外的保管或存托服务;
面向零售和机构客户
2010年6月25日
1.本牌照授权持照商进行以下金融服务包括
(a)提供以下分类的金融商品的一般性金融产品建议
(i)存款和支付产品限于:
(A)基本储蓄产品;
(B)除基本储蓄产品以外的其他储蓄产品
(ii)金融衍生品
(iii)外汇交易合约
(iv)信用债券,股票,或政府已发行的或拟发行的债券;
(v)证券;
(b)向零售和机构客户提供以下类别金融产品咨询服务:
(i)管理投资计划的权益,包括:
(A)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ii)第761D条所示证券衍生品,但适用于“公司条例”第761D(3)(c)条或第7.1.04(7)条的运作
(iii)证券;
(c)通过以下方式交易金融产品
(i)发行、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类别金融产品:
(A)金融衍生品
(B)外汇交易合约;
(C)管理投资计划的权益仅限于:
(1)仅自我管理投资计划
(D)第761D条所示证券衍生品,但适用于“公司条例”第761D(3)(c)条或第7.1.04(7)条的运作
(ii)代表他人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类别金融产品:
(A)存款和支付产品限于:
(1)基本储蓄产品;
(2)除基本储蓄产品以外的其他储蓄产品;
(B)金融衍生品
(C)外汇交易合约
(D)信用债券,股票,或政府已发行的或拟发行的债券;
(E)管理投资计划的权益,包括:
(1)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F)证券;
(d)以责任实体身份经营下列类别注册管理投资计划(包括持有任何附带财产):
(i)“Hamilton Income Fund”计划(ARSN:144 611 236),
(A)仅持有下列类型财产的计划:
(1)衍生工具;
(2)金融资产;
(ii)“Hamilton Investment Fund”计划(ARSN:144 611 165),
(A)仅持有下列类型财产的计划:
(1)衍生工具;
(2)金融资产;
(e)提供以下保管或存托服务:
(i)运营除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以外的保管或存托服务;
面向零售和机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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