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权限
A 投资活动和服务
1.接受和传送一种或多种金融工具订单
2.代表客户执行订单
3.交易自有账户
B 辅助服务
1. 为客户账户保管和管理金融工具,包括托管和相关服务,如现金/抵押物管理
2. 向投资者授予信贷或借款,让投资者从事一种或多种金融工具交易,其中授予信贷或借款的公司参与交易
4. 与投资服务提供有关的外汇服务
5.投资研究和金融分析,或与金融工具交易有关的其他形式一般建议
C 金融工具
C1 - 可转让证券(依据MiFID II)(MMI以外的股权证券和债务证券)
C2 - 货币市场工具(MMI)(依据MiFID II第4(1)条第(17)点含义)
C3 - 单位集体投资计划
C4 - 可以实物或现金交割的金融基础工具合约(请参照MiFID II附件I第C4条)
C5 - 必须以现金结算或者可以由一方选择以现金结算的大宗商品金融合约(请参照MiFID II附件I第C5条)
C9 - 金融差价合约
C10 - 非实物基础工具金融合约或以上未列明之金融合约(请参照MiFID II附件I第C10条)
基本信息